
山东省外商投资促进政策汇编
山东省商务厅2025年5月
一、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 01
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 -05
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外资稳规模优结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11
四、山东省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 -19
五、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的实施意见--26
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外商投资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和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做好2025年稳外资工作,加大引资稳资力度,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有序扩大自主开放
(一)扩大电信、医疗、教育等领域开放试点。支持试点地区抓好增值电信、生物技术、外商独资医院领域开放试点政策宣贯落实,对相关领域外商洽谈项目开展“专班式”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推动项目尽早落地。适时进一步扩大电信、医疗领域开放试点。研究制定有序扩大教育、文化领域自主开放实施方案,适时对外公布并稳步实施。
(二)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要求。对于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严格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对外资准入实施管理。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压减清单事项,面向各类经营主体扩大开放。
(三)优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支持北京示范区发挥服务业扩大开放引领作用,推动试点工作提速加力。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赋予试点新内容新任务,重点领域开放举措优先在试点示范地区试验。深入研究服务业扩大开放政策举措,密切关注试点推进情况,及时复制推广试点经验。支持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地区开展标准化建设。
(四)推动生物医药领域有序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参与生物制品分段生产试点,加快省级试点方案、质量监管方案审核,推动生物医药产业优化资源配置,及时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企业遇到的困难问题。研究完善医药领域开放政策,便利创新药加快上市,优化药品带量采购,进一步提高医疗器械产品采购可预期性。
(五)鼓励外资在华开展股权投资。抓好《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落实,制定发布实施战略投资的操作指引,加大对上市公司、境外基金和投资机构等的宣介力度,引导更多优质外资长期投资我国上市公司。
二、提高投资促进水平
(六)持续打造“投资中国”品牌。落实深化外商投资促进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制定打造“投资中国”品牌年度实施方案,精心设计实施“投资中国”系列活动。央地协同联动,开展境外投资促进活动,更好利用外资推进制造业补链强链。针对我主要投资来源地不同特点,研究制定差异化引资目标和策略,与双边经贸联委会 (混委会)机制密切配合,全面激活双边投资促进工作组机制,加大项目撮合对接力度。
(七)加大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支持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把外资企业的国民待遇落实到位。研究制定鼓励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政策措施,促进外资企业在华所获利润更多用于再投资??雇庾势笠稻衬谕蹲市畔⒈ǜ媸缘?。
(八)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范围。修订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优化外商投资结构,促进外资服务我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引导外资投向现代服务业,支持外资更多投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
(九)取消外商投资性公司使用境内贷款限制。允许外商投资性公司使用境内贷款开展股权投资,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为跨国公司在华投资设立总部型机构提供便利。
(十)鼓励跨国公司投资设立投资性公司。优化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相关规定,在外汇管理、人员出入境、数据跨境流动等方面,为跨国公司投资设立投资性公司提供便利。保障相关外商投资性公司在华投资设立的企业依法依规享受外资企业待遇。
(十一)便利外国投资者在华实施并购投资。在外商投资法框架下,修订《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优化外资并购规则和并购交易程序,完善并购管理范围,降低跨境换股门槛等。
(十二)加大重点领域引资力度。鼓励外商投资养殖、饲养设备生产、饲料兽药生产等畜牧业相关领域并享受国民待遇。支持外资企业参与我国新型工业化进程,重点引进高技术领域外商投资,为外资企业提供更多市场机会和合作空间。鼓励养老服务、文化和旅游、体育、医疗、职业教育、金融等服务业领域吸引利用外资,满足多层次服务消费需求。
(十三)加强经济政策和营商环境对外宣介。充分运用新闻发布、吹风会、接受采访、专家解读等方式,对外积极宣传阐释我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政策新举措新亮点。
三、增强开放平台效能
(十四)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制定深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创新的政策文件,在要素保障、重点领域开放、承担改革试点任务、经济管理权限下放等方面出台新举措,提升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推动国家级高新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各类省级开发区等作为对外开放平台发挥稳外资作用。
(十五)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提质增效,扩大改革任务授权,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政策落地,打造吸引外商投资高地。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外资准入领域加大压力测试,持续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四、加大服务保障力度
(十六)推动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落地。支持将更多外资项目纳入重大外资项目和重点外资项目清单,加大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力度,加快推动项目落地建设。
(十七)建立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文件,明确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确保不同所有制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策宣传,做好外资企业投诉处理工作。
(十八)拓宽外资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为外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开展重点外资企业贷款需求及投资经营情况调研,有针对性举办银企对接活动。引导各类基金与外资企业开展股权投资合作,支持在华外资企业扩大投资经营规模、深耕中国市场。
(十九)促进人员往来便利化。加快互免签证协定商谈,继续稳妥扩大单方面免签国家范围。优化口岸签证、过境免签、区域性入境免签政策,促进人员跨境流动。更新《外国商务人士在华工作生活指引》。
(二十)提升外资企业贸易便利化水平。做好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签证工作,助力外资企业出口货物享受协定伙伴方关税减让。优化重点外资项自进口成套设备检验监管。加大对外资企业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培育力度,进一步优化降低AEO随机布控查验率?;韧淄平谏唐凡尚?,将更多符合资质的中外检验机构纳入采信机构目录。鼓励外资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备案,坚决打击进出口环节侵犯外资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细化实化具体落实举措,在投资促进、权益?;?、服务保障等方面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政策和要素支持,确保2025年内各项举措落地见效,有效提振外商投资信心。要组织有关部门赴重点地区、重点外资企业开展专项走访活动,深入了解外资企业诉求,有效回应外资企业关切。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指导协调,做好政策宣传,推动政策落地。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
