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象条件
企业需与区内科创平台开展产学研与成果转化合作,可采取项目合作、技术转化、共建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等多种方式进行,协议约定的总合作经费不低于300万元(不含归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的设备购置费用)。
三、运作模式
1.设立科创资金保障池。由政府牵头设立“科创风险池”和“科创安心宝”账户。首期“科创风险池”资金规模1亿元,纳入区内科创平台预算管理。当首期“科创风险池”资金用完时,再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是否追加。“科创安心宝”账户由区科技局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
2.企业提出技术需求。由企业出题、平台“揭榜”,双方达成合作共识,约定合作项目、研发周期、所需资金、里程碑目标及阶段性支付比例、各阶段知识产权归属和后续市场盈利分成等,每个项目可划分多个里程碑节点。
3.项目立项及资金拨付。(1)企业先支付合作保证金至“科创
安心宝”(第三方监管账户),保证金额度不低于首笔合作经费的
10% 。(2)合作平台围绕企业需求进行立项,立项预算不少于首笔—2—
合作经费,经费从“科创风险池”中列支。(3)当合作平台完成项目首个里程碑进度后(单个里程碑周期最长不超过1年),企业支付首笔合作经费剩余尾款,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第三方将保证金和尾款一并通过“科创安心宝”拨付至科创平台,平台收到首笔合作经费后启动下一个里程碑研发阶段,企业向“科创安心宝”账户转入下一阶段合作经费或不低于该笔合作经费 10% 的保证金。若未完成相应里程碑目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拨付至科创平台。后续阶段的里程碑资金拨付以此类推。
4.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探索保贷联动机制,鼓励企业和科创平台在合作前自行选择由保险公司为其量身定制科创保险,区财政给予企业 80% 的保费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如项目研发失败或未达到里程碑目标,由保险公司定损后进行赔偿,降低研发风险。为有需求的企业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支持企业利用科技贷款开展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
5.加强政策激励。对于采用“安心宝”制度与科创平台开展合作的企业,区财政按照企业对该合作项目实际合作经费投入(保险公司实际理赔的金额应予以扣除)的 30% 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资助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四、实施流程
1.项目受理。企业与科创平台达成合作共识后,将合作方案及合作协议提交至区科技局,区科技局进行常态化受理。企业对合作项目存在投保行为的,一并提供保单等证明材料。
2.项目立项。由区科技局组织专家团队对项目可行性、协议条款合理性、研发成本等进行论证评估。通过专家评估论证的,区科技局对合作双方下达准予立项通知,纳入“安心宝”扶持。在受理数量较多的情况下,可视情启动选机制,择优选定项目。
3.资金拨付。项目立项后,开放“安心宝”保证金汇入通道,双方合作正式开始,按里程碑进度进行资金拨付。
4.评估验收。每年由第三方组织专家组对合作项目的进展情况、企业验收意见及审计报告进行综合考量,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提交至区科技局。区科技局依据审计给出的实际合作经费投入对企业予以资助。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科技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区级各相关部门、镇街(平台)及区内各科创平台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由区科技局作为该制度实施的主管部门。
(二)建立专家委员会。组建一支由技术专家、投资专家、财务专家组成的专家团队,参与企业与科创平台合作项目的立项、管理、里程碑验收等论证评估,提高项目立项的科学性与项目合作的实效性。
(三)加强全过程管理。加强对合作项目的绩效跟踪与管理,一旦发现企业弄虚作假、不守信用等情况,该企业将不得享受本扶-4—
持政策。项目合作情况将作为区内科创平台赋能企业创新发展的考量维度之一,与年度科创平台绩效考核相挂钩。
(四)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宣传和展示工作取得的标志性成果、优秀案例,形成“萧山经验”,努力争创全省、全国典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附则
本实施细则自2025年3月9日起施行,试行期一年,由区科技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余杭区
12、【政策文件】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 年版)》的通知
余政发〔2025〕3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杭州市余杭区《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 年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
2025 年2 月18 日(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 年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经济持续向好,增强宏观政策一致性,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 年版)的通知》(浙政发〔2025〕3 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 年版)的通知》(杭政函〔2025〕21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政策举措。
一、高水平打造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区科技局牵头)
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深入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积极探索科创平台牵动的科教融合、产教协同育人模式,加快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强力推进“创新深化”“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建设,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聚力增强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全区R&D 经费支出占GDP 比重 4.55% 。2025 年,区财政预算安排51.98 亿元,用于支持科技创新、人才引育培养、高校建设等。
(一)加强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支持省实验室建设高能级科创平台,推动科研重器集群发展,对科研重器开展成果转化、重大活动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鼓励研发机构提能升级,对经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工业设计)中心、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技术(工业设计)中心、省级研发中心的企业,给予最高500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二)强化科技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聚焦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培育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迭代升级科企“双倍增”行动,量身定制企业“成长指南针”,聚力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雏鹰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培育链条。对新认定的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200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三)深化实施教科人一体化战略。构建“以高能级科创平台牵动教科人融合贯通、以高水平大学和领军企业牵头产教融合发展、以大科学教育牵引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育”体系。深耕“海创未来”人才品牌,深化“三定三评”人才评价机制,持续优化“黄金20 条”人才政策,办好“海创未来”人才大会、全球人工智能技术大会等高能级赛会。完善人才引育留用体系,支持用人单位引育高层次人才,支持科研人员“全时双聘”至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工作,将其纳入人才政策支持范围。〔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经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四)支持全链条核心技术攻关。聚焦三大科创高地、五大产业生态圈、区支柱产业和四大未来产业等领域,引导和支持各类创新主体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在新领域新赛道形成优势。支持创新主体开展技术攻关,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0 万元,力争入选市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30 项以上。(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五)鼓励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科技企业给予研发投入补助。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自主立项先行投入开展研发活动。继续落实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拓宽宣传渠道,加大涉税政策宣传力度;精准监管,依托信息化数据系统,降低企业涉税风险,确保企业应享尽享,规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六)构建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业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提供科研成果的概念验证、二次开发、工艺验证和中试熟化等服务,加速挖掘和释放科研成果价值,构建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牵头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成果转化基地,给予最高1000 万元奖励。鼓励企业开展技术交易,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200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七)保障科技金融源头活水支撑。鼓励银行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机构“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对符合条件的成果转化保险项目,按照投保产生的保险费给予最高50 万的补助。设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金,对高能级科研机构成果转化落地项目给予基金投资支持。争取申报类REITs 首单,推进实现资产证券化。〔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国资办)、区科技局、区政府办、区国投集团〕
(八)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做好省、市教育等部门对接工作,支持北航中法航空学院、中国美院良渚分院等高等院校发展。(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九)适度超前布局创新基础设施。加快大科学装置建设。支持可信数据空间、隐私保护计算平台等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建设工作,促进数据赋能多场景应用、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使用,推进2 项国家数据基础设施试点。(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数管局)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区经信局牵头)
