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41cm RMB:10,000-30,000

清晚期 矾红描金寿字帽筒
alum-red and gilt longevity capsule from the middle of the qing dynasty

清康熙 洒蓝釉笔筒
blue glaze pen holder from the kangxi period of the qing dynasty
无底价
此件为康熙朝文房佳作。拍品直腹微束腰,造型简雅周正,古朴隽俊;外壁施洒蓝釉,釉色光润亮丽,静谧匀净、润泽明朗。洒蓝釉或创烧于明宣德年间,其后断绝,至清康熙时再现,因其釉面如蓝色水滴洒落而得名,业内亦称“雪花蓝”。康熙一朝洒蓝釉制品较为盛行,尤以文房器物最为出名,底落“大清康熙年制”六字楷书款。



清道光 祭蓝釉碗
blue glaze bowl from the daoguang period of the qing dynasty
无底价
这只以宣德霁蓝官样为范本烧制的,胎体厚重,器形规整,腹部曲线自然、秀美,施釉肥厚,色泽深沉、稳定,色蓝如海,莹润、均匀,静穆雅致。中国古代皇帝历来十分讲究各种祭祀活动,如祭天、地、日、月;祭山河、祖先、神灵、亡灵,等等。各种祭祀活动有严格的规制,使用什么器物,采用什么颜色,都有明确的规定,比如明代皇室祭祀月神,就规定皇帝着蓝色祭袍,使用蓝釉瓷器。蓝釉瓷器习称“霁蓝”,使用的是一种富含石灰碱的宝石质釉料,故而,明代有“宝石蓝”之称,又因为蓝色是皇室规定的祭祀用色,所以,从宣德起,“霁蓝”又有“祭蓝”一说。
此碗侈口、弧壁、圈足。碗内施白釉,外壁满施霁蓝釉,釉色纯正匀净,色泽深沉,幽蓝如蓝宝石,又如蓝色深海,赏心悦目。此类霁蓝釉器物多在祭祀时使用,因此又被称为“祭蓝釉”。又因清末许之衡的《饮流斋说瓷》所说的“古瓷尚青,凡绿也、蓝也,皆以青括之”;刘子芬《竹园陶说》里的“青色一种,常与蓝色相混”,因此也被称为“霁青”。 此碗为仿明宣德品种烧造,造型规整,釉面不流不裂,是霁蓝釉中的精品。圈足内以青花书“大清道光年制”楷书款。

无底价

无底价

清康熙 黄釉浮雕海水荷花纹双耳瓶
yellow-glazed, composite, two-eared, dish-mouthed vase from the qing dynasty
无底价

清乾隆 蓝釉描金人物双龙耳赏瓶
blue-glazed gilt-figure double-dragon ear vase from the qianlong period of the qing dynast
无底价

清雍正 外胭脂红内粉彩花卉纹盘
famille rose enamelled butterfly and flower dish from the yongzheng period of the qing dynasty此盘为雍正时期瓷器的经典品种。外壁所施胭脂水釉为康熙晚期创烧,流行于雍正朝。《明清瓷器鉴定》载:「一般常于器物外壁满吹此釉(胭脂水釉),器内白里无纹,或绘粉彩或珐琅彩人物(仕女、婴戏)、西洋的景致和妇女,或绘枝果与花生等……均为景德镇所制。」本品即属此类。全器造型规整,敞口,浅弧腹,圈足。外壁施胭脂红釉,釉面匀净光润,色泽妍丽娇柔,内施白釉,盘心以粉彩绘制花卉图,月季粉嫩清雅,朵朵娇艳缀于枝头,寓意「长春白头」。构图疏朗有致,画面生机勃勃,极富雍正时期特有的清秀之韵。

胭脂红釉是属于低温颜色釉,清代官窑瓷器的名贵品种,创烧于清康熙末年,为珐琅彩料之一,以微量金作着色剂、经低温烘烧而成的。先前是从欧洲转入,故被称为「洋金红」或「西洋红」,因其色一如妇女化妆所用之胭脂,故名。雍正十三年(1735 年)督陶官唐英所撰《陶成纪事》中记载当时岁例贡御的 57 种釉、彩瓷器中即有「西洋红色器皿」。从传世品看,雍正朝胭脂红釉瓷器造型有瓶、罐、盘、碗、杯、碟等,均胎体轻薄,玲珑俊秀,由于工艺复杂,胭脂水釉瓷器均为官窑所制,故本品之珍罕与精美可见一斑。