国发[2023]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积极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提高投资促进工作水平,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更大力度、更加有效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贡献。
二、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一)加大重点领域引进外资力度。支持外商投资在华设立研发中心,与国内企业联合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设立的研发中心承担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加快生物医药领域外商投资项目落地投产,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在境内开展境外已上市细胞和基因治疗药品临床试验,优化已上市境外生产药品转移至境内生产的药品上市注册申请的申报程序。支持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数字经济等领域外商投资企业与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
(二)发挥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大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先行先试力度。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股权及相关实体资产组合式质押融资,支持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有序增加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地区。稳妥增加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 0 % )、信息服务业务(仅限应用商店,不含网络出版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仅限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开放试点地区。
(三)拓宽吸引外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设立投资性公司、地区总部,相关投资性公司投资设立的企业,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试点,建立健全QFLP外汇管理便利化制度,支持以所募的境外人民币直接开展境内相关投资。
(四)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梯度转移。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新区、国家级开发区等各类开放平台,鼓励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沿边地区探索通过产值、利益等分享机制,结对开展产业转移协作。对在中国境内进行整体性梯度转移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原所在地区已取得的海关信用等级实施监督。
(五)完善外资项目建设推进机制。健全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机制,加强要素支撑、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推动外资项目早签约、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出台促进绿色电力消费政策措施,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更多参与绿证交易和跨省跨区绿色电力交易。
三、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
(六)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中国境内生产”的具体标准。研究创新合作采购方式,通过首购订购等措施,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创新研发全球领先产品。推动加快修订政府采购法??贡U暇魈骞讲斡胝晒夯疃ㄏ罴觳椋婪ú榇Χ酝馍掏蹲势笠凳敌胁畋鸫龅任シㄎス嫘形?,适时通报典型案例。外商投资企业如认为政府采购活动使其权益受到损害,可依规提起质疑和投诉,各级财政部门应依法受理并公平处理。
(七)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推进标准制定、修订全过程信息公开,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依法平等参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标准制定工作。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自行制定或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企业标准,开展标准化服务。在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地区推进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
(八)确保外商投资企业平等享受支持政策。各地出台的支持产业发展、扩大内需等政策,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涉及国家安全领域外,不得通过限定品牌或以外资品牌为由排斥或歧视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产品和服务,不得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产品和服务享受政策设置额外条件。
四、持续加强外商投资?;?/h2>
(九)健全外商投资权益?;せ?。完善国际投资争端应对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强化争端预防,妥善处理国际投资争端。坚决打击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不实和侵权信息等侵害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恶意炒作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相关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建立健全省级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协调工作机制,推动解决涉及多部门事项或政策性、制度性问题。
(十)强化知识产权行政?;?。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加大行政裁决执行力度。支持各地区依托展会知识产权工作站,受理参展产品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申请,提供有效预防侵权措施。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领域知识产权?;?,企业参加采购活动须自主承诺不存在违反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形。对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产品,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会商,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对经知识产权部门行政裁决或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专利侵权的产品,及时采取不予采购、取消中选资格等措施。
(十一)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坚决打击侵犯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行为,针对跨区域、链条化侵权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せ?,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依法加快办理进度,建立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机制,适当简化程序性要求。
(十二)规范涉外经贸政策法规制定。制定各类涉外经贸政策措施应注重增强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依法听取外商投资企业意见,新出台政策措施应合理设置过渡期。