深入贯彻落实“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立足余杭产业特色,加快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持续打造五大产业生态圈,强化项目招引、加快产业集聚,构建以“链主”企业为引领,大中小企业协同配套、上下游产业联动发展的格局。2025 年,力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速 8% ,实现制造业投资增长 10%; ,培育市级及以上卓越工程师5 名以上。2025 年,区财政预算安排35.33 亿元,用于支持五大产业生态圈发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腾笼换鸟”等。
(十)因地制宜布局新质生产力产业赛道。加快智能物联、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五大产业生态圈建设,聚焦重点细分赛道,结合余杭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人工智能、低空经济、人形机器人、类脑智能等未来产业,争创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推动未来产业前瞻布局。(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交通运输局)
(十一)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稳增长。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对首次上规模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再给予一定支持,持续扩大产业规模。鼓励智能网联汽车企业深化场景应用,并予以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按上级补助资金给予1:1 配套补助;鼓励企业在智能制造、文旅教娱、商贸物流、生活服务、医疗康养、城市建设与治理等领域开展智能化技术升级,实现“机器换人”,拓展新的应用场景,提高行业竞争力。(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十二)支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聚焦化工、钢铁、有色、建材、机械、汽车、纺织、轻工、医药、电子等12 大行业,支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以设备更新为主的制造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50 项,全年累计完成设备更新1000 台(套)。做好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全年完成55 家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设备更新项目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支持。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运用融资租赁工具支持设备更新,赋能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政府办、余杭金融监管支局)
(十三)加快数实融合发展。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聚焦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与健康和通信设备制造三个细分行业,全面落实全市中小企业数改工作任务。联合大型平台和MCN 机构开展战略协作,运用“平台 ^+ 农业特色产业”的形式赋能农特产业发展,开辟余杭区农特产业专区,打造新兴区域品牌,助力农特产品增产增收。2025 年,力争新增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1 家以上、市级及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培育企业30 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水平稳步提升。(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四)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中小企业培育力度,落实中小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推动无还本续贷持续扩面增量,力争新增无还本续贷50 亿元左右。用好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塔式培育和对标提升,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新培育各类专精特新企业100 家以上。建立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力争入库培育企业4 家。(责任单位:区经信局、余杭金融监管支局、区科技局)
(十五)充分发挥产业基金撬动作用。充分发挥产业基金的杠杆效应和产业引培作用,重点加强对产业升级和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通过加大产业投资基金规模,加强与头部机构及链主企业合作,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持续推动增设创业投资基金,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支持科技创新,发挥政府产业基金作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的积极作用,培育壮大五大产业生态圈及未来产业。(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投集团)
(十六)强化工业用地保障。2025 年,全区力争出让工业用地1000亩以上,盘活低效工业用地1160 亩以上。坚持“供地”“供楼”相结合的空间保障方式,有序推进“工业上楼”工作,提高城市空间利用率。经批准实施改造提升的项目,在符合详细规划及相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容积率宜高则高。在符合详细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企业在自有工业用地上提高容积率新建、扩建生产性用房或利用地下空间,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余杭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十七)推进平台能级再跃升。未来科技城锚定国家高新区创建目标,加快推进创建工作。持续放大数字经济规模优势,招引5 亿元以上项目15个,全年规模以上企业营收超过10000 亿元;深入落实“人工智能+”行动,聚焦 ^{\bullet\bullet}1{+}3{+}X° 未来产业细分赛道,加快培育“未来信息”“未来空间”“未来健康”等产业集群,持续擦亮“中国飞谷”等未来产业新地标。良渚新城发挥数字文化、生命健康产业新优势,招引5 亿元以上项目10 个,围绕创新药物研发、高端医疗器械、精准诊疗等产业赛道,加快推进玉湖健康产业园的招商力度。着重建设建筑业总部,形成产业集聚效应,落地更多优质项目,打造高品质城北CBD。余杭经济开发区围绕“一智三新”产业体系,深耕“芯机能”赛道,招引5 亿元以上项目10 个,加快打造与“浙江经济第一区”相匹配的工业主平台。(责任单位:未来科技城,良渚新城,余杭经济开发区)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区发改局牵头)
锚定推动全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目标,加快构建余杭特色现代服务业体系,着力提升生产性服务业,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及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做强服务业平台、主体。2025 年,区财政预算安排37 亿元,用于支持总部经济、文化旅游、消费扩容提质等。
(十八)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延续以旧换新相关活动,持续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宣传引导,持续开展智能家电、汽车以旧换新活动,抓好政策红利先发契机。针对消费品以旧换新新增的3C、家居等领域,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对手机品牌商的招引,积极做大以旧换新增量。完成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材料补贴工作。积极落实惠民政策,大力推动居家适老化改造,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质量。(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九)持续做旺文体旅消费。大力发展商圈经济、首发经济、夜间经济,持续擦亮余杭完美生活嘉年品牌,统筹商业综合体、特色步行街开展国风走秀等商业外摆、夜经济活动,举办各类主题促消费活动80 场以上。持续推进“余杭好地方”文旅区域公共品牌打造,2025 年举办文旅促消费活动10 场。通过广泛开展体育赛事活动,搭建全民健身的平台,营造健身良好氛围,提升全体人民的健康水平,实现强身健体的目标,2025 年举办各级各类体育赛事20 场。(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商务局)
(二十)实施大力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用足用好省、市、区三级促消费政策,引导鼓励各商业综合体、步行街差异发展,加大对网红店、老字号、头部品牌、烟火气品牌、体验类消费等招引力度。精心打造“至味余杭”美食品牌,培育美食生产企业、打造地方特色美食IP,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浙江老字号企业、杭州老字号企业、“味美浙江”城市地标美食。探索“美食+旅游”新模式。(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
(二十一)支持总部企业做大做强。做好2025 年度杭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和星级评定相关工作,力争认定市级总部企业55 家以上,评定“三星级”以上总部企业5 家。对经认定的总部企业,给予企业荣誉、用地支持、用房支持、人才支持、企业便利、企业车牌、为企服务、集聚平台、产业生态等全方面政策支持,促进总部企业集聚。(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二十二)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做好新增物流仓储项目用地保障,并探索物流仓储用地“标准地”出让,科学合理确定规划建设、投入、产出等控制性指标和准入标准,并按规定纳入出让公告、出让合同以及《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书》。发展冷链物流,推广新能源运输装备,新购10 辆冷链运输车辆。落实“货运导航系统”使用工作,优化货车通行路线和货运交通组织,保障货车安全便利通行,助力货运行业发展。(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市规划资源局余杭分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交投集团)
(二十三)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继续落实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重点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五免后减按 10%° 优惠政策;配合做好软件企业和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相关工作。2025 年力争新增市级及以上工业设计中心(企业)3 家以上。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力争2025 年全区检验检测总收入10 亿以上。积极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社保局)
(二十四)做强服务业平台和主体。做好未来科技城高能级创新发展区的引培工作,累计争创省服务业领军企业30 家以上,积极培育物流标杆企业。贯彻落实省“雄鹰行动”,支持符合条件的省服务业领军企业纳入“雄鹰行动”培育库。依托平台数智赋能,打造“余小帮”帮扶模块,首期聚焦餐饮行业,免费开放500 个热门点位,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餐饮点位分析报告。开展“百行百匠百赛”系列活动,针对互联网营销师与客房服务员两大群体,开展技能群英赛;开展西式面点师培训考证工作,满足个体工商户的职业技能需求,提高劳动者能力素质。(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五)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深化文化和科技融合,重点培育和支持数字视听、数字影视、数字演艺、电子竞技等新型文化业态发展,规上数字文化企业营业收入超4000 亿元。加快重点文化产业平台建设,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给予最高200 万元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影视和动漫游戏创作项目给予最高500 万元补助。设立2 亿元余杭区文艺发展基金和2 亿元网络微短剧发展基金,对重点文化项目和微短剧发展项目给予全链路扶持。大力促进文化“新三样”(网剧、网文、网游)出口,鼓励支持在海外开展的游戏测试、新出海发行的微短剧、境外发行的网络小说等。〔区委宣传部(文创中心)、区财政局〕