清嘉庆 斗彩缠枝花卉纹碗
bowl with flowers and twining branches in doucai colour from the qing dynasty
“大清嘉庆年制”篆书款H:6.9 D:14.5cmRMB:80,000-100,000雍正官窑斗彩瓷器,不但以仿明成化斗彩为能事,而且积极汲取借鉴西洋因素,尤其喜爱运用当时欧洲流行的洛可可手法表现西洋花草,从而开启官窑瓷器装饰的新风尚,拍品即为代表佳作。
碗外壁以斗彩绘六朵缠枝花卉,以青花勾勒枝蔓,以彩料填描花叶,碗心绘同式样花卉一朵,与外壁纹饰交相辉映。整器画工流畅,设色细分阴阳浓淡,富立体感,色彩逸丽柔和,衬以温润匀细的胎釉,更显非凡丽质。碗敞口,深弧腹,下承圈足,碗型秀雅,胎体轻巧,色白质密。碗心青花双圈内以红、黄两朵小花形成团花纹。外腹饰斗彩缠枝花卉纹,花朵层层迭迭,共分三层,红、紫、黄、蓝等色交错呈现,纹饰满布腹壁,密而不乱,此种花卉图案乃从织锦中借鉴而来,寓示欣欣向荣、吉祥如意。此碗填色精准,青花明亮静恬,红彩纯正匀净,黄彩明快润泽,紫彩华贵沉静,诸彩交映出淡雅柔和、臻于至美的内廷恭造风格。其型轻盈优美,修胎极为规整考究,以斗彩装饰,延续成窑雅风,自然秀丽,从曲蔓卷叶又可见西方洛可可风格的影响,臻美典雅,反映出雍正皇帝好古喜新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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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嘉庆 粉彩御题诗海棠盘
famille rose enamelled 'Begonia' dish with poems from the jiajing period of the qing dynasty此盘作海棠花口,浅腹平底,底部边沿随器形的曲折附对称四足。器形规整,内底白釉细润,内心开光以外皆施黄釉,并加绘缠枝花卉纹样,口沿施金。开光处楷书题写御题诗:“佳茗头网贡,浇诗心月困,竹炉添活火,石铫沸惊端,鱼蟹眼徐扬,旗枪眼细攒,一瓯清兴是,春盎避轻寒。”落款是:“嘉庆丁巳小春月之中澣御制”,钤红印“嘉”、“庆”。清帝喜好饮茶,尤以乾隆、嘉庆二帝为甚,所作御制诗甚多。此洗上的御题诗即为嘉庆皇帝好茶之明证。据清档记载,嘉庆皇帝有在清晨饮茶的习惯,深爱品茗故赋诗赞咏并写入在宫廷御窑烧制的茶具上,拍品即为一例。

清道光 青花胭脂红穿花龙纹双联瓶
blue and white carmine-red double bottle with entwined branches and flowers from the daoguang period of the qing dynasty
来源:香港老户出“慎德堂制”楷书款
H:13cm
RMB:300,000-500,000


双联瓶,瓶式之一,因两瓶联成一体而得名。双联瓶也称为珠联瓶,取珠联璧合之意,这一形制最早见于隋代,流行于清代。
小瓶口做双菱,为两只方瓶合而为之,青花缠枝莲与胭脂红龙穿花卉纹各执一半,可谓双色合璧,甚为美观。底书“慎德堂制”四字矾红款,清代为瓷器发展的一个巅峰,各种新式器型与装饰风格层出不穷,双联瓶即为其中之一,既美观,又有成双成对,比翼双飞之意,令人赞叹。据文献记载,胭脂彩由荷兰人卡西亚所发明,约于清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从西洋传入景德镇,后被称为“洋红”。
1831 年在慎德堂建成之际,道光皇帝创作了《慎德堂记》,收录在道光《御制文余集》( 附图 4),在文中,他反复强调了修建慎德堂的目的:“崇俭去奢,慎修思永”, 慎德堂自建成之后,就成为道光皇帝在圆明园内的主要居住场所,这从内务府活计档中也可看出。道光十五年后,每年都要对慎德堂内的书屋、寝宫的装饰进行修改,对庭院进行修缮。由于道光皇帝长期居住于此。实际上就等于把办公地点搬到了慎德堂,其作用相当于紫禁城大内的养心殿,一些政令也出于此,就连立奕论为皇太子这样的大事也是在慎德堂进行的。
清乾隆 粉彩西洋人物碗
famille rose enamelled bowl with western figures from the qianlong period of the qing dynasty
“大清乾隆年制”篆书款 D:14.8cm
无底价
此碗侈口,弧腹斜收,下承圈足,口沿一周描金。腹部以粉彩绘西洋人物故事图,器型周正,胎体白细坚致,釉色晶莹明亮,整器风格为中西合璧,突显当时清廷与西方世界文明交流的频繁与相互学习,是中国人眼中所反映的西方世界,别有一番新奇。中国传统制瓷工艺与西洋人物绘画风格巧妙地融合,是乾隆时期特有的艺术品种。

