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和认定程序
(一)请各县(市、区)对照选条件,按照属地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浙江省企业之家网”(https://zj87.jxt.zj.g0v.cn/),进入“2025年浙江制造精品”栏目在线填报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及申报书(附件1)。网上申报时间为3月 24日至4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企业应如实、完整填写信息,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在平台下载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如虚假填报骗取政策支持,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相关工作人员信息(附件2)(各县(市、区)经信局由各设区市经信局汇总)于3月24日前报送省技创中心,并登录“浙江省企业之家网”工作台(https://qymzw.jxt.zj.gov.cn/web/)对本地区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各项材料真实有效,初审合格后择优确定推荐名单。省属企业由省国资委审核推荐。
(三)本次申报推荐名额详见附件3,原则上每家企业申报“浙江制造精品”数量不超过1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牵头地市、协同地市可分别推荐5个和3个,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所在县(市、区)、功能区可分别推荐3个和2个,省级“新星”产业群所在县(市、区)推荐2个。拥有多个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省级“新星”产业群的,推荐数量可叠加,总数不超过5个。其他县(市、区)推荐1个。
(三)各设区市经信局、省国资委于4月30日前将推荐意见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后报送省经信厅。
(四)省经信厅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评审,必要时对部分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联系人:省技创中心陈诗瑶,0571-88229695;省经信厅产业升级与品牌建设处吴建军,0571-87050807。申报平台技术支持:李瑶瑶,0571-86823889。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浙江制造精品”选工作的通知(签章版本).pdf
附件52025年浙江制造精品申报操作须知(企业端填报).pdf
附件62025年浙江制造精品申报政务审核及数据导出操作说明.pdf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5年3月18日
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中奥政府间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印发了《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中奥政府间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详见附件),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自行登录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service.most.gov.cn/)查阅通知内容,积极发动组织创新主体聚焦指南方向,整合创新资源,申报本批次项目。
二、申报资格、具体申报方式要严格按照《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中奥政府间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做好审核工作。
三、本批次“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由我厅组织推荐。请各地及时将有关情况传达申报单位,并指导申报单位于2025年4月30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报至我厅。我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逾期上报的原则上不予推荐。
联系人:张玮、李晓娟、郭荣民,联系电话:0571-81051497、87054015、87054693
附件: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中奥政府间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docx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3月24日
5.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厅重大行政决策能力,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全省科技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2025年省科技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3月31日
2025年度省科技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 号 | 决策事项名 称 | 重大行政决策 主体 |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承办时间与实 施计划 |
关于进一步 发挥企业在 科技活动中 主体作用 构建“企业 出题、政府 助题、平台 答题、车间 验题、市场 评价”创新 模式的实施 | 浙江省科学技 术厅、浙江省 经济和信息化 厅 | 重大处 | 《关于加快建设 创新浙江因地制 宜发展新质生产 力的实施方案》 《科技强省2025 年工作任务书》 | 1.公众参与 2.专家论证 3.公平竞争审查 4.合法性审查 5.集体讨论决定 6.决策后评估 | 2025年1月—3 月,起草阶段; 2025年4月, 研讨调研、征 求意见阶段; 2025年5月, 修改完善,并 走完法定程序 |
6.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征集工作的通知
浙经信产业〔2025】90号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推进制造业质量品牌提升加快制造强省建设的实施方案》有关部署,大力培育质量标杆,引导广大企业学习实践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质量标杆典型经验选与交流活动的通知》(中国质协字〔2025]5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遂选对象
2025年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我省推荐对象为在浙江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信息服务业等企业,已入选浙江省制造业质量标杆企业的优先推荐。
二、重点领域
(一)通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深化运用卓越绩效模式、质量管理小组、精益现场管理、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六西格玛等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工具,建立长期有效的推进机制,实现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的典型经验。
(二)通过5G、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组织质量管理融合应用,促进质量管理数字化关键业务场景创新,推动质量管理活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的典型经验。
(三)通过运用质量工程技术、数字技术等技术方法实现重大质量管理突破,对质量管理模式产生重大变革,取得显著的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成果,有效提升组织品牌影响的典型经验。