四、建设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区交通运输局牵头)
围绕打造“交通强国建设示范区”目标,2025 年,力争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29 亿元,实现正增长。2025 年,区财政预算安排98.71 亿元,用于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六)支持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发展。围绕“中国飞谷”品牌打造,支撑余杭低空经济发展。搭建低空物流服务体系,推进快递行业开展城市无人机干线物流配送,组织企业拓展低空即时配送、生鲜城际半日达等场景。持续完善低空经济基础建设,建成无人机公共起降场1 个,新增低空航线10 条。(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A
(二十七)推动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创新。推动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创新。支持交通项目前期储备,允许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在项目路线、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已基本明确的情况下,列入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计划库,可视情况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鼓励支持项目采用全过程咨询招标模式。(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二十八)支持西站枢纽建设。2025 年,围绕杭温高铁开行列车21对,沪苏湖高铁开行列车46.5 对,首次开通往来香港列车,首次开通联通长三角大环线等高铁运力提升工作,全力做好各项服务保障,提升西站枢纽交通能级,助力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西站枢纽管委会、区交通运输局)
(二十九)稳步推进交通惠民。积极争取“两新”专项资金,推广新能源运输装备,更新30 辆车新能源公交车。推进“四好农村路”2.0 版,提升改造“四好农村路”50 公里以上。(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区商务局牵头)
统筹抓好“硬件”和“软件”,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建设高能级开放强区。2025 年,力争实现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突破60 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8.70 亿美元以上,区财政预算安排3.07 亿元,用于支持外向型发展、数字贸易、服务贸易等。
(三十)积极培育外贸新模式。深入贯彻省市“千团万企拓市场”“双百双千拓市场”行动部署,探索设立余杭专区,提升“余商出海”品牌影响力,计划组织参展团组20 个以上,参展企业250 家次以上。鼓励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实施余杭区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以市场主体、平台企业、基础设施、产业生态和要素优化等支撑,加快“直播 + 平台 ^+ 跨境电商”三位一体发展,不断增强外贸新动能。积极争取鼓励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内的先进产品技术贴息支持政策。支持外贸企业开展汇率避险。支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优化通关便利举措,推进与头部平台的关企协同共治。(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海关余杭办事处)
(三十一)优化数字贸易、服务贸易创新发展。2025 年,实现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突破60 亿美元,扎实推进浙江省数字贸易示范区工作,出台数字服务贸易企业认定奖励政策,加快数字贸易主体培育,计划新认定区级数字服务贸易企业10 家以上,培育更多数字贸易公共服务平台、数字贸易标准化基地,打造数字贸易特色园区,大力发展文化贸易。(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三十二)提升展会影响力。持续将数贸会列入区级重点展会目录,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数贸会;借助数贸会平台助推企业开展国际交流,培育更多企业入选数贸会先锋奖、全国、全省数贸企业百强榜,总结更多经验做法入选数字贸易发展合作案例、创新案例。〔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
委宣传部(文创中心)
(三十三)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全面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超常规吸引和利用外资,加快推动全区高科技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产业升级,进一步支持企业持续利用外资扩产提质。拓宽吸引外资渠道,重点支持外资大项目。瞄准世界500 强、国企央企、行业领军等企业,持续加大落实省级外资招引激励资金,结合中轴线规划等重点工程,争取招引投资1 亿美元以上的外资大项目落地。积极探索QFLP 试点。鼓励外国投资者通过并购、跨境人民币出资、分配利润再投资等方式在我区投资。支持外商在我区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落实国家、省、市科研支持、税收优惠等帮扶政策。(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科技局)
(三十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国际竞争力。落实杭州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任务;培育更多省级“领航企业”、省级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者”企业;鼓励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投资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引导企业海外抱团发展。(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区发改局牵头)
坚决落实“以项目看发展论英雄”,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5 年,集中精力抓好省“千项万亿”项目22 个左右,年度完成投资92 亿元以上;市重点项目80 个左右,年度完成投资167.80 亿元以上。2025年,区财政预算安排165.75 亿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利、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建设。
(三十五)更大力度营造投资环境。深化省市重大项目推进机制,按季度举行全区重大项目集中签约暨重点工程现场推进会,确保省“千项万亿”
项目一季度开工率达到 50% 以上,二季度达到 80% ,三季度实现全部开工。持续落实“两级专班三级协调”机制,推动项目问题协调解决。(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余杭分局)
(三十六)全力争取上级政策支持。抢抓国家政策契机,全力争取“两重”“两新”、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确保争取资金数量位于全市前列。抢抓全省专项债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契机,推动负面清单外项目应用尽用专项债。加大对市政、物流等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力度,常态化申报争取REITs。(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余杭分局)
(三十七)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深化落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新增能耗等要素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在2024 年“3 个 70%° 基础上力争提升至“3 个 80%° 。积极做好向民间资本动态推介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市规划资源局余杭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
(三十八)强化用能要素保障。对列入“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重大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对于符合条件的新上项目,按省市要求允许通过承诺非化石能源消费或购买省外绿证等形式平衡所需能耗,非化石能源消费承诺比例不低于 50% 。对照省市下达任务落实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工作,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103.65 亿千瓦时以上、天然气供应1.59 亿方以上,力争推动工商业电价均价较2024 年降低0.8 分/千瓦时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供电公司)
(三十九)加力攻坚重大项目建设。准确掌握全区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持续营造“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浓厚氛围。积极争取省市资金激励和土地指标等奖励。(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深入推进城乡高质量融合“四大工程”,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引领,推动城乡区域实现更高水平的均衡协调发展。2025 年,区财政预算安排50.51 亿元,用于支持农村建设、农业高质量发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
(四十)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建立健全常住地提供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服务体系、强化社会保障服务,进一步提升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有序推进新市民全面融入城市。(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余杭分局)
(四十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梯度建设“土特产”全产业链,在完成已建3 条全产业链基础上,立足现有资源优势,继续新建2 个全产业链总产值超10 亿元的乡村未来产业集群。加大现代“新农人”培育力度,认定“十路人才”4000 名以上;继续实施农创客培育工程,新增农创客300 名以上;支持农创客创新创业,对新认定录入农创客管理系统的创业型农创客给予一定扶持。统筹省市规模粮油种植补贴,加强区级配套,出台粮食生产扶持政策,提高种粮农民积极性,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维护区域保障粮食安全。落实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业设施项目、规模养殖场更新改造、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贷款贴息等政策。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完成省市放流任务417 万尾。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强村富民实施方案》要求,以林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 70% 执行。笋、竹初级加工点等林产品初加工项目用电,按规定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高质量推进省市区三级体育场地项目,不断提升基层体育场地、嵌入式体育场地的功能复合化、管理智慧化水平。积极鼓励引导企业参与乡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公共充电设施备案指导工作。(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林水局、区文广旅体局、区交通运输局)