1070清道光 松石绿地矾红龙纹杯
turquoise and green alum-red dragon cup from the daoguang period of the qing dynasty
来源 : 伦敦佳士得,2018 年 11 月,Lot.0083“大清道光年制”篆书款
H:7cm
RMB:80,000-100,000

民国 粉彩人物诗文瓶一对
pair of famille rose enamelled vases with figures and poems from the republic of china era
无底价
不曰不料老後端甲於孔逊 能公忍想夫有可休此明間 學曾將不適東比生布之曰 也學軍識於吴十傷下岳长 逊此此山大萬杜石父者 慌陣没陣將精篱陣黄何 忙法於必之迷兵時名承人 下否此为上於臨八彦老 馬黄故所见陣去聞陣也人 拜承特迷將中时每圖昔答 彦此老軍莫曾日反小曰 而曰生夫要吩每復老 回燮門生死引咐时八入夫 化引平門他老變門川乃 无出好而出夫化按之 逊善入來道无道時葛

无底价

民国 黄料地开光花卉四方盆一对
pair of yellow ground flower square pots from the republic of china era
无底价

清中期 仿哥釉青花花鸟双耳盘口瓶
blue and white bird and flower two-eared dish-mouth vase from the qing dynasty

无底价
清中期 粉彩轧道花卉纹盘口瓶
famille rose vase with a floral design on a dish from the qing dynasty

清光绪 张子英款浅绛彩花鸟梅瓶
plum vase with birds and flowers in light vermilion olour from the guangxu period of the qing dynasty
H:21cm
无底价
张云,光绪民国时期,生卒年不详,字子英,一字东山,江西人。堂名炳星山房,斋名梯云书屋。御窑厂供职,王少维弟子,与程门同为早期浅绛彩瓷画师。作品活跃期为1883 年(光绪九年)- 民国期间。在浅绛彩山水、人物、花鸟方面造诣极高。他的山水仿明代沈周,张子英作品特色鲜明,在晚期浅绛彩瓷画界具有崇高的地位。他的传世作品名头较大而以花鸟居多,影响很大,门徒弟子众多。常见题款有“子英作”、“子英氏作”、“张云写意”、“张子英作”、“子英张云写”、“子英张云作”、“张子英写生”、“客次张子英作”、“子英张云写生”、“子英张云写意”、“于昌江炳星山房张云作”、“于昌江炳星山房张云写意”、“于昌江梯云书屋东窗子英作”。常用印有红彩方朱文篆书“子英”,红彩方白文篆书“张云”、“臣云”等。

清中期 仿官釉胭脂红龙纹胆瓶
carmine-red 'dragon' vase from the middle of the qing dynasty
无底价

清康熙 青花釉里红鱼藻纹荸荠瓶
underglaze blue and red ase with fish and algae design from the qianlong period of the qing dynasty
无底价

清雍正 粉彩富丽堂皇瓶一对
a pair of famille-rose vases from the yongzheng period of the qing dynasty
无底价

清康熙 五彩高仕图笔筒
five-colour brush pot with figure from the kangxi period of the qing dynasty
无底价
康熙五彩的主要成就是发明了用釉上低温蓝彩和黑彩。蓝彩艳丽醒目,多绘山石,使徒壁生辉,用于替代明代的青花色调而制成纯粹的釉上五彩,色彩鲜艳夺目。黑彩色黑如漆,漆黑光亮,浓重沉着,多用于勾勒轮廓和点染局部,使之收到中国水墨画的艺术效果,大大丰富了五彩瓷的表现手法,较明代有了更大的发展和提高。清康熙年间五彩与青花成为两大主流品种。五彩题材广泛,构图新颖,形象概括,用笔洗炼,线条刚劲,色彩明艳,具有浓郁的民间艺术风味,是瓷苑一枝古艳的奇葩。

来源:马钱特旧藏H:10.5cm;D:10cmRMB:80,000-100,000
诗文 : 天上三台重人间一品尊集句印文 : 我思古人香树一尊

人 集 間三尊 寸 重



清乾隆 青花釉里红博古纹方胜笔筒
blue and white alumina gogu pattern double penholder from the qing dynasty
无底价
此件拍品青花浓淡相宜,渲染有度,真有「墨分五彩」之神妙;釉里红沉著厚重,白描与平涂相结合,笔法精妙,色泽层次分明,不见浑浊、浸漫。青花和釉里红是两种不同的呈色剂,钴与铜烧成的温度和气氛要求不同,烧制难度极大,因制作工艺繁杂复而苛刻,自永宣后少有成器者,而本品之青花与釉里红均鲜妍欲滴,恰到好处,益见其难能可贵。所绘博古狮子纹饰气势万千,飞腾于海面云气之间,红蓝辉映。笔筒呈方胜形,及其少见,实为难得。