五、提高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
(十三)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外籍员工停居留政策。持续优化入出境政策措施,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外籍高管、技术人员本人及家属提供入出境、停居留便利。指导我驻重点引资国家或地区使领馆继续为跨国公司高管申请签证提供便利,通过驻外经商机构及时宣介我入境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聘雇并推荐的外籍高级管理、技术人才申请永久居留提供便利。提高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公共交通、金融服务、医疗保障、互联网支付等场景应用便利度。
(十四)探索便利化的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机制。落实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しǖ纫?,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建立绿色通道,高效开展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促进数据安全有序自由流动。支持北京、天津、上海、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在实施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と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等制度过程中,试点探索形成可自由流动的一般数据清单,建设服务平台,提供数据跨境流动合规服务。
(十五)统筹优化涉外商投资企业执法检查。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对信用风险低的外商投资企业进一步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统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涉企执法检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十六)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保障。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各级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建立健全联动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项自签约、建设、投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签证工作,为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关税减免政策提供便利。
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十七)强化外商投资促进资金保障。通过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加大对外资标志性项目的支持力度,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完善地方各级政府外商投资促进资金使用,加大重点产业链引资服务力度。支持各地区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重点跨国公司的投资项目给予支持。
(十八)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落实外国投资者境内取得利润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加大宣传辅导力度,指导地方各级商务、税务等部门细化政策适用范围、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做好具体实施工作。
(十九)落实外商投资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辅导帮助外籍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指导帮助外资研发中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和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
(二十)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国家鼓励发展领域。支持各地区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自录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实施配套奖励措施。做好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工作有关配套政策措施落实。
七、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方式
(二十一)健全引资工作机制??埂巴蹲手泄辍毕盗谢疃中蛟臁巴蹲手泄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指导服务地方开展外商投资促进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与相关国家或地区建立投资促进合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构建投资促进平台。鼓励各地区探索对外商投资促进部门和团队的非公务员、非事业编制岗位实行更加有效灵活的用人机制和薪酬制度,通过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调剂等方式,加强外商投资促进人员配备,加快建立多元化外商投资促进工作体系,推动形成政府、引资机构、商协会、中介机构、产业链龙头企业等多方参与、灵活高效的外商投资促进协调联动机制。
(二十二)便利境外投资促进工作。支持各地区投资促进团组常态化赴境外开展招商引资、参会参展等活动,邀请外商来华投资洽谈。对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按工作需要为项目相关外方人员签发多次往返商务签证。
(二十三)拓展外商投资促进渠道。加强我使领馆与驻在国家或地区重点企业的联系,宣介中国投资机遇。支持各地区加强与商务部、中国贸促会驻外经贸和投资促进机构的沟通,更好发挥本地区设立在境外的投资促进机构(代表处)作用,强化与境外经贸和投资促进机构的联系合作。
(二十四)优化外商投资促进评价。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促进成效评价体系,注重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防止简单以引资规模和实际到资金额统计数据作为考核和相关企业、人员奖惩的依据,切实防止外商投资促进“注水”造假和恶性竞争行为。
八、加强组织实施
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工作,全力实现利用外资促稳提质目标。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出台配套举措,增强政策协同效应。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指导协调,做好政策宣介,及时落实政策措施,为外国投资者营造更加优化的投资环境,有效提振外商投资信心。
政策三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外资稳规模优结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3]8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推动外贸外资稳规模优结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7月11日
关于推动外贸外资稳规模优结构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23]10号),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动外经贸高质量发展,提出措施如下:
一、更大力度推动外贸促稳提质
(一)着力扩大重点产品和重点市场出口规模。组织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等产品出口潜力企业通过“前展后仓”开展品牌宣传、展示销售、售后服务,“一企一策”制定国际市场开拓方案。推动汽车整车、橡胶轮胎等优势行业企业在东盟、上合组织国家、中东等市场,依托海外仓、境外经贸合作区建立分支机构、零售网点,健全国际营销渠道。完善山东省二手车出口综合服务平台交易撮合功能,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挖掘成套设备行业客户“小而美”项目出口潜力,支持成套设备“链主”出口企业向上下游延伸,带动我省企业“抱团出?!?。(省商务厅牵头,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配合)
(二)加快促进大宗商品和先进技术设备进口。建立鼓励进口大宗资源性产品目录,完善供应链综合服务体系,保障市场需求。建设国际矿产品保税混兑分拨中心,推广“边卸边混”“多国别、多矿种”监管模式,强化与国际知名矿产品分拨商合作联系,扩大保税混兑矿产品进口规模。调整优化省级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加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绿色化工、节能环保等关键技术、重要设备及零部件进口贴息力度。(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配合)