(四十二)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25 年计划提升改造高标准农田(粮功区)4000 亩,粮食功能区储备区扩面450 亩。探索“土地综合整治+”新模式。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耕地功能恢复,稳步拓展农业发展空间。2025 年完成市级下发的耕地功能恢复任务。(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余杭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四十三)持续深化山海协作。深化交流互访,完善组织推进机制,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带队赴结对地区开展高层互访,明确合作重点领域、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推动两地经济社会各层面互访交流活动。拓展合作领域,探索山海协作新内涵,推进双方多层次的人才交流,开展干部交流培训和服务工作;建立文化交流常态化机制,带动区域文化产业发展,进一步拓展生态旅游文化等合作。创新协作机制,形成联动共赢新格局,按市下达援建资金要求,持续推进援建项目和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以消薄增收为重点,做好消费帮扶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四十四)开展“联乡结村”结对帮扶。给予临安区岛石镇196 万元/年的帮扶补助,牵头帮扶集团成员单位开展帮扶服务。(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区人力社保局牵头)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按照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的要求,聚焦办好十方面民生实事。2025 年,区财政预算安排96 亿元,用于支持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就业创业等社会保障,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改善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领域。
(四十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根据杭州市统一部署,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公共服务配置机制,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机制。持续推进“美好教育工程”,扩大名校集团化办学效力,提升基础教育发展水平,持续推进省现代化学校创建工作,提前做好梳理和排摸,待市教育局确定我区2025 年省现代化学校创建名额后,及时开展针对性指导工作,新增省市级名优教师80 人以上。持续推进“舒心就医工程”,保障浙大一院总部二期建设,投用浙大妇院余杭院区、区公共卫生中心,加快区“一老一小”、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聚焦“一老一小”,扎实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深入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拓展社会保障救助体系,推进普惠托育服务。2025 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 万人以上,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000 人以上,推广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服务,保障住院跨省就医结算率达 80%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健局、市医保局余杭分局)
(四十六)支持推进“劳有所得”。推进“30 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建设,开展制造业、数字经济、“一老一小”等重点领域就业技能和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按规定落实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四十七)支持推进“幼有善育”。巩固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成果,进一步完善普惠托育政策保障机制,落实杭州市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及余杭区托育机构托位补助政策,支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打造便捷、安全、科学、多层次的普惠托育服务生态。落实生育补助相关政策,对符合补助条件的一孩、二孩、三孩家庭给予一次性发放生育补助金,加强生育友好宣传,推动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四十八)支持推进“学有优教”。2025 年成功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全区新(改扩)建中小学3 所,新增学位6300 个。根据上级部门住宅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生源测算调整标准,及时开展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调整工作,力争2025 年名校集团化覆盖率超 86%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提质增效,实现公办义务段城乡教共体覆盖率、共享率双 100% 。在实现公办中小学午休设备全覆盖的基础上,2025 年计划根据中小学招生情况,增补采购午休设备约2600 套。(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四十九)支持推进“住有宜居”。通过融资协调“白名单”方式继续推动房地产在建项目融资、建设和交付。根据杭州市统筹安排和工作部署,稳妥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有序组织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推出公租房实物配租300 套,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550 套(间)。全面完成20 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推动15-20 年住宅老旧电梯能换尽换,根据资金保障情况,完成省市下达我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目标任务。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2 个,计划改造户数789 户,安置房项目开工建设3084 套。(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五十)支持推进“老有康养”。全面落实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和基本生活补助制度。积极做好与长护险制度的衔接。全面实行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2025 年计划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60张,每万老年人口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达20 张,镇(街道)康养联合体覆盖率达 100% ,助餐服务城乡覆盖率达到 90% 以上。(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五十一)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构建培育体系、创新人才引育、搭建科研平台、实施动态评估高质量推进临床重点专(学)科建设。不断完善医疗卫生人才政策,加强高层次人才培育和认定,实施人才分层分类引进,深入推进医疗卫生队伍建设310 专项行动。持续推进“百医进修计划”,继续推动医共体成员单位派出卫生技术人员分层分级系统性进修。(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五十二)支持推进“弱有众扶”。加大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招聘、推荐等就业服务,实现新增残疾人就业128 人。关心关爱孤独症儿童,开展形式多样的体验互动、康教于一体的融合活动,全年计划实现康复救助孤独症儿童81 人,康复辅具适配660 人,确保辅具适配人数达到持证残疾人数的 30%_{0} 。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到 85% 。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低保年标准达到15400 元以上。拓展监测对象范围,动态监测人数占户籍人口比例达到 5.3% 以上。做好外省来杭人员救助,推动救助对象由户籍向非户籍人员拓展,完善“五型救助圈”。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帮扶。(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残联、市医保局余杭分局、区总工会)
上述8 个领域政策,区级财政2025 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460 亿元。各领域政策区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 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本通知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5 年全年实施有效。本政策与上级、区级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叠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国家、省、市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临安区
13、【政策文件】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 年版)的通知
临政函〔2025〕6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 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
2025 年2 月14 日(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 年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经济持续向好,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 年版)的通知》(浙政发〔2025〕3 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 年版)的通知》(杭政函〔2025〕21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政策举措。
一、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由区科学技术局牵头实施)
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扎实推动“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进“环大学大院大所创新生态圈”工程,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高水平打造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区财政2025 年预算安排资金5.9 亿元,用于持续落实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重点支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速科技企业、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科技企业培育发展壮大,强化青山湖科技城涉企专项政策资金保障。
(一)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深入实施“高新企业规上化、规上企业高新化”行动,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雏鹰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对首次认定的新雏鹰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及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 万元、1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补助。对于满足条件的孵化载体运营主体,按照相应政策给予绩效补助。(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局)