清乾隆 青花釉里红花鸟节节高贯耳瓶
blue and white glazed bird and flower vase from the qianlong period of the qing dynasty
无底价

民国 汪野亭胭脂红开窗山水水盂
rouge-glazed landscape water pot from the republic of china er
无底价
汪野亭(1884 年 -1942 年)名平,字野亭,师从张晓耕、潘匋宇,是珠山八友之一。号传芳居士,江西乐平人。20 世纪前期景德镇陶瓷美术革故鼎新的领军人物,景德镇市近代著名陶瓷艺术家。汪野亭清末民初就读于中国陶业学堂,学画花鸟。一度回乡教书,后到景德镇画瓷。1932 年后,在浮梁县立饰瓷科初级职业学校任教。擅长水墨、青绿山水,注重以大自然为师。汪野亭的粉彩山水别开生面,得益于工艺的创新,更得益于艺术的创新。他率先运用“通景山水”章法装饰瓶类制品,开 20 世纪初景德镇粉彩山水装饰章法的新风。


清康熙 五彩八骏图盘
five-colour eight horses plate from the kangxi period of the qing dynasty
无底价

清雍正 粉彩仕女婴戏图盘
famille rose enamelled porcelain dish from the qianlong period of the qing dynasty
无底价

清雍正 外胭脂红内粉彩仕女婴戏图盘
famille-rose enamelled porcelain dish outside carmine and inside famille-rose from the yongzheng period of the qing dynasty
H:4cm;D:21cm
RMB:10,000-30,000
盘宽平沿,浅腹圈足。外壁满饰胭脂红釉,呈色浓艳,莹润光洁。盘内绘仕女婴戏纹,画面生动,仕女笑容柔美,温和娴静。童子或手持如意,或手持乐器,环绕于女子周围,互相嬉闹,童趣洋溢。仕女一旁之香几描绘地细致入微,几上描绘文房清供,画面写实,趣味盎然,此类纹样亦称之为教子图。盘口描金彩一周,盘沿在花、叶、实三个主题的包袱锦中彩绘折枝花卉。笔触细腻,色彩鲜艳。此类纹样在十八世纪早期的宫廷画中非常流行,特别是盘内所绘仕女神态似含胤禛十二美人图之遗韵,家具陈设也带有遗风。如本器中描绘的湘妃竹香几,就曾在十二美人图中仕女坐具—湘妃竹椅所见。特别是,本品所绘画风,综合了西洋画珐琅与中国粉彩绘画两种工艺技法,中西结合,既有传统纹样,也吸收西方风格,颇具时代特征,因此类瓷器绘制非常精细,广受当时海外贵族喜爱,因而时至今日在一些海外博物馆中或海外重要藏家的收藏中均可看到。与本品纹样相近者,可参考玫茵堂藏品。
参阅:佳士得香港 2010 年春季拍卖会,Lot2059 清雍正 外胭脂红内粉彩母子图折沿盘,成交价: \yen35,42 万



清康熙 五彩花卉诗文盘一对
a pair of five-colour floral and poetry plates from the kangxi period of the qing dynasty

清雍正 粉彩双狮壶
double lion pot in famille-rose enamelled porcelain from the qing dynasty
无底价

清嘉庆 粉彩浔阳秋泊图盘
famille rose enamelled porcelain dish from the jiaqing period of the qing dynasty
“大清嘉庆年制”篆书款 备注: 待展堂旧藏
D:18.7cm
RMB:10,000-30,000
清代嘉庆时期瓷器烧造多承袭前朝,然独有一类取江南景致为题材之粉彩器,气息婉约清新。许之衡《饮流斋说瓷》曾提及:“嘉道之间所画楼台之画书有地名者,大约绘西湖景为多,绘庐山十景者亦有之。”拍品即为个中别致佳作。器内施白釉,外壁以粉彩绘江西十景之浔阳秋泊图,山色苍翠,宛若神仙福地,风光旖旎,耐人寻味。底书“大清嘉庆年制”矾红篆书款。

清康熙 青花五彩花卉盘
five-colour blue and white floral dish from the kangxi period of the qing dynast


清同治 粉彩人物故事九子攒盘
famille rose enamelled porcelain dish with figures from the qing dynasty
无底价

清乾隆 粉彩轧道九子攒盘
famille rose enamelled porcelain dish with figures from the qianlong period of the qing dynast
无底价