(三)全力支持企业拓市场稳份额。组织实施境外百展市场开拓计划,对列入“百展计划”重点类展会展位费给予 8 0 % 补贴,鼓励加大对新兴市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RCEP国家、机电产品和高技术产品项目的支持力度,资金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项目支持内容实际支出的 8 0 % 。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参加广交会、华交会等重点境内国际性展会,稳住骨干企业、骨干产品市场份额。(省商务厅牵头,省贸促会配合)
(四)做大做强贸易主体。利用大数据平台为企业提供目标市场需求新态势、数字化营销管理和专业买家精准投放等参展实操培训,提升企业抓订单能力,力争新增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3000家。推广多元化税收担保方式,助力企业减负增效。强化信用培育,推动更多企业成为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省商务厅牵头,省税务局、省财政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配合)
(五)持续推动跨境电商创新健康发展。创新提升“跨境电商 ^ + 产业带”模式,加大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卖家、独立站、服务商、MCN机构 (直播经纪公司)
等主体引进,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境外商标注册和国际认证,鼓励本土企业自建海外独立站。孵化一批跨境电商新锐企业,对发展成效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主体给予支持。指导跨境电商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对综试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实行有票退税、无票免税,按照 4 % 应税所得率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配合)
(六)加快推动贸易数字化和绿色贸易发展。推进贸易数字化,支持企业通过虚拟现实打造云工厂、云展示、云直播、云洽谈,加快贸易全链条数字化赋能,认定一批省级数字服务出口基地。积极发展绿色贸易,加大绿电资源向重点外贸企业倾斜力度。(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七)提升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效应。借助滨州、东营、潍坊、烟台、威海、日照等6个港口列入启运港退税试点契机,打通启运港和离境港信息互联通道,整合航线、金融、贸易等资源,巩固提升离境港服务优势,推动启运港退税政策企业享惠,促进扩大出口规模。(省商务厅牵头,省财政厅、省税务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省港□集团配合)
(八)加大进出口信贷投放力度。支持绿色低碳、机电、“十强”产业等优势行业出口。建立自非洲、RCEP成员国进口重点企业名录库,用足用好进出口银行进口专项额度,扩大粮食、能源、资源等重点物资、先进技术和重大装备进口。(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牵头,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落实全省“商务 ^ + 金融”会议要求,力争各金融机构服务全省商贸企业信贷规模不低于4600亿元。全年小微创新直贷增速不低于贷款增速水平。加大保单融资增信支持力度。(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商务厅牵头,省财政厅、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配合)
(九)更好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扩大小微企业承保覆盖面,“单一窗口”承保生效小微企业不低于1.8万家,支持小微企业出口提升至170亿美元。全面提升风险保障规模。(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牵头,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
( + ) )优化外贸跨境结算服务。制定跨境人民币业务潜在“首办户”企业清单,扩大汇率避险首办户规模,推动汇率避险服务提质增效。支持银行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一站式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牵头,省商务厅、省税务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配合)
二、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十一)深入开展投资促进活动。加强对各市重要经贸活动统筹指导,强化与跨国公司联系对接。高水平举办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儒商大会、港澳山东周和山东与跨国公司合作恳谈会等活动,积极参加商务部“投资中国年”活动。聚焦跨国公司在华总部开展“敲门招商”,积极对接在华外国商务机构、商会、行业协会。建立完善服务地方外资招引工作机制,为各市提供项目投资信息对接服务。鼓励各市依规在境外设立各类招商平台,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招商活动。各市出访计划应优先保障“走出去”招商团组,对相关重点园区工作人员因公出国执行招商等经贸任务,出访批次数、人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 (省商务厅牵头,省委外办配合)
(十二)深化与重点国别地区投资合作。聚焦高端装备、绿色能源等领域,持续扩大与日韩欧美等发达经济体合作,加大对日本、韩国、新加坡、德国等重点国家和香港、台湾等重点地区外资招引力度。深化新加坡一山东经贸理事会等机制化合作,加强高层对话,拓展合作渠道。 (省商务厅牵头,省委台港澳办配合)
(十三)提高制造业引资水平。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化工等11条标志性产业链,引进一批制造业补链延链强链外资项目。鼓励外资参与省重大项目、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各市深化与央企合作,充分发挥省属企业招引外资重要作用,引进一批高质量外资项目;鼓励各级国有企业境外并购、境外融资回归发展。支持沿黄9市发挥优势开展产业链招商,落地一批重点外资项目。(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配合)
(十四)进一步拓展引进外资领域。加快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支持以所募的境外人民币直接开展境内相关投资。鼓励各市制定QFLP试点专项激励政策,建立QFLP储备标的库,多渠道对接基金管理机构和股权投资人。鼓励政府引导基金按市场化运作方式参与QFLP基金设立。(省商务厅牵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配合)支持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牵头)加快生物医药领域外资项目落地投产。(省商务厅牵头,省药监局配合)支持外资企业依托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重点行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十五)发挥开发区利用外资主平台作用。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发挥资源要素集聚作用,围绕主导产业推动更多外资大项目落户。发挥山东自贸试验区、上合示范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青岛西海岸新区、济青烟国际招商产业园等平台作用,聚焦重点产业加大吸引外资力度。定期通报各类开发区利用外资情况。(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部门配合)
(十六)强化重点外资项目统筹。建立重大外资项目督导调度机制,定期通报各市在谈、签约、落地“三个一批”重点外资项目情况。实施“书记市长项目工程”,落实各市抓重大外资项目主体责任,加强外资招引工作统筹,切实真招商、招真商,防止招商引资恶性竞争行为。 (省商务厅牵头)
(十七)加强外资项目要素保障。对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年度新增投资总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且年度以现金形式缴付不低于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的重点外资项目,可依规申请使用省级收储能耗指标,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由省级统一安排用地指标;
指导各市统筹使用市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对项目优先保障,可实行污染物削减量预支,削减预支方案应在项目投产前落实到位。推动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外资企业更多使用绿电。(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配合)