(二)畅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链条。打造全链条服务支撑的转移转化服务保障体系,推动科技成果加速转移转化。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资助。对新获批的企业牵头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给予最高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链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牵头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技术交易,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年度最高200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完善企业主导的需求凝练机制,推荐申报市级及以上科研攻关项目5 项以上。优化区级产业关键技术攻关项目遴选机制和组织模式,鼓励企业开展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对区级产业关键技术攻关项目,按项目研发总投入给予资助。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及上下游企业建立创新联合体,共同攻关重大科技项目。
(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局)
(四)支持科技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全年实施科创强基项目2 项以上。加快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发展,积极推进人工智能产业融合应用,打造一批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及“数智优品”。(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五)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保障。临安区产业基金与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杭州产业投资基金等合作设立普华中小二期基金,规模30 亿元,加强与国家级基金联动,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创新创业;与浙江省科创母基金一期、杭州科创基金、城西科创大走廊基金等合作设立荷塘创新杭实成果转化基金,规模5 亿元,专注投早、投小、投长期,推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解决重点关键领域“卡脖子”难题。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雏鹰企业等购买的研发类科技保险,每年按不超过年度实际保费的 50% 给予保费补助,单个企业最高50 万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金控公司)、区科学技术局]
(六)加强与在临高校的产学研合作。围绕产业与人才、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等多方面开展合作,助力“双一流”高校建设。鼓励推动在临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重点做好在临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向辖区企业发布高校科技成果、组织企业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对在我区建立技术转移中心的高校、科研院所按年度绩效给予政策支持。支持在临高校积极申报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积极推进重大标志性成果落地。(责任单位:区校合作办、区科学技术局、青山湖科技城管委会)
(七)强化人才支撑保障。打通人才有序流动通道。深化“三定三评”人才评价机制,落实“春雨计划”“青荷计划”,高质量实施“西湖明珠工程”,加大人才引育力度。优化海外人才签证、居留等方面服务。对企业新入选的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最高500 万元补助。经认定的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纳入市团队管理,享受相应政策。对企业新设立的省级和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分别给予50 万元、100 万元补助,对获博士后独立招收资格的企业,给予50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区科学技术局)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实施)
深入实施“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持续打造五大产业生态圈,加快构建临安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区财政2025 年预算安排资金2.2 亿元,用于支持智能物联、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绿色能源等五大产业生态圈发展;重点支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重点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培育发展。2025 年,五大产业生态圈相关人才入选人才计划比例不低于 60% 。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0 家以上,新增卓越工程师15 人、数字技术工程师25 名以上、制造业技能人才1500 人。
(八)因地制宜布局新质生产力产业赛道。聚焦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细分赛道和市五大产业生态圈,清单化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在工信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5000 万元,支持电线电缆、复合装饰材料、光电三大特色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其中对复合装饰材料企业原创版辊开发、光电企业外形模具开发且开发费100 万元以上的,按其开发费的 20% 给予资助,单家企业当年最高200 万元。谋细谋深未来产业发展路径,积极发展低空经济、人形机器人、合成生物等风口潜力产业以及先进能源、前沿新材料等前沿领域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推动历史经典产业高水平传承与高质量发展,获评省级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工作室的,给予每家最高3 年合计30 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交通运输局)
(九)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稳增长。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土地、能源等要素配置上加大支持力度,确保企业充分释放产能。积极争取省、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信专项资金,并专项用于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项目投产落地,提高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配套。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帮助光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拓展新的应用场景,提高行业竞争力,推进拓市场降成本降库存,防范行业风险。(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十)支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以设备更新为主的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80 项。用好区工信专项资金,支持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等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设备更新项目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等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
(十一)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继续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和企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等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对首次开展研发活动且达到奖励要求的工业企业给予补助;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上年度研发费增量达到奖励要求的企业按比例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十二)加快数实融合发展。以点带面大力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提升三大传统制造业和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及健康和通信设备制造三大试点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2025 年,建设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1 家,积极创建未来工厂,新增省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0 家。对经认定的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200 万元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十三)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阶段性拓展至中型企业。落实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加大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保障力度,用好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塔式培育和对标提升,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新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 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 家。建立科技领军企业培育机制,入库培育企业1 家以上。(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安监管支局)
(十四)强化工业用地保障。2025 年,全区争取供应工业用地1500亩,坚持“供地”“供楼”、租赁出让并举,有序推进“工业上楼”工作。2025年,盘活低效工业用地1200 亩以上。加大低效工业用地收回收购力度,履行相关程序建成后的工业标准厂房(公共配套设施除外)可按每幢(单元)不小于3000 平方米或每层不小于1000 平方米进行分割转让、分割登记,不结算土地出让价款。(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发展和改革局)
(十五)用足用好城西大走廊支持资金。全面落实“杭州城西大走廊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与“青山湖科技城智能装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大走廊专项政策,重点支持智能物流装备、检测与监测设备、新能源装备、集成电路芯片及设备、智能机器人等智能装备产业领域,全力打造智能装备新地标。(责任单位:青山湖科技城管委会)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实施)
加快构建临安特色现代服务业体系,着力提升生产性服务业,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全方位扩大内需。区财政2025 年预算安排资金0.77 亿元,用于支持总部经济、现代物流发展、金融服务产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以及商贸、养老服务、就业创业服务等发展。
(十六)实施大力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强化政策引导,积极搭建平台,开展年货节、美食节、汽车节、购物节、“双十一”等促销活动,挖掘消费市场潜力,释放消费活力,做到月月有活动,季季有精彩。持续培育一批特色餐饮品牌企业,持续推进青山湖、苕溪等区域夜经济发展,打造一批网红消费打卡点。积极引导住宿、餐饮企业达限纳统,实现消费纳统新增长。积极参与省级、市级百县千碗美食体验店、旗舰店的申报工作,争取有获评新增店,同时做好已获得认定饭店的复评工作。(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十七)更大力度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汽车置换更新,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1.5 万/辆、燃油车最高补贴1.3 万/辆。家电补贴由8 类扩围至12 类,一级、二级能效家电产品分别按 20% 、 15% 补贴,最高2000 元。支持家居换新,增加普通成品家居(床、桌椅等)品类,按售价 15% 或 20% (一级及以上能效、水效家居)补贴,最高补贴2000 元/件。提高电动自行车新车购买补贴力度。单品售价6000 元以下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 类数码产品,按照 15% 补贴,最高补贴500 元。简化优化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等补贴申领程序。(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民政局)