清中期 粉彩山水瓷板一套四件
famille rose enamelled porcelain panel with landscape the middle of the qing dynasty
L:62cm;W:51cm
无底价

民国 粉彩喜鹊登梅瓷板
famille rose enamelled porcelain panel with eighteen bachelors from the republic of china er
L:42.2cm;W:29.5cm
无底价


拍?卖?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并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
第二条
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凡参加本公司组织、开展的文物、艺术品等收藏品拍卖活动的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其他相关各方均应按照本规则执行。
第三条
凡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其他相关各方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并对自己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规则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
本公司对拍卖品的真伪及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及其代理人应亲自审看拍卖品原物,对自己竞投某拍卖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
本公司有权依照本规则的规定,解释和处理本规则未尽事宜,对涉及的法律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处理。对于发生的争议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
第二章 关于委托人的规定
第六条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其物品时,有义务提供合法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并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其物品时,即自动授权本公司制作该物品的照片、图示、图录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
第七条
代理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物品的,应向本公司出具相关委托证明文件,并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或有效注册登记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本公司有权对上述委托事项进行核查。
第八条
委托人就其委托本公司拍卖的拍卖品不可撤销地向本公司及买受人保证如下:
(一)其对该拍卖品拥有绝对的所有权或享有合法的处分权,对该拍卖品的拍卖不会侵害任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著作权权益),亦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已尽其所知,就该拍卖品的来源和瑕疵向本公司进行了全面、详尽的披露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或虚构之处;)如果其违反上述保证,造成拍卖品的实际所有权人或声称拥有权利的任何第三人提出索赔或诉讼,致使本公司及/或买受人蒙受损失时,则委托人应负责赔偿本公司及/或买受人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
第九条
所有拍卖品均设有保留价,本公司与委托人约定无保留价的拍卖品除外。保留价由本公司与委托人通过协商书面确定。保留价数目一经双方确定,其更改须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某一拍卖品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会中未达保留价不成交而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对以下事宜拥有完全的决定权:
(-) )通过拍卖品图录、新闻媒体或其他载体对任何拍卖品作任何内容说明或评价;
(二)是否应征询任何专家意见;
委托人就其拍卖品在图录中插图、拍卖品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拍卖品展示活动中的安排及所应支付费用的标准。除非本公司与委托人另有约定,本公司对某拍卖品是否适合由本公司拍卖,以及拍卖地点、拍卖日期、拍卖条件及拍卖方式等事宜拥有完全的决定权。
第十一条
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本公司有权在实际拍卖前的任何时间中止任何拍卖品的拍卖活动:
(一)本公司对拍卖品的归属或真实性持有异议;
(二)第三方对拍卖品的归属或真实性持有异议且能够提供异议所依据的相关证据材料,并按照本公司规定交付担保金,同时愿意对中止拍卖活动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及全部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三)对委托人所作的说明或对本规则第八条所述委托人保证的准确性持有异议;
(四)有证据表明委托人已经违反本规则的任何条款;
(五)存在任何其他合理原因。
第十二条
委托人在拍卖日前任何时间,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说明理由并经本公司同意后,可撤回其拍卖品。但撤回拍卖品时,若该拍卖品已列入图录或其他宣传品已开始印刷,则应支付该拍卖品底价百分之二十的款项并 支付其他各项费用。如图录或任何其他宣传品尚未印刷,也需支付该拍卖品底价百分之十的款项并支付其他各项费用。因委托人撤回拍卖品而引起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均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第十三条
除委托人另有书面指示外,在委托人与本公司订立委托拍卖合同 将拍卖品交付本公司后,委托人应支付相当于保留价百分之一的保险费;拍卖成交的,委托人应按相当于落槌价百分之一的价格补交相差的保险费款项,则所有拍卖品将受托于本公司进行投保。否则,将视同告知本公司不需投保其拍卖品,则风险、责任及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四条
如果拍卖品拍卖成交,保险期限至拍卖成交日起第七日止或买受人领取拍卖品之日止(以二者中较早者为准)。如果拍卖品拍卖未成交,则保险期限至委托人收到本公司告知其领回拍卖品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届满止。
第十五条