(四)通过创新产业链供应链质量管控模式,协同上下游组织开展质量瓶颈问题分析、质量共性技术攻关等,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的典型经验。
三、申报流程和相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准备申报书、典型经验总结、证实性辅助材料(详见附件2、3)
(二)材料提交步骤
企业完成申报材料的填写后,将已加盖公章的申报书、典型经验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打包压缩(以单位名称命名)。由各市经信局统一收集汇总后,于2025年5月6日前通过浙政钉报我厅,逾期不予受理。
(三)在线申报
省经信厅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各市经信局负责通知通过审核的企业进行在线申报,参与填报的企业于2025年5月16日至6月6日17:00期间登陆“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活动推进平台”(网址:https://qpp.caq.org.cn/activity-registration)进入“活动报名”专栏,选择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申报入口,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
联系人:厅产业升级与品牌建设处金辉18767121770(浙政钉同号);吴建军0571-8705080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征集工作的通知(签章版本).pdf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5年3月27日
7.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
浙经信装备〔2025]78号各市、县(市、区)经信局,各金融监管分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的有关要求,省经信厅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联合编制了《浙江省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5年版)》,现予印发。纳入目录的产品,可享受首台(套)产品保险补偿等政策,具体可登录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官网一热点专题一首台(套)提升工程版块查询各项推广应用政策。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2025年3月17日浙江省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5年版)
8.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关于征集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发展优秀案例的通知
浙经信消费〔2025]79号
为落实《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发展行动方案》(浙制高办[2024]23号)要求,深入挖掘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传承、创新、服务、传播四位一体良好氛围,省经信厅、浙江日报报业集团联合开展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发展优秀案例征集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优秀案例征集采取自愿原则,鼓励各地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专业从事历史经典产业相关宣传的媒体等各类主体踊跃申报。
二、案例内容
(一)技艺传承类。重点面向技艺传承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工作室,通过传承案例展现历史经典产业从业者的坚守与创新,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推动文化基因代代相传,鼓励传统工艺与现代生活的深度融合,探索“老工艺”的新价值与新活力。鼓励省级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工作室申报典型案例。
(二)企业创新类。重点面向企业创新或产品创新优秀案例,聚焦核心技术突破、工艺设备升级、传统与现代融合、经营模式创新等方向,包括但不限于:掌握关键技术并推动传统工艺改造提升;将历史经典元素与当代美学、流行趋势结合;打造具备“浙江工艺、中国韵味、国际范式”的历史经典品牌;利用科技手段,打造历史经典产业数字藏品等新业态;通过商业模式创新、组织架构优化、产学研协同等方式,提升生产经营效能。
(三)产业服务类。重点面向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大型企业推动历史经典产业发展的优秀实践案例。重点聚焦产业政策制定、跨界资源整合、特色平台搭建、多元场景赋能等方面的服务机制与举措,包括但不限于:围绕地方特色,推动产业集聚,打造区域品牌;打造历史经典精品旅游路线,探索产业与旅游共享消费,推进历史经典进景区;创作具有历史经典元素的影视、动漫、音乐、戏剧等高质量作品;将历史经典元素融入公园、步行街、街道景观、商圈、社区、高校、乡村等多元化生活场景的典型做法。
(四)文化传播类。重点面向致力于推动历史经典产业文化传播领域具有突出贡献的IP、媒体、工作室或企业。重点选能够深挖历史经典产业当代特质和时代价值,通过新媒体、多媒体等融合创新手段,整合文旅、影视、科技、艺术、时尚、教育等跨界资源,生动讲好产业故事、传播文化内核、扩大历史经典影响力、推动产业文化与大众市场深度融合的典型案例。
三、征集要求
(一)推荐程序。地方的优秀案例由各地经信部门选推荐,由市经信局选择优上报。省级有关单位的优秀案例可由省级主管部门直接推荐至省经信厅。推荐单位要加强审核,报送优秀案例的企业应无不良信用记录且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原则上各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0个,省级部门不超过2个。
(二)案例要求。优秀案例应内容详实、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创新性和可推广性,多用数据和从业者获得感反映成效,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现成效,字数一般不超过2500字(模板见附件1)。
(三)报送方式。请省级有关单位、各市经信局于2025年4月20日前将汇总后的优秀案例材料(Word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将邮件名称命名为“XX市(部门)一优秀案例”,同时报送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发展优秀案例推荐表(见附件2)。
四、宣传推广
省经信厅将会同浙江日报报业集团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开展优秀案例评审选,优选部分案例形成优秀案例集,由主流媒体、专家智库进行深度解读并在多平台发布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我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联系方式:
浙江日报乐翠球,13567215831;
浙江日报何天,13758223328;
省经信厅消费品处章许旷野,0571-87059132;
材料报送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发展优秀案例申报书.doc2.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发展优秀案例推荐表.doc
9.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五部门关于公布建筑业领域2024年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