(十八)持续做旺文体旅消费。瞄准国内外知名品牌,以总部型、平台型等业态为招商引资主攻方向和重点领域,招引带动型、示范型、品质型商贸项目入驻。主动服务滨湖新天地等商贸项目推进,突出休闲购物的体验性,打造集时尚消费、休闲娱乐、餐饮美食等于一体的商业业态,加大商圈培育,提升消费环境。开展6 次以上线上或线下集中式推广和宣传活动。全年举办5 场省级以上体育赛事、5 场市区联动赛事。(责任单位: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商务局)
(十九)支持总部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发展总部经济,持续推进鲲鹏总部产业园建设,大力引落优质总部项目,积极推进楼宇去化。开展2025年度杭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和星级评定,力争认定市级总部企业10 家以上。根据总部企业星级评定等次,给予总部企业最高500 万元奖励,并给予总部项目用地、企业用车指标、人才授权认定等政策支持,多渠道助力总部企业发展壮大,促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滨湖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
(二十)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重点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五免后减按 10%° 优惠政策。支持企业申报“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对首次入选的软件企业,一次性给予200 万元奖励。2025 年全区检验检测总收入超1 亿元。加强品牌培育打造,大力增强在专利管理、运用、服务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力争新增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 家。(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一)做强服务业平台和主体。持续培育壮大省级服务业领军企业,积极推荐我区企业开展申报。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雄鹰行动”培育库。积极鼓励服务业企业升规入库,力争全年完成服务业企业小升规20家以上。持续推进“大企帮小店”,鼓励区属国企开展优惠房租、物业费、停车费、推广费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强化主体培育,开展技能提升、示范引领。(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办、区属国有企业)
(二十二)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鼓励文化企业做优做强,深化文化和科技融合,重点培育和支持数字视听、动漫游戏等新型文化业态发展,并给予政策补助。加快重点文化产业平台建设,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给予最高200 万元的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影视和动漫游戏创作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扶持。支持影视产业发展,对影视企业取景拍摄实际发生的制作配套费用给予扶持。支持精品创作,对原创性电影、电视、动画作品给予经费补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文创中心)]
(二十三)推动平台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推进“平台+产业”计划,扩大我区坚果炒货、地理标志产品等特色产业市场规模。完善网约配送行业党委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天目好站长”机制,助力杭州建设“小哥友好城市”“小哥码”应用覆盖小区30 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委社会工作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建设交通强国示范城市(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实施)
围绕“打造杭州都市圈西部综合交通门户”的总体目标,坚持融杭发展、东中西区域协调发展,以“城乡一体、外联内畅、智慧绿色、交旅融合”为导向,全力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区财政2025 年预算安排1 亿元,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我区交通建设,支持“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公路“打通断头路”,同时保障公交一体化运行,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共同富裕。
(二十四)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优化完善城市货运服务网络,做好“杭州货运导航”系统的使用推广,持续改善城市货车配送便利化。配合杭州市争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做好杭州市物流仓储用地“标准地”工作指引的落实。(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公安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二十五)畅通对外交通。延续杭瑞高速(G56)杭州西至临安路段差异化收费政策,凡悬挂浙A(M)牌照且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记账卡的1 类客车,在杭瑞高速(G56)杭州西、青山湖、临安三个收费站之间往返,以及余杭、青山湖、临安三个收费站之间往返的通行费由临安区财政统一支付。(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A
(二十六)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统筹推进低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打造“低空 ^+ 政务”“低空 ^+ 旅游”“低空 ^+ 物流”“低空+应急救援”等有影响力的特色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二十七)稳步推进交通惠民。积极争取“两新”专项资金、省交通运输碳达峰专项资金等,支持老旧车船淘汰,推广新能源运输装备。推进“四好农村路”2.0 版。新增村级物流服务点5 个。(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由区商务局牵头实施)
以开放提升为导向,以双向双循环为重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聚力补短板、强弱项、添动能,积极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产业强区”首位战略、开放平台有效夯实、企业主体提能升级,建设高能级开放强区。区财政2025 年预算安排0.53 亿元,用于支持扩大内需促消费领域,支持外贸发展、新电商高质量发展、跨境电商发展,聚焦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
(二十八)构建多层次商业发展体系。健全完善商贸流通行业的奖励扶持政策,引导产业向规范化管理、现代化运作方向转型升级。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稳定提高生活型商贸流通业。加快发展新零售、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流通业态,用现代营销方式改造传统商贸业,提升市场聚集度,增强辐射能力。完善和提升商贸服务整体功能和形象,提高商业文化内涵。(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二十九)积极培育外贸新模式。深入开展“双百双千”拓市场行动,组织不少于外贸出境团组10 个、参加境外展会5 场、出境企业160 家次。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一定补助,可根据重点国别需要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支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带”融合发展,积极引进和培育跨境电商企业,鼓励传统工贸企业、国内电商企业积极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不断壮大跨境电商主体。积极争取鼓励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内的先进产品技术贴息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三十)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2025 年,实现服务贸易额达3 亿美元。配合杭州市打造全国自贸区数字贸易制度创新第一区,争取在数字贸易全产业链专项改革赋权方面取得突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三十一)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围绕批发和零售服务、商务服务、物流运输服务等领域,加快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工作,在全市服务业开放发展试点中发挥示范作用。完善“两业”融合发展工作基础,创新“两业”融合发展路径,培育“两业”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营造“两业”融合优质发展环境。促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完善财税支持政策,提升监管与服务水平,推动完善规则制度体系。(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
(三十二)发挥展会平台带动力。积极参与进博会、广交会、消博会等重点国际性展会,推动展品变商品、展商变投资商。用好数贸会、西博会等国内重大展会平台,鼓励我区企业参加境内外专业性展会,开拓多元国际市场。支持举办综合性、专业性展会,提升开放合作能级。(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三十三)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2025 年实际利用外资全年目标1.8 亿美元,其中制造业外资占比 35% 以上。用好省重大外资项目激励政策,争取更多的省市奖补资金。积极开展境外招商,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争取招引投资1 亿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1 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A
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实施)
坚决落实“以项目看发展论英雄”,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5 年集中精力抓好省重大项目10 个左右,年度完成投资20 亿元以上;市重点项目45 个,年度完成投资80 亿元以上。区财政2025 年预算安排资金7.8 亿元,围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于交通道路建设,学校、医院、文化体育事业等社会事业建设领域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他重大项目。
(三十四)全力争取上级政策支持。抢抓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窗口期”,用好用足上级政策工具,加强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谋划储备,合理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包装好可产生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项目,突出项目的亮点和特色。抢抓全省专项债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契机,积极运用专项债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推动负面清单外项目应用尽用专项债。加大对市政、物流、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力度,常态化申报争取REITs。(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