因自然磨损、固有瑕疵、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变化、湿度或温度转变、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以及因地震、海啸、战争等不可力因素对拍卖品造成的任何毁损、灭失,以及由于任何原因造成的图书框架或玻璃、囊匣、底垫、支架、装裱、插册、轴头或类似附属物的毁损、灭失,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委托人不得竞投自己委托本公司拍卖的物品,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投。若违反本条规定,委托人应自行承担相应之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本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七条
对于某些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后须双方共同办理产权转移等手续的,委托人应当协助买受人办理拍定物的产权转移等手续。
第十八条
除委托人与本公司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授权本公司按落槌价百分之十扣除佣金并同时扣除其他各项费用。尽管本公司是委托人的代理人,但委托人同意本公司可根据本规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向买受人收取酬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第十九条
如果某拍卖品的竞投价低于保留价的数目而未能成交,则委托人授权本公司向其收取按保留价的百分之一计算的未拍出手续费,并同时收取其他各项费用。
第二十条
如买受人已按本规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则本公司应自拍卖成交日起35天后以人民币将出售收益支付委托人。
第二十一条
如本规则第四十四条规定的付款期限届满,本公司仍未收到买受人的全部购买价款,则本公司将在收到买受人支付的全部购买价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出售收益支付委托人。
第二十二条
如委托人所得的出售收益应向政府纳税,则由委托人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税费。
第二十三条
如买受人在拍卖成交日起七日内未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本公司除有权按照本规则第五十条之规定向买受人追索其应付的酬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外,并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在本公司认为实际可行的情况下,采取适当措施,协助委托人向买受人收取拖欠的款项,但本公司不代表委托人向买受人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
本公司有权接受委托人授权(由委托人支付费用)并视具体情况决定下列事项:(一)同意购买价款以特殊付款条件支付;
(二)搬移、贮藏及投保已出售的拍卖品;
(三)根据本规则有关条款,解决买受人提出的索赔或委托人提出的索赔;
(四)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收取买受人拖欠委托人的款项。
第二十五条
如拍卖品未能成交,委托人应自收到本公司领取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取回该拍卖品(包装及搬运费用自负),并向本公司支付未拍出手续费及其他各项费用。超过上述期限,本公司有权以公开拍卖或其他出售方式按本公司认为合适的条件出售该拍卖品,并有权从出售收益中扣除第一次拍卖中委托人应支付的未拍出手续费及其他各项费用及再次拍卖该拍卖品的所有费用,将余款支付委托人。
第二十六条
委托人应对其超过上述期限未能取回其拍卖品而在该期限后所发生之一切风险及费用自行承担责任。如委托人要求本公司协助退回其拍卖品,退回的风险及费用由委托人承担,除非特别指明并负担保险费外,一般在运输中不予投保。
第三章 关于竞买人和买受人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为便于竞买人及委托人参加拍卖活动,本公司均制作拍卖品图录,对拍卖品状况以文字或图片进行简要陈述。拍卖品图录中的文字、参考价、图片以及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传品,仅供竞买人参考,并可于拍卖前修订,不表明本公司的任何担保。
第二十八条
因印刷或摄影等技术原因造成拍卖品在图录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图示、影像制品和宣传品中的色调、颜色、层次、形态等与原物存在误差者,以原物为准。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任何拍卖品用任何方式(包括证书、图录、幻灯投影、新闻载体等)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品的任何担保。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毋需对上述之介绍及评价中的不准确或遗漏之处负责。
第二十九条
竞买人应在拍卖日前,以鉴定或其他方式亲自审看拟竞投拍卖品之原物,而不应依赖本公司拍卖品图录以及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传品之表述做出是否竞投之决定。
第三十条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在拍卖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明填写并签署登记文件;竞买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在拍卖日前凭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手续填写并签署登记文件,领取竞投号牌,否则不视为正式竞买人。
第三十一条
竞买人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应在领取竞投号牌前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具体数额由本公司在拍卖日前公布。上述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若竞买人未能购得拍卖品,则全额无息返还竞买人;若竞买人购得拍卖品,则抵作购买价款的一部分。若有余额,则于竞买人领取拍卖品时,一并返还。
拍?卖?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公司有权酌情拒绝任何人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或进入拍卖现场,或在拍卖会现场进行拍照、摄像等活动。
第三十三条
当拍卖现场出现异常情况,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如拍卖现场出现任何争议,本公司有权予以协调解决。
第三十四条
除非某竞买人在拍卖日前向本公司出具书面证明并经本公司书面认可,表明其身份是某竞买人的代理人,否则每名竞买人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
第三十五条
竞买人应亲自出席拍卖会。如不能出席,可采用书面形式委托本公司代为竞投。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上述委托。
第三十六条