(十八)加大外资财税支持力度。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年度到账外资金额超过5000万美元的新设项目、年度到账外资金额超过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省财政按其到账外资实际支出金额 2 % 的比例、项目所在市按其到账外资实际支出金额不低于1 % 的比例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等政策。用好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支持符合条件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享受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优惠政策。落实国家科技创新税收政策,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青岛市税务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配合)
(十九)强化外资金融政策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通过在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在新三板基础层和创新层挂牌,以及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进行融资。(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省商务厅、山东证监局、青岛证监局配合)支持各类金融机构依法合规为外资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牵头,省商务厅、山东银保监局、青岛银保监局配合)鼓励各市依法与金融机构共享外资企业信息,定期举办“银企对接”活动。(省商务厅牵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青岛银保监局配合)支持全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外资企业在不超过等值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牵头,省商务厅配合)
(二十)加强招商队伍建设。各市要加强对招商队伍建设的统筹和指导,配齐配强招商人员,落实经费保障,举办外商投资促进业务培训,保持招商队伍稳定性。支持各市招商部门创新激励方式,对招商部门、团队的聘用人员岗位实行更加灵活的薪酬制度。 (省商务厅牵头,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三、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
(二十一)构建关地港铁区企协同机制。推进关、地、港、铁、区(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企数据互联互通,构筑服务黄河流域物流发展“一键式、一站式、全程式”数据共享平台。强化海关“ \displaystyle { { 1 1 } + 1 } ^ { \prime } ”黄河流域关际一体化合作,完善内陆港通关查验、全程提单、仓储分拨、代理服务等综合服务,打造“一带一路”沿线物流分拨中心、黄河流域物流大通道和黄河流域“出??凇?。(省商务厅牵头,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省港口集团配合)
(二十二)妥善应对不合理贸易限制。发挥山东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工作站、国际贸易摩擦法律服务团、山东经贸摩擦预警中心作用,及时向企业发布经贸摩擦预警信息,加强对涉案企业应诉指导和培训,以适当方式对企业应诉给予支持。 (省商务厅牵头,省贸促会配合)
(二十三)优化国际交流配套服务。全面推行外国人在华工作申请“一口受理、并联审批”。对因公出国审批、护照、签证、来华邀请、APEC商务旅行卡等外事业务,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省委外办牵头,省商务厅、省公安厅配合)为外资企业高管、外籍技术人员本人及家属提供停居留便利。 (省公安厅牵头)支持各市规划建设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对来鲁投资人士及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按规定就近就便予以协调入读本地优质学校(幼儿园)。(省教育厅牵头)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国际门诊;鼓励医疗机构与国内外保险公司合作开展商业保险国际结算。(省卫生健康委牵头)
(二十四)营造良好国际人才发展环境。对引进的海外全球顶尖人才,定制“一人一案”引才方案。(省委组织部牵头)优化国际人才服务管理,在自贸试验区开展境外职业资格认可试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纳入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山东省服务业专业人才和山东省优秀企业家申报范围。(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二十五)提升涉企政务服务效能。推进项目环评审批试行承诺制,结合产业园区实际推进环评打捆审批落实落地;企业首次申领排污许可证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到20个工作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对医药、医疗器械领域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省药监局牵头)开展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试点,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省司法厅牵头)对信用风险低的外资企业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省商务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配合)更好发挥全省稳外贸稳外资服务平台作用,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省商务厅牵头)
(二十六)加强外商投资权益保护。保障外资企业在知识产权?;?、标准制定、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享受平等待遇。依法?;ね庾势笠翟谥泄衬谏牟罚òㄌ峁┑姆瘢┢降炔斡胝晒夯疃7⒒尤⊥庾势笠低端吖ぷ骺绮棵判骰谱饔茫咨拼硗馍掏端摺#ㄊ∩涛裉M罚》⒄垢母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等部门配合)
山东省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国发〔2023]11号),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特制定以下措施。
、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一)加大重点领域引进外资力度。支持跨国公司和国际科技组织在山东建设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支持省内专业性科技服务机构与跨国公司合作开展跨国技术转移业务。鼓励有条件的外资研发机构,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省科技厅牵头,省商务厅配合)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建设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加强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和创新人才培养,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交流,联合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配合)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在山东开展境外已上市细胞和基因治疗药品临床试验,对已上市境外生产药品转移至山东生产的药品上市注册申请实施创新、快捷、常规“三通道”审批,进一步优化审评审批流程,对创新产品、重点建设项目实施优先审评审批。 (省药监局牵头)
(二)进一步拓展吸引外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在山东设立投资性公司、地区总部,支持各市制定出台相关政策。(省商务厅牵头)加快推广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业务,支持以所募的境外人民币按规定开展境内相关投资。(省商务厅牵头,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山东证监局、青岛证监局配合)
(三)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区域均衡发展。推动省内区域间合作共建,探索共建人才培养、市场拓展、科技金融等服务平台,推行异地孵化、飞地经济、伙伴园区等模式,最大限度形成协同效应。创新“飞地”“飞企”模式,承接产业项目梯度转移和创新成果产业化。(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在境内进行整体性梯度转移的外商投资企业,属于高级认证企业的,经企业向所在地海关申请,青岛、济南海关为企业换发《高级认证企业证书》,继续适用高级认证企业管理措施。(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牵头,省商务厅配合)