局临安分局)
(三十五)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深化落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力争产业基金、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新增能耗等要素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提升至 80% 。围绕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等3 张项目清单,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区财政局)
(三十六)强化用能要素保障。对列入“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重大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全年保障新上项目用能5 万吨标准煤以上。对于符合条件的新上项目,允许通过承诺非化石能源消费或购买省外绿证等形式平衡所需能耗,非化石能源消费承诺比例不低于 50% 。实施2 个以上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50 亿千瓦时以上、天然气供应1 亿方以上。服务工商业用户完成交易电量28 亿千瓦时。(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实施)
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做法,坚持以区为基本单元,一体推进“强城”“兴村”“融合”,推动城乡区域实现更高水平的均衡协调发展。区财政2025 年安排预算6 亿元,用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全力支持稳产保供、绿色安全、基础设施、乡村建设、农民共富、财金协同、区市协作资金等各方面。实施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聚力第五届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大会。
(三十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土特产”全产业链,提升培育10亿元以上全产业链2 条,5 亿元以上全产业链2 条。新建农村充电桩50 根,完成幸福河湖农村水系综合治理50 公里。利用城乡“金角银边”场地新增村级健身广场、笼式足球场等便民体育设施126 个。做好文旅设备更新项目的申报,争取国家特别国债补助。加大现代“新农人”培育力度,培育农创客320 人,支持农创客创新创业。落实规模粮油种植补贴、粮食最低收购等粮油生产扶持政策。落实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业设施项目、规模养殖场更新改造、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贷款贴息等政策。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推进渔业资源养护。发展山林经济,建设3 个高效生态山林经济基地,按不高于项目投入的 35% 、且不高于1000 万元/个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利水电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十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全力争取国家试点创建。扎实推进一批重点项目实施,加快培育优势产业,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水平,巩固城乡融合发展试点成果,持续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力争我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至 63% 以上。(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三十九)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统筹基本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农村居民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推进“浙里新市民”积分管理数字化应用,吸引外来人员积分落户。(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四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探索“土地综合整治 \mathbf{\omega}+\mathbf{β} ”新模式。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耕地功能恢复,稳步拓展农业发展空间。2025 年临安区耕地功能恢复0.5 万亩。(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四十一)持续深化山海协作。助推山海协作地区龙游县和淳安县高质量发展,力争完成消费帮扶额不少于1000 万元,落实山海协作援建资金不少于440 万元,推动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不少于2 个。聚焦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资源共享,推动结对双方开展多形式的社会事业领域合作交流活动。加强人力资源和劳务协作,帮助山海协作地区开展培训不少于400人次。(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人力社保局)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实施)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2025 年,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领域。按照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的要求,聚焦办好十方面民生实事。区财政2025 年安排预算13.828 亿元,用于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就业创业和对退役军人、残疾人、困难群众等群体的补助,以及促进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十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公共服务配置机制,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机制。围绕“优布局、提质量、守底线”目标,聚焦“一老一小”,探索以安居优教牵引农村人口集聚、公共服务“一站式”供给,持续打造“一体化”试点标志性成果。(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四十三)支持推进“劳有所得”。全面推进区域技能型社会建设,持续构建完善技能培育基础体系、技能人才供给体系、领军选优体系、技能创富体系和技能生态体系的“五位一体”体系。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落实就业见习政策。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按规定落实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四十四)支持推进“幼有善育”。巩固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成果,深化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持续打造便捷、安全、科学、多层次的普惠托育服务生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生育支持政策,按标准发放杭州市孕产补助、育儿补助,指导区健康临安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健全完善生育支持配套措施,加强生育友好宣传。(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四十五)支持推进“学有优教”。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优化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区内城乡义务段教育共同体学校结对全覆盖,以异地跟岗、师徒结对、网络研修、名师乡村工作室等任务清单形式开展常态化帮扶。力争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国家级评估、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国家级评估。(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四十六)支持推进“住有宜居”。根据国家、省关于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杭州实际,抓好贯彻落实。通过融资协调“白名单”方式继续推动房地产在建项目融资、建设和交付。稳慎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350 套(间)。全面完成20 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推动15-20 年住宅老旧电梯能换尽换,根据资金保障情况,完成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十七)支持推进“老有康养”。建立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和基本生活补助制度,并平稳有序推进政策落地。积极做好与长护险制度的衔接,确保社会稳定,老年人满意度提升。全面实行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2025 年计划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60 张,每万老年人口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达20 张,镇(街道)康养联合体覆盖率达 100% ,助餐服务城乡覆盖率达到 90% 以上。(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四十八)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持续推进省、市、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依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次引进和管理工作机制,做好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评价工作,深入开展人才培育工程。深化全区公共服务优质提升行动,补齐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短板。持续推进“万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继续推动区镇村三级医疗机构派出卫生技术人员分层分级系统性进修。(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四十九)支持推进“弱有众扶”。新增残疾人就业120 人。实现康复救助孤独症儿童60 人,康复辅具适配980 人。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低保年标准达到15400 元以上、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到 85% ,“群帮惠”困难群体帮扶达到600 人次。充分发挥监测应用平台作用,拓展监测对象范围,动态监测人数占户籍人口比例达到 5.3% 以上。探索服务类社会救助建设,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帮扶,完善“五型救助圈”。(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残联、市医疗保障局临安分局、区总工会)
上述8 个领域政策区级财政2025 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38.028 亿元。各领域政策区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 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文件,按照“政策—模板—案例”的要求梳理政策贯通路径,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各责任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承接落实方案,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本通知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5 年全年实施有效。涉及奖励标准含市级资金(叠加奖励除外),如遇市级政策调整的,以调整为准。同类型政策交叉时,一律从高或从优享受,不得重复享受。国家、省、市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申报通知篇