浙经信高新〔2024]297号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建委(建设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关区各关,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浙经信技术[2019]128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的通知》(浙经信高新便函〔2024]84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地推荐、第三方初评、省经信厅组织专家评审并予以公示无异议,现认定浙江华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等21家企业技术中心为2024年建筑业领域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
各地企业技术中心主管部门要围绕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实施企业技术中心升级赋能行动,高质量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建设。新认定的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要明确建设目标、完善运行机制,更好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推进企业加大研发、加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应用、推进成果转化等方面作用,持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赋能行业转型升级,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五部门关于公布建筑业领域2024年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2).pdf
10.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四部门关于公布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领域2024年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
浙经信高新〔2024】296号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关区各关,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浙经信技术[2019]128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的通知》(浙经信高新便函〔2024]84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地推荐、第三方初评、省经信厅组织专家评审并予以公示无异议,现公布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等172家2024年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领域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见附件1)。同意温州工正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主体变更(名单见附件2)。
各地企业技术中心主管部门要围绕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企业技术中心升级赋能行动,高质量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建设,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新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创新投入,明确建设目标、完善运行机制、加快成果转化,持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作出新的贡献。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四部门关于公布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领域2024年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1).pdf
11.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关于公布2024年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 传承创新工作室名单的通知
浙经信消费〔2025]83号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高水平传承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浙政办发[2024]22号)精神,根据《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经信消费〔2024〕245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工作室认定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消费〔2024〕266号),经企业申报、市县推荐、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确定万事利丝绸省级传承创新工作室等54家工作室为 2024 年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工作室。省级补助资金将在2025年度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中统一下达,属地为宁波的根据宁波市有关政策执行。对同时属于其他类型工作室且省级财政已有补助的(涉及附件序号14、23),按照从高原则不重复补助。
各省级传承创新工作室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按照功能定位和对标建设目标,主动谋划、积极作为,提升工作室软硬件条件、拓宽产业宣传渠道、加大传承人培养力度,有效推动历史经典产业工艺技艺传承创新。各市、县(市、区)经信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省级传承创新工作室的服务和支持,在收到省级财政资金下达的文件 30日内将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各市经信局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省级传承创新工作室的日常指导,按要求报送每年建设目标进展,共同推动全省历史经典产业高水平传承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4年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工作室名单(含主要绩效目标).pdf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3月20日
12.关于2025年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项目的公示
根据《关于申报2025年省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4]123号)要求,经各设区市、义乌市初审推荐、部门初审、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拟支持2025年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项目37项(其中5个宁波项目由宁波市财政资金支持)。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7日-3月13日。期间对以上名单如有异议,可以向省商务厅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省商务厅联系电话:0571-87050825,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25年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项目拟支持名单
浙江省商务厅2025年3月7日
2025年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项目拟支持名单
序号 | 地市 | 区县 | 项目名称 |
1 | 杭州市 | 余杭区 | 菜鸟智谷跨境电商产业园 |
2 | 杭州市 | 萧山区 | 空港产业园数字化智能服务平台项目 |