(四)完善外资项目建设推进机制。建立山东省稳外贸稳外资工作协调机制,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利用外资力度。(省商务厅牵头)重点推动总投资10亿美元以上的重大外资项目申报国家重点外资项目专班,总投资1亿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申报列入国家重点外资项目,争取国家层面政策支持。 (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对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外资项目,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外资稳规模优结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81号)有关规定,加强用地、用能、污染物排放指标等要素保障,加快项自落地实施。(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配合)推动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外商投资企业更多使用绿电,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工作,不断扩大绿证交易规模。 (省能源局、省商务厅牵头)
二、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
(五)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依法查处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等违法违规行为。畅通外商投资企业权益救济渠道,外商投资企业可就政府采购活动中损害其权益行为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各级财政部门应依法受理投诉并公平处理。 (省财政厅牵头,省商务厅配合)
(六)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化活动。实行标准化政策一致、机会均等,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依法平等参加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并积极参与对标达标和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 (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七)确保外商投资企业平等享受支持政策。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出台支持产业发展、扩大内需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必须经过公平竞争审查,不得通过限定品牌或以外资品牌为由排斥或歧视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产品和服务,不得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产品和服务享受政策设置额外条件。(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持续加强外商投资?;?/h2>
(八)健全外商投资权益?;せ?。畅通侵权举报受理渠道,强化涉企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联合查证涉外商投资相关谣言及虚假不实信息,加强涉侵害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举报线索的受理、研判、复核、转办工作。密切关注网上涉山东省外商投资领域敏感舆情信息,深入开展“清朗”等系列专项行动,组织清理网上涉侵犯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虚假不实和侵权信息,坚决打击恶意炒作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和账号。(省委网信办牵头)发挥全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妥善处理外商投诉。 (省商务厅牵头)
(九)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进一步提升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质效。 (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加强展会知识产权?;ぃ菡够嵝枰枇⒅恫üぷ髡荆芾砩蕉〔握共钒嫒ǖ羌巧昵牒途俦ㄍ端?,畅通展前、展中、展后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商务厅配合)加强医药集中采购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参加集中带量采购或申报药品和医用耗材在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挂网时,须自主承诺相关产品不存在违反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形。对于集中带量采购和挂网采购中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加强部门沟通会商,通报相关医药产品信息和知识产权信息,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和权利人合法权益;对经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行政裁决或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侵权的医药产品,对正在申报平台挂网的涉事产品不予挂网,对已在平台挂网或已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的,及时采取撤网、取消中选资格等措施制止侵权行为。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配合)
( + ) 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持续组织开展“剑网”专项行动,坚决打击侵犯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行为,针对跨区域、链条化侵权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ちΧ取#ㄊ∥?、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压缩办案时限,提高维权效率。(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十一)规范涉外经贸政策法规制定。制定各类涉外经贸政策措施应充分考虑政策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依法听取外商投资企业意见,按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贸易政策合规审查,并合理设置过渡期,增强政策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省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
(十二)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外籍员工停居留政策。外商投资企业高管、外籍技术人员本人及家属申请办理居留许可时,在按规定核验本人有效护照后,可不留存护照原件。(省公安厅牵头,省委外办配合)做好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等便利措施的落地落实,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外籍高级管理、技术人才提供出入境政策便利。做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全省公共交通、金融服务、医疗保障、互联网支付等场景的便利化应用。(省公安厅牵头,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中国民航山东监管局配合)
(十三)扎实推动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贯彻落实国家《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及配套细则,发布相关工作指引,指导和帮助外商投资企业有序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等工作,促进全省数据跨境安全、自由流动。 (省委网信办牵头)
