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题整治
物业小区公共收益
工作指引
你“点”的题我们收到了!

目录
第一篇什么是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点题整治 01
第二篇 物业小区公共收益有哪些 02
第三篇整治内容及问题反映渠道
1.整治内容 03
2.可以选取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反映问题 06
第四篇物业小区公共收益公示模板及查询渠道 07
第五篇工作进展及成效 12
第一篇
CHAPTER ONE
什么是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点题整治
“点题整治”—由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聚焦群众普遍关切,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损害群众问题开展定向整治、靶向施策。
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即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管理及支出不规范等问题。
答题部门一建设部门会同发改、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指导街道办事处 (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进度安排—从 2023 年 6 月至12 月,为期 7个月。

第二篇
CHAPTER TWO
物业小区公共收益有哪些
物业小区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产生的公共收益,主要包括:
楼道、屋面、电梯、外墙、道闸等广告费;公共场地、公共道路的车辆停放场地使用费;公共场地摆摊、自助售卖机、快递柜等进场费;通信基站等设备占地费;5 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会所、幼儿园、游泳池(馆)、健身室(馆)、物业服务用房、架空层等公建配套用房或公共场地的租金收入。
第三篇
CHAPTER THREE
整治内容及问题反映渠道
(一)整治内容
1. 小区公共收益未按要求及时、全面公示,公示内容虚漏假等问题。
① 物业服务企业未设置公示牌或公示牌未设置在小区主要人行出人口位置;
② 未按《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公示规范的通知》等规定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月底前,将上一季度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在小区公示牌等醒目位置、小区业主微信群以及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信息管理系统、市物业管理综合平台公示;
③ 公示时间少于30日;
④ 对部分公共收益项目故意不公示、公示的项目张冠李戴,公示内容漏项错项;
⑤ 公示的账目混乱,公示金额填报不实;公示的公共收益收支情况与实际不符等问题。
2.公共收益管理、支出不规范等问题
① 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对公共收益单独开户或专账进行管理(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管期间,也应单独开户或专账进行管理);
② 未按规定经业主共同决定擅自使用公共收益;
③ 专项维修资金的余额不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金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将公共收益经公示后优先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④ 公共收益不人账、少人账、虚增项目列支;未按规定或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⑤ 未将公共收益结余及时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circled{6} 业主大会成立后未按规定建立公共收益管理制度等问题。
3.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公共收益问题
① 物业服务企业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擅自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
② 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或企业管理漏洞,私自侵吞公共收益;
③ 监管部门和单位对业主投诉的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公共收益问题查处不及时、处理不到位等问题。
4.物业服务企业与业委会违规共同侵占公共收益问题
① 将共有部分擅自出租给第三方经营;② 虚增小区维修、更新和改造的项目和费用,套取公共收益;③ 虚增公共收益经营管理费用等问题。
5.检查督导落实不到位问题
① 监管部门未按规定对辖区内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公示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② 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未及时查处、曝光、移送处理;
③ 职能部门之间推扯皮,整治措施不实,未形成工作合力;业主投诉渠道不够顺畅,机制有待健全;
\ensuremath{Q})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部署推动不力,未能全面开展检查,未指导居(村)民委员会进行常态化检查并建立检查工作台账等问题。
(二) 可以选取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反映问题:
1.拨打热线电话反映:
思明区:0592-2035682
湖里区:0592-5722244
集美区:0592-6258892
海沧区:0592-6580358
同安区:0592-7106392
翔安区:0592-7888063
市建设局:0592-2204279

2.举报邮箱:
思明区:[email protected] 湖里 区:[email protected] 集美 区:[email protected] 海沧 区:[email protected] 同安 区:[email protected] 翔安 区:[email protected] 市建设局:[email protected]