3 | 杭州市 | 上城区 | 上城里·数字时尚产业园 |
4 | 杭州市 | 拱墅区 | 初海之星(杭州)跨境电商加速器 |
5 | 杭州市 | 余杭区 | 乐富海邦跨境电商产业园 |
6 | 杭州市 | 拱墅区 | 海外海跨境电商产业园 |
7 | 宁波市 | 北仑区 | 赛尔跨境电商产业园提质升级项目 |
8 | 宁波市 | 鄞州区 | 中基汽通全球平台 |
9 | 宁波市 | 海曙区 | 易芽(浙江)跨境电商产业园 |
10 | 宁波市 | 慈溪市 | 前湾驿淘跨境电商直播基地 |
11 | 宁波市 | 北仑区 | 北仑跨境电商园区选品/直播基地 |
12 | 温州市 | 永嘉县 | 温州永嘉教玩具跨境电商(直播)产业园 |
13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温州西岸跨境电商产业园 |
14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温州鹿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 |
15 | 湖州市 | 吴兴区 | 湖州象屿跨贸学院 |
16 | 湖州市 | 安吉县 | “安行四海·跨境电商超能引擎谷”安吉县跨境电商产业园项目 |
17 | 湖州市 | 吴兴区 | 南太湖时尚创意城童装跨境供应链服务平台 |
18 | 嘉兴市 | 秀洲区 | “毛衫派”洪合毛衫产业出海服务平台 |
19 | 嘉兴市 | 平湖市 | 平湖市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跨境电商园区 |
20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海盐县智能集成家居产业带跨境电商线上公共展示平台 |
21 | 绍兴市 | 诸暨市 | 山下湖tiktok跨境产业园区项目 |
22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打造特色鲜明的 B2B跨境电商纺织品产业带 |
23 | 绍兴市 | 越城区 | 赋能新业态下绍兴市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人才培养项目 |
24 | 金华市 | 婺城区 | 浙江电商数字贸易孵化器项目 |
25 | 金华市 | 金东区 | 菜鸟金谷跨境电商总部基地 |
26 | 金华市 | 浦江县 | 基于浦江县域跨境电商产业发展需求的人才“引育”模式创新 |
27 | 金华市 | 义乌市 | 非洲B2B 跨境电商平台 |
28 | 金华市 | 义乌市 | 义乌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 |
29 | 衢州市 | 柯城区 |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跨境电商产教融合实践基地 |
30 | 衢州市 | 开化县 | 开化万腾跨境电商产业园 |
31 | 衢州市 | 常山县 | 云创常山跨境电商产业园 |
32 | 舟山市 | 定海区 | 舟山市跨境电商产业学院一人才培养项目 |
33 | 台州市 | 温岭市 | 温岭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爱仕达园区) |
34 | 台州市 | 路桥区 | 路桥电商(跨境电商)产业园 |
35 | 台州市 | 黄岩区 | 黄岩区跨境电商企业总部(黄岩区优品中心) |
36 | 丽水市 | 莲都区 | 丽水绿谷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运营项目 |
37 | 丽水市 | 莲都区 | 莲都区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13.关于2024年度第二批外资政策支持名单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22号)及《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工作若干措施奖补政策实施细则》(浙商务联发[2023]9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按照《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5年省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4]123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和各设区市报送、第三方审计机构初审并赴现场实地探勘项目、省商务厅召开联审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等流程,拟定杭州钱塘优科豪马轮胎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给予外资政策支持。
现将确认名单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请社会公众对名单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联系省商务厅投资促进处,联系电话0571-87058222。附件:2024年度第二批外资政策支持名单
浙江省商务厅2025年3月10日
附件
2024年度第二批外资政策支持名单
序号 | 企业 | 所在地 |
1 | 浙江零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滨江区 |
2 | 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市滨江区 |
3 | 连通(杭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杭州市滨江区 |
4 | 杭州钱塘优科豪马轮胎有限公司 | 杭州市钱塘区 |
5 | 信达生物制药(杭州)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临平区 |
6 | 嘉兴佐帕斯工业有限公司 | 嘉兴市经开区 |
7 | 乐高玩具制造(嘉兴)有限公司 | 嘉兴市经开区 |
8 | 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 | 嘉兴市海宁市 |
9 | 浙江红太阳毛纺织有限公司 | 嘉兴市桐乡市 |
10 | 格科微电子(浙江)有限公司 | 嘉兴市嘉善县 |
11 | 诺华医药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嘉兴市海盐县 |
12 | 万丰镁瑞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绍兴市新昌县 |
13 | 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 | 金华市经开区 |
14 | 浙江乳旺食品有限公司 | 衢州市智造新城 |
15 | 漂莱特(浙江)科技有限公司 | 衢州市智造新城 |
16 | 舟山中天重工有限公司 | 舟山市定海区 |
17 | 台州酷哇科技有限公司 | 台州市椒江区 |
18 | 肖特玻管(浙江)有限公司 | 丽水市缙云县 |
14.关于全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2024年度项目调整和2025年度项目人库联审结果的公示
2024年全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需调整的项目、2025年度全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入库项目,经各试点县(市、区)申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和省乡村振兴局联合会审并查重,现将我省2024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调整清单、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市、区)和龙头企业项目入库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21日。
如对入库项目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省商务厅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琪文、陈亚丽,0571-87057594附件:1:2024年全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调整汇总表.pdf2:2025年全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入库汇总表.pdf
浙江省商务厅2025年3月14日