(十四)统筹优化涉外商投资企业执法检查。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过程中,对信用风险低的外商投资企业进一步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 (省商务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配合)支持有条件的市统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涉企执法检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省应急管理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保障。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举办山东与跨国公司合作恳谈会等政企沟通交流活动,更好发挥全省稳外贸稳外资服务平台作用,及时协调解决项目签约、建设、投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商务厅牵头)鼓励银行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创新抵质押担保方式,综合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依法合规高效为企业提供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签发工作。 (省贸促会牵头)建立原产地证书虚拟审签中心,打造RCEP原产地证书审签中心和上合示范区原产地证书审签中心,推广应用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和自助打印,提升外商投资企业享惠的便利化水平。(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牵头)
五、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十六)强化外商投资促进资金保障。支持各市加大对重点产业链引资项目资金支持力度,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省财政厅牵头,省商务厅配合)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外资项目,省、市财政按规定给予支持。 (省商务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积极争取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我省外资标志性大项目。(省商务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十七)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广泛开展宣传辅导,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纳税服务,积极引导境外投资者持续扩大在山东投资。(省税务局、青岛市税务局牵头,省财政厅、省商务厅配合)
(十八)落实外商投资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成立外语团队,组织开展个税政策专题培训,辅导外籍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精准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 (省税务局、青岛市税务局牵头,省财政厅配合)开通绿色通道,建立“一对一”联络机制,简化申报材料,缩短审核时间,指导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用足用好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和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省税务局、青岛市税务局牵头,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配合)
(十九)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国家鼓励发展领域。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支持各市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实施配套奖励措施。(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商务厅配合)对符合条件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前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和配套件、备件,除相关不予免税自录所列商品外,依法予以免税确认。(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配合)
六、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方式
(二十)健全引资工作机制。聚焦日韩、欧美、东盟等重点国别地区,办好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儒商大会等重大经贸活动,积极参加商务部“投资中国年”活动。用好服务地方外资招引工作机制,为各市提供项目投资信息对接服务。 (省商务厅牵头)
(二十一)便利境外投资促进工作。各市出访计划应优先保障“走出去”招商团组,对相关重点园区工作人员因公出国执行招商等经贸任务,出访批次数、人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糁卮笙钅客抛椤耙蚬┲ぶ蓖ǔ怠保中平∈羝笠狄蚬龉耙徽疟砩笈笔缘愎ぷ鳎徊郊蚧笠等嗽币蚬龉笈中岣呱笈?,更好地服务企业“走出去”执行招商等经贸任务。 (省委外办牵头,省商务厅配合)
(二十二)拓展外商投资促进渠道。支持各市依托省政府驻外经贸代表处,加强与商务部、中国贸促会驻外经贸和投资促进机构的沟通,优化全球招商网络,提升海外招商成效。 (省商务厅牵头,省贸促会配合)
(二十三)优化外商投资促进评价。持续改进利用外资评价办法,注重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落实各市抓重大外资项目主体责任,加强外资招引工作统筹,切实真招商、招真商,防止外商投资促进“注水”造假和恶性竞争行为。 (省商务厅牵头)
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的若干措施》,鼓励外商在鲁设立研发中心,集聚全球科技创新资源,结合山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支持开展科技创新
(一)优化科技创新服务。简化申报材料,缩短审核时间,为外资研发中心核定免税资质和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提供便利。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按规定开放共享,用于其他单位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活动。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精准服务行动,为外资研发中心提供“清单式”服务,推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等税收优惠落实??苟嗲?、广覆盖的税费政策宣传,完善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智能引导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纳税人在网上申报时享受优惠。(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青岛市税务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
(二)鼓励开展基础研究。通过发放创新券等形式,鼓励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创客)团队使用共享科研设施与仪器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对外资研发中心开展科研、测试、认证检查所需的产品和样品,涉及CCC认证的产品,凭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加快验放。对外资研发中心引进的博士(后)人才,按规定统筹给予最高30万元生活补助。 (责任部门:省科技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认定一批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提升高??萍即葱驴藕献魉剑平股畈愦?、多样化的国际科技合作。鼓励职业院校与驻鲁外资企业、行业协会和研发中心共建二级学院、实训基地、成果转化中心,合作开展技术研发、产品升级和工艺改进等。支持跨国公司和国际科技组织在我省建设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支持我省专业性科技服务机构与跨国公司合作,开展跨国技术转移业务,促进国外先进技术成果在我省实现有效转化和产业化。对外资研发中心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按规定给予10万元设站招收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采取“即来即办”方式推荐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资格。 (责任部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完善科技创新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加大信贷投入,提供专业金融服务。创新“科创贷”“科融贷”“投联贷”等金融产品,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开展科技创新、从事基础和前沿研究。强化商务与金融主管部门的信息互通,及时将外资研发中心融资需求及经营情况等信息,通过“山东省银企对接服务平台”实时共享给全省金融机构,推动金融机构与外资研发中心开展银企对接。(责任部门:省商务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青岛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五)畅通参与政府项目渠道。提供政策解读、项目申报服务,引导外资研发中心承担政府科技任务,参与省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按照《山东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规定,鼓励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科技专家入库,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的咨询、评审和管理。 (责任部门:省科技厅)