第四篇
CHAPTER FOUR
物业小区公共收益公示模板及查询渠道
(一)针对物业小区公共收益公示不全面、不清晰、不具体等问题,市建设局在2022年第三季度制定了一主表(公示示范文本)、两副表(收支明细表、经营合同台账表)。具体如下:
一、公共收益经营收入表 | |||
(一)本期经营收入合计: 元 | |||
序号 | 收入项目 | 本期收入金额 | 备注 |
1 | 停车收入 | 例:供应商、 合同编码等 | |
2 | 广告收入 | ||
3 | 占地收入 | ||
4 | 租金收入 | ||
5 | 赔偿或残值处理收入 | ||
6 | 利息收入 | ||
7 | 其他收入(据实填写项目名 称) | ||
(二)本期经营成本合计: 元 | |||
序号 | 支出项目 | 本期支出金额 | 备注 |
公共收益经营管理费用 | 前期物业服务 期间,该项已 包含在物业服 务企业分成部 分,不重复填 报。 | ||
2 | 公共收益税费 | ||
(三)本期公共收益收入结余: 元 | |||
(四)本期公共收益收入结余分配 | |||
1 | 物业服务企业分成部分 | (前期物业服 务期间,分成 部分不超过百 | |
2 | 业主大会分成部分 | 分之三十) | |
二、公共收益支出表 | |||
(一)本期经营支出合计(业主收入部分公共收益): 元 | |||
序号 | 支出项目 | 本期支出金额 | 备注 |
1 | 补充日常专项维修资金 | ||
2 | 补充首期专项维修资金 | ||
3 | 小区活动经费(据实填写具体 活动项目名称) | ||
小区维修、更新、改造费用 (据实填写具体支出项目名 称) | |||
5 | 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 | ||
6 | 其他支出项目(据实填写项目 名称) |
序号 | 转入账户 | 期初账户余额 | 本期公共收益 转入金额 | 期末账户余额 | 备注 |
市建设局开设的专户/业主委员 会开设的公共收益账户/业主委 员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管账 户 | 前期物业服务 期间,应将公 共收益存入市 建设局开设的 专户。 |
填写说明:
1.(1)停车收入包括:月租车位、临时车位:
(2)广告收入包括:电梯轿厢广告,楼道、屋面、外墙、道闸等公共区域广告
(4)租金收入包括: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会所、幼儿园、游泳池(馆)、健身室(馆)、物业服务用房、架空层等公建配套用房或公共场地的租金收入:
(5)具体收支项目可依据小区实际填写:
2.非前期物业期间,公共收益交存至业主委员会账户的,期初账户余额由业主委员会提供;3.公共收益收支明细、经营合同台账表等具体情况可向公共收益代管单位查询(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
4.非前期物业期间,公共收益收支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的,物业服务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公示及上传;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的,业主委员会必须按照规定公示及上传,业主委员会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予以协助。
\*\*\*\*物业服务企业(盖章)
\*\*\*\*业主委员会(盖章)
202\*年\*\*月\*\*日
附件2
序号 | 科目名称 | 记账日期 | 摘要 | 借方 | 贷方 | 期间 | 备注 |
厦门市\*\*\*区\*\*\*小区公共收益经营合同台账表
序号 | 合同名称 | 合同编号 | 项目类别 | 签约单位 | 位置 | 收费标准 | 合同总金额 (元) | 合同期限 | 收费周期 | 备注 |
1 | ||||||||||
2 | ||||||||||
的 | ||||||||||
4 | ||||||||||
6 | ||||||||||
7 | ||||||||||
10 | ||||||||||
群众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查询物业小区公共收益公示情况(主表):
1.登录厦门市建设局官方网站(http://js.xm.gov.cn/)-点击左下角“点题整治(物业公司侵占业主公共收益)”-即可查看(网址)

2.移动手机登录
① 微信搜索“家住厦门”微信公众号-小区共治-物业管理便捷查询-公共收益查询-输入查询的小区即可。

? 下载“i厦门"APP-服务-住房保障-物业便捷查询-公共收益查询-输入查询的小区即可。

备注:考虑到两副表涉及内容多、信息量大且繁琐,不便于张贴或上传,业主可前往小区物业项目管理处查询。
第五篇
CHAPTER FIVE
工作进展及成效
物业服务企业自查自纠情况

全市1439个物业管理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全部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共发现299个问题,已落实整改295个,问题整改率98.66%_{c}
(二)政府部门抽查核实情况

市、区物业主管部门通过现场检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核查、查阅资料等方式,累计抽查1004 个物业小区,核查率69.72% ;共发现518个问题,已督促整改503个,整改率97.10%
(三) 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累计收到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线索(问题)86 件,累计依法办结81件,办结率94.19%.新收到5件正抓紧办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由回音”。
(四)资金归集存放情况
17940.19万元存放合计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规定规范小区公共收益资金的存放,合计17940.19万元。
1.将前期物业服务期间,交存至市建设主管部门设 立的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累计归集9908.75万元;
2.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交存至业主委会员设立的公共收益专户,累计归集7684.39万元;
3.依法依规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代管的,存放至物业服务企业设立的专户,累计归集347.05万元。
(五)查纠整治情况
累计约谈 16 家未按规定自查自纠、录入及公示公共收益等情况的物业服务企业,并将 10 家企业及 11个项目经理记入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