委托本公司竞投之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迟于拍卖日前二十四小时)办理委托手续,向本公司出具书面委托竞投授权书,并应根据本规则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同时缴纳保证金。
第三十七条
委托本公司竞投之竞买人如需取消委托授权,应不迟于拍卖日前二十四小时书面通知本公司。
第三十八条
因代理竞投系本公司为竞买人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竞投而提供的免费服务,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竞投未成功或代理竞投过程中出现的疏忽、过失或无法代为竞投等将不负任何责任。如竞买人希望确保竞投成功,则应亲自出席竞投。
第三十九条
若两个或两个以上委托本公司竞投之竞买人以相同委托价对同一拍卖品竞投成功,则本公司最先受到授权委托书者为该拍卖品的买受人。
第四十条
拍卖师有权代表本公司提高或降低竞价阶梯、拒绝任何竞投,在出现争议时,将拍卖品重新拍卖。
第四十一条
本公司为方便竞买人,可能于拍卖中使用影像投射或其他形式的显示板,所示内容仅供参考。无论影像投射或其他形式的显示板所示之数额、拍卖品编号、拍卖品图片或参考外汇金额均有可能出现误差,本公司对因此误差而导致的任何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十二条
本公司进行拍卖时,制作拍卖笔录,拍卖笔录由拍卖师、记录人签名。在本公司举行的拍卖活动中,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该竞买人竞投成功,即表明该竞买人与委托人之间达成了关于该拍卖品的买卖合同,买受人应当在成交纪录上签名。
第四十三条
竞买人竞投成功后,即成为该拍卖品的买受人。买受人应支付本公司相当于落槌价百分之十五的酬金,同时应支付其他各项费用,且其承认本公司可根据本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定向委托人收取佣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第四十四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日起七日内一次付清购买价款并领取拍卖品(包装及搬运费用自负),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全额支付购买价款后,即可获得拍卖品的所有权。
第四十五条
除非双方另有协议,所有价款应以人民币支付,如买受人以其他货币支付,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于买受人付款日前一工作日公布的人民币与该币种的汇价折算。本公司为将买受人所支付之该种外币兑换成人民币所引致之所有银行手续费、佣金或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第四十六条
竞投成功后,拍卖品的风险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发生后(以较早发生日期为准)即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买受人领取所购拍卖品;
(二)买受人向本公司支付拍卖品的全部购买价款;
(三)拍卖成交日起七日届满。
第四十七条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日起七日内领取所购买的拍卖品。若买受人未能在拍卖成交日起七日内领取拍卖品,则因逾期造成对该拍卖品的搬运、储存及保险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且买受人应对其所购拍卖品负全责,即使该拍卖品仍由本公司或其他代理人代为保存,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任何原因所致的该拍卖品的毁损、灭失,不负任何责任。若买受人延迟领取该拍卖品超过三十日时,本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之规定处分该拍卖品,以处分所得抵偿本公司垫付的保管费、保险费、搬运费等。
第四十八条
本公司工作人员应买受人要求代为包装及处理购买的拍卖品,仅应视为本公司对买受人提供的服务,本公司可酌情决定是否提供此项服务,若因此发生任何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负。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因任何原因造成的玻璃或框架、囊匣、底垫、支架、装裱、插册、轴头或类似附属物的毁坏不负责任。此外,对于本公司向买受人推荐的包装公司及装运公司所造成的一切错误、遗漏、损坏或灭失,本公司亦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九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限制带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拍卖品,本公司将在拍卖品图录或拍卖会现场予以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带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拍卖品,买受人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办理出境手续。
第五十条
若买受人未能按照本规则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时间足额付款,本公司有权采取以下之一种或多种措施:
(-) 竞买人购得拍卖品后,若未按照规定时间缴付购买价款,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还应按照本规则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二)对买受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本公司因其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因买受人迟付或拒付款项造成的利息损失,利息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利率标准计算;
(三)留置本公司向同一买受人拍卖的该件或任何其他拍卖品,以及任何原因由本公司占有该买受人的任何其他财产或财产权利,留置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若买受人未能在本公司指定时间内履行其全部相关义务,则本公司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处分留置物。处分留置物所得不足抵偿买受人应付本公司全部款项的,本公司有权另行追索;
(四)撤销在同一或任何其他拍卖中向同一买受人售出的该件或任何其他拍卖品的交易,并保留追索因撤销该笔交易所蒙受损失的权利;
(五)经征得委托人同意,本公司可按照本规则规定再行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出售该拍卖品。原买受人除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买受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酬金/佣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并承担再次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出售该拍卖品所有费用外,若再行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出售该拍卖品所得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第四章 名词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规则各条款内,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一)“本公司”指南京十竹斋拍卖有限公司;