二、提高研发便利度
(六)支持研发数据依法跨境流动。贯彻落实国家《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及配套细则,指导和帮助研发数据处理者依据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工作,促进我省研发数据跨境安全、自由流动。督促数据处理者在开展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时,同步做好数据安全评估检测工作。健全打击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违法犯罪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众利益和涉及其他违法犯罪的数据出境活动。 (责任部门: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
(七)优化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和技术进出口管理流程。持续落实《山东省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工作审查细则》,做好完善对外转让知识产权审查工作,指导各地做好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机制衔接。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工作要求,优化技术进出口办理流程,以标准化不断提升技术进出口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水平。(责任部门: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八)优化科研物资通关和监管流程。对外资研发中心出于研发目的暂时进境的研发专用关键旧设备,免予实施装运前检验。对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暂时进口的非必检研发测试车辆,根据测试需要,允许暂时进口期限从6个月延长至2年。对进境科研用生物材料分级分类管理,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对满足生物安全管控要求的采取非侵入式查验并免于取样送检。对科研用的医疗器械等产品,免予验核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明。 (责任部门:青岛海关、济南海关)
三、鼓励引进海外人才
(九)提高海外人才在华工作便利度。落实《外国人来山东工作便利化服务若干措施》,允许外资研发中心以团队为单位,为团队内外籍成员申请一次性不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工作许可和不超过5年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协调落实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升级改版及便利化应用措施。优化外国人来山东工作便利化服务措施,符合条件的可以采取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方式办理工作许可。(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
(十)鼓励海外人才申报专业人才职称。经我省、各市认定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待遇的海外人才,可不受国籍户籍、学历资历、职称资格、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按照《山东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暂行办法》,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其海外工作经历、学术和专业技术贡献等均可作为参评依据。 (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一)加强海外人才奖励资助。鼓励支持我省外资研发中心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择优遴选进入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并给予资助保障,择优推荐申报国家有关计划。鼓励外资研发中心海外领军人才及其团队积极申报各级资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海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及时发放“山东惠才卡”,在住房、子女教育、配偶就业、医疗保障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服务保障。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建设,为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子女就读提供更好服务。 (责任部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二)推动海外人才跨境资金收付便利化。支持海外人才及金融机构用足用好在华工作境外个人薪酬购汇便利化政策,在同一银行多次办理合法薪酬收入购汇,银行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指导金融机构提供个性化服务,满足海外人才真实合理的用汇需求。 (责任部门: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
四、提升知识产权?;に?/h2>
(十三)加快完善商业秘密?;す嬖蛱逑?。妥善审理侵害商业秘密案件,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技术秘密司法?;?,严惩窃取、泄露国家科技秘密行为。加强诉讼中的商业秘密?;?,切实防止诉讼中“二次泄密”,保障权利人依法维权。妥善处理?;ど桃得孛苡胱杂稍褚?、竞业限制和人才合理流动的关系,在依法保护商业秘密的同时,维护劳动者正当就业创业合法权益。以“昆仑2023”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刑事?;ぃ浞址⒒由蕉恫ㄐ淌卤;ふ铰灾С胖行氖痉兑熳饔茫杏攀谱试?,严厉打击各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开展重点案件攻坚。推动建立商业秘密行政保护与刑事司法?;は谓庸ぷ骰?,形成商业秘密保护合力。(责任部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
(十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せ平ㄉ瑁⌒陆ü壹吨恫ū;ぶ行?、快速维权中心1-2家。争取在已建成的国家级知识产权?;ぶ行?,新增1-2个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领域。 (责任部门:省市场监管局)
(十五)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水平。正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贯彻执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裁判指引》,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力度,合理运用证据规则、经济分析方法等手段,支持权利人惩罚性赔偿请求,发掘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适时向社会发布。推动《山东省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修订出台,加大行政裁决执行力度。将打击假冒知名品牌及“傍名人”“搭便车”等行为作为查处重点,组织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反不正当竞争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等,持续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3”专项行动、青少年版权保护季行动等,落实版权主动监管和重点作品预警机制??怪恫ê9乇;ぷㄏ钚卸傲谛卸?023”,严厉打击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责任部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委宣传部、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