浙江省
14、【重大专项】关于组织申报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 年度项目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科技局,各高校、科研院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为做好“四大慢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申报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我省卫生健康领域的科技创新特色优势,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 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1)、《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 年度公开竞争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2)要求,现就我省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专项申报面向我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等单位。请各单位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查阅通知内容,认真研究申报指南,申报资格、申报流程、具体申报方式等要求严格按照相关通知执行。各地各单位要整合各类创新资源,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人员积极申报项目,对申报材料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二、研究型医院建设(培育)单位是我省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创新的主力军,相关医院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结合本单位特色优势,广泛动员,并组织专家认真遴选、择优推荐。高水平研究型医院建设单位中,综合医院至少申报2 项,专科医院至少申报1 项。研究型医院建设单位中,综合医院至少申报1 项。全省各医疗卫生机构于2025 年3 月3 日前通过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将《申报基本信息汇总表》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进行预审,其中各地市由市卫生健康委汇总后上报,省级医疗卫生单位直接报送。
三、根据我省《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申报推荐统筹办法》要求,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 年度项目原则上由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申报和推荐。请各地各单位及时传达有关要求,审核指导申报单位于3 月10 日16:00 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报至省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联审推荐,逾期上报的不予推荐。 A
四、联系方式
省卫生健康委:邵飘飘、叶瑛;电话:0571-87709131;省科技厅:温向明、郭荣民;电话:0571-87057036、87054693。
杭州市
15、【揭榜挂帅】2025 年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启动
【揭榜任务内容】
面向智能辅助决策产品、脑机混合智能产品、支撑环境三大类9 个揭榜方向,征集并遴选一批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单位集中攻关,推动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加速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应用。
【推荐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须承诺揭榜后能够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相应任务。
(二)鼓励以联合体方式申报,联合体采取产学研用医相结合的方式,鼓励企业、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参与,牵头单位为1 家,联合单位不超过4 家。智能辅助决策产品类、脑机混合智能产品类揭榜任务由拟作为产品注册申请人的单位牵头,支撑环境类揭榜任务由医疗卫生机构或其他企事业单位牵头。
(三)智能辅助决策产品类、脑机混合智能产品类揭榜任务要求揭榜单位产品已完成前期研究且基本定型,拥有知识产权并具有显著的临床应用价值;支撑环境类重点任务要求揭榜单位已完成前期研究并已搭建基本支撑环境。
(四)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推荐单位,组织本地有关单位积极申报揭榜,并做好材料审核和遴选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通过申报系统(https://aimd.caict.ac.cn/)进行申报,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 年3 月28 日。
(二)推荐单位于2025 年4 月18 日前使用账号登录系统并确认推荐名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申报数量的 40% 。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专业机构组织遴选,公布入围揭榜单位名单,揭榜攻关期为名单公布之日起2 年。入围揭榜单位完成攻关任务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测评工作,择优确定揭榜优胜单位。 A
(四)请推荐单位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充分调动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相关产业联盟及行业协会的积极性,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推荐工作,并在政策、资金、资源配套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为揭榜工作提供过程管理、技术咨询等支撑服务。
16、【数字化转型】关于开展杭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样本企业选树工作的通知
【政策依据】
《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 号)
《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备案版)》的批复(工信厅企业〔2023〕79 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杭经信联产数〔2024〕1 号)
【选树范围】
面向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及健康、通信设备制造三个试点行业实施数字化改造,并于2025 年5 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的企业,围绕典型场景数字化改造、生产制造等关键环节数字化应用、数据贯通集成应用、产业链协同创新等维度进行评价,遴选改造成效(提质、增效、降本、减存、绿色、安全)明显、技术水平先进、创新能力突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或模式,“现场可看、绩效可信、样本可学”,对同行业同类型企业数字化转型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样本企业,并进行奖励。三个试点行业各选树5 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认定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10 家以上。
【选树方式】
企业自主申报,结合专家组评审(包括企业路演、实地考察等环节)、官网公示认定。
【奖励标准】
给予经认定的数字化转型样本企业20 万元/家奖励,资金从杭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中央奖补资金中列支。
【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须为杭州市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及健康、通信设备制造三个试点行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具有良好社会信用。
(二)已完成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验收,且在制定数字化转型规划,实施基于统一标准的生产设备数字化改造升级和机联网建设,在关键业务领域深度应用数字化系统、打通生产经营全流程数据链,应用“人工智能+”、“底座+”等先进技术,形成数据驱动的业务优化和管理创新等方面工作突出,提升企业智能化制造、数字化管理水平明显。
(三)企业数字化转型方案,能充分体现行业特点和适用场景,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实效性和创新性,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选树流程】
(一)企业申报
企业编写《杭州城市试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申报书》,对所报文件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8 份纸质件和一份电子件于2025 年6 月6 日前报送所在区、县(市)经信部门,区、县(市)经信部门会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无异议的,于2025 年6 月11 日前汇总行文,将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以下简称:市经信局(市数字经济局)〕产业数字化处。联系人:王梦婉,电话:85257095,手机号:13602019912,邮箱:[email protected]。逾期不再受理。
(二)评审公示
市经信局(市数字经济局)组织7 名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路演答辩评审和实地考察,依据评审结果择优选定数字化转型样本企业、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于市经信局(市数字经济局)官网公示5 个工作日,无异议的,行文予以确认。
(三)资金拨付
市经信局(市数字经济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行文,拨付每家数字化转型样本企业20 万元。
【评审标准】
杭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转型样本企业及“小灯塔”企业的评审按为100 分制赋分,评审内容包括企业情况、数字化场景建设、新技术创新应用、数字化转型成效、转型示范效应5 个一级指标,和企业经营能力、试点示范情况等11 个二级指标,具体如下:
评审专家根据企业路演和实地考察情况按上述评分标准分别打分,其中,路演环节权重 60% ,实地考察权重 40% ,入选样本企业两个环节的综合得分原则上不低于70 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每个细分行业得分前5名的申报企业推荐认定为数字化转型样本企业。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及健康两个行业分数排名前4 位,通信设备制造行业分数排名前2 位企业推荐认定为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
上城区
17、【国高更名】2025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或重大变化、异地搬迁申报工作启动
【申报对象】
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异地搬迁(从省外或宁波跨认定管理区域整体迁入)的高企。
【申报时间】
2025 年度高企更名或重大变化、异地搬迁申报工作分三批次开展。地方高企主管部门报送截止时间分别为4 月25 日(第一批)、6 月25 日(第二批)、10 月10 日(第三批)。2022 年认定的高企,如发生更名或重大变化、异地搬迁,且计划参加重新认定的,建议在本年度第一批进行申报。
因重大变化、异地搬迁企业需开展实地检查,请重大变化、异地搬迁企业提前10 个工作日(较截止时间)提出业务申请。
【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1.申报入口
企业登入申报系统(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通过“企业培育”场景进入“高新技术企业业务入口”,在“变更搬迁”栏提交更名或重大变化、异地搬迁业务申请;须同时向所在县(市、区)高企主管部门(科技局)提出业务申请,并提交纸质材料。(寄送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望潮路77 号东楼1108 室,章梦迪,895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