(二)“竞买人”指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在本公司登记并办理了必要手续,且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参加竞购拍卖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规则中,除非另有说明或根据文义特殊需要,竞买人均包括竞买人的代理人;
(三)“买受人”指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品的竞买人;
(四)“委托人”指委托本公司拍卖本规则规定范围内拍卖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规则中,除非另有说明或根据文义特殊需要,委托人均包括委托人的代理人;
(五)“拍卖品”指委托人交予本公司供拍卖活动拍卖的物品,尤其指任何图录内编有任何编号而加以说明的物品;
(六)“拍卖日”指在某次拍卖活动中,本公司公布的正式开始进行拍卖交易之日。若公布的开始日期与开始拍卖活动实际日期不一致,则以拍卖活动实际开始之日为准;
(七)“拍卖成交日”指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拍卖师以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任何达成交易的日期;
(八)“落槌价”指拍卖师落槌决定将拍卖品售予买受人的价格;
(九)“出售收益”指支付委托人的款项净额,该净额为落槌价减去按比率计算的佣金,各项费用及委托人应支付本公司的其他款项后的余额;
(十)“购买价款”指买受人因购买拍卖品而应支付的包括落槌价、全部酬金、应由买受人支付的其他各项费用以及因买受人不履行义务而应当支付的所有费用在内的总和;
(十一)“各项费用”指本公司对拍卖品进行保险、制作拍卖品图录及其他形式的宣传品、包装、运输、存储等所收取的费用以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本规则规定而收取的其他费用;
(十二)“保留价”指委托人提出并与本公司协商后书面确定的拍卖品最低售价;
(十三)“参考价”指在拍卖品图录或其他介绍说明文字之后标明的拍卖品估计售价。参考价在拍卖日前较早时间估定,并非确定之售价,故有可能调整。
第五章 其 他
第五十二条
本公司有义务为委托人、竞买人及买受人保守秘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规则维护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本公司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第五十三条
本公司认为需要时,可以对拍卖品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品状况不符的,本公司有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委托拍卖合同。
第五十四条
本公司有权自行对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的任何物品制作照片、图示、图录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并依法享有上述照片、图示、图录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的著作权,有权对其依法加以使用。
第五十五条
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对委托人或买受人的任何违约行为不承担责任。
第五十六条
竞买人及委托人均将其固定有效的通讯联络地址和联络方式告知本公司,若有改变,应立即书面告知本公司。本规则中所提及之通知,仅指以信函或传真形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如以邮递方式发出,一旦本公司将通知交付邮递部门,则视为本公司已发出该通知,同时应视为收件人已按正常邮递程序收到该通知。如以传真方式发出,则传真发送当日为收件人收到该通知日期。
第五十七条
如本规则之任何条款或部分因任何理由被有权机构认定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强制执行,本规则其他条款或部分仍然有效,相关各方面必须遵守、执行。
第五十八条
本规则由本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規制订。
委托竞投授权书
南京十竹斋·南京精雅2025 首届联合拍卖会兹申请并委托南京十竹斋拍卖有限公司就下列编号拍卖品按表列委托价格进行竞投,并承诺接受如下条件:
一、若竞投成功,须按照南京十竹斋拍卖有限公司刊印在本图录上的《拍卖规则》的规定,向本公司支付落槌价及相当於落槌价百分之十五的酬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并领取拍卖品(包装及搬运费用自负);
二、南京十竹斋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规则》之委托竞投之免责条款为不可争议之条款。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竞投未成功或代理竞投过程中出现的疏忽、过失或无法代为竞投等不负任何责任;
三、为使委托人的出价得以接受而不延误,委托人须不迟于拍卖日前二十四小时向南京十竹斋拍卖有限公司出具本委托竞投授权书,并同时缴纳保证金。如在规定时间内本公司尚未收到保证金,恕不接受该委托;
四、委托人承诺已仔细阅读刊印於本图录上的南京十竹斋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规则》,并同意遵守该拍卖规则的各项条款。
请将委托竞投单邮寄或传真至:
南京十竹斋拍卖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部
地址:南京市中央路 399 号天正国际大厦 6 栋 18 楼
邮编:210042
电话:(025) 84415812
本人知悉并接受:
姓名 Full Name
身份证/ 护照号码I.D.
地址 Address
邮编 Zip 电话 Tel手机 Phone 传真 Fax
\blacktriangle 南京十竹斋拍卖有限公司对拍卖标的的真伪及或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如两个或两个以上委托人以相同委托价对同一拍卖标的出价且最终拍卖标的以该价格落槌成交,则最先将委托竞投授权书送达十竹斋拍卖有限公司者为该拍卖标的的买受人。
* 本人应在本委托竞投授权书中准确填写即时通讯方式及工具。在南京十竹斋拍卖有限公司受托竞投期间,该即时通讯工具所传达之竞买信息,均视为本人所为,本人承诺对该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 南京十竹斋拍卖有限公司仅接受本书面格式的委托竞投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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