15.关于2024年度 “浙江出口名牌” (跨境电商)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浙江出口名牌”(跨境电商)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地市初审推荐、专家评审,拟认定41个跨境电商品牌为2024年度“浙江出口名牌”(跨境电商),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3月27日。期间对以上名单如有异议,可以向省商务厅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省商务厅联系电话:0571-8705157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24年度“浙江出口名牌”(跨境电商)拟认定名单
浙江省商务厅2025年3月21日
2024年度“浙江出口名牌(跨境电商)”拟认定名单
序号 | 地市 | 县(市、区) | 企业名称 | 申报品牌 |
1 | 杭州 | 萧山区 | 杭州如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DEERRUN |
2 | 杭州 | 拱墅区 | 浙江恒健家居有限公司 | Sweetcrispy |
3 | 杭州 | 拱墅区 | 杭州大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DAYALANE |
4 | 杭州 | 临平区 | 杭州森帛服饰有限公司 | GLAMAKER |
5 | 杭州 | 萧山区 | 杭州万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Topick |
6 | 宁波 | 镇海区 | 遨森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QABA |
7 | 宁波 | 奉化区 | 宁波世家洁具有限公司 | MR.SIGA |
8 | 宁波 | 北仑区 | 宁波优耐特进出口有限公司 | Fullwatt |
9 | 宁波 | 鄞州区 | 宁波新一翔进出口有限公司 | Fragess |
10 | 宁波 | 慈溪市 | 宁波沃吉电器有限公司 | VGR |
11 | 宁波 | 余姚市 | 基伟休闲用品有限公司 | GHARMING BALCONY |
12 | 宁波 | 鄞州区 | 宁波九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ANLU LOAD |
13 | 宁波 | 慈溪市 | 宁波先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OmniBreeze |
14 | 温州 | 龙港市 | 浙江协利科技有限公司 | Xie Ji Cheng Li |
15 | 温州 | 龙港市 | 浙江凡态科技有限公司 | AMERDECO |
16 | 温州 | 龙港市 | 温州宝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PROFUNPAK |
17 | 温州 | 平阳县 | 浙江蓝泰纸制品有限公司 | Ou nan lan tai |
18 | 温州 | 龙港市 | 浙江开民电器有限公司 | CKMINE |
19 | 湖州 | 安吉县 | 安吉万宝智能家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BOSMILLER |
20 | 湖州 | 德清县 |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HUILONG |
21 | 湖州 | 吴兴区 | 浙江杰诚威林产品有限公司 | JESON WOOD |
22 | 湖州 | 吴兴区 | 湖州美诺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 | SOFTSUB |
23 | 湖州 | 安吉县 | 安吉海龙家具有限公司 | Hylone |
24 | 湖州 | 长兴县 | 浙江凯迪汽车部件工业有限公司 | KDD |
25 | 湖州 | 安吉县 | 安吉县龙威家具有限责任公司 | Furnimart |
26 | 湖州 | 长兴县 | 浙江莱恩过滤系统有限公司 | FOCUSFILTER |
27 | 湖州 | 德清县 | 华之杰塑料建材有限公司 | HUAZHIJIE |
28 | 嘉兴 | 南湖区 | 嘉兴沃菩卫浴有限公司 | VIRPOL |
29 | 嘉兴 | 平湖市 | 浙江爱美德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 Travelhouse |
30 | 嘉兴 | 海宁市 | 浙江朗柏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BOLALA |
31 | 嘉兴 | 海宁市 | 浙江星洋家具有限公司 | SEYNAR |
32 | 嘉兴 | 南湖区 | 嘉兴聚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DREAM SLIM |
33 | 绍兴 | 上虞区 | 浙江恒洋伞业有限公司 | Hengyang |
34 | 金华 | 永康市 | 浙江飞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5 | 金华 | 武义县 | 浙江圣雪休闲用品有限公司 | SunnyFeel |
36 | 台州 | 临海市 | 浙江临亚股份有限公司 | DOMI |
37 | 台州 | 黄岩区 | 台州市枫荻进出口有限公司 | Hairui |
38 | 台州 | 温岭市 | 力锋精密工具(浙江)有限公司 | DESKAR |
39 | 台州 | 玉环市 | 玉环市凯达铜业有限公司 | Lao Tong jiang |
40 | 衢州 | 智造新城 | 衢州奔能车业有限公司 | BNECOZONE |
41 | 丽水 | 缙云县 |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 GOTRAX |
16.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知识产权护航战略科技力量行动重点服务对象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知识产权护航战略科技力量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质标知办[2025]2号)要求,面向全省征集重点服务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重点服务对象应为在浙江省内注册并运营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科技型高校、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
(一)重点实验室。指经科技部门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
(二)技术创新中心。指经科技部门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省级技术创新中心。
(三)制造业创新中心。指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四)科技型高校。指在重点学科领域具有显著优势和特色,科研实力突出的部属高校、省属高校、市属高校、民办高校。
(五)科技领军企业。指经科技部门认定的省级科技领军企业。
(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指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七)其他单位。指不在上述范围,但在重点领域具有强大科技创新实力和影响力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
二、征集流程
(一)自愿申报。符合要求的单位应知悉知识产权护航战略科技力量行动方案相关内容,在自愿申报、积极配合的基础上填写申报表(附件2)。
(二)选推荐。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部属、省属高校可直接向省知识产权局报送;各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其他单位,根据属地原则,向所在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报送。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汇总申报信息后,统一进行推荐报送。
(三)审核入库。省知识产权局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确定第一批重点服务对象清单,并组织提供相关服务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知识产权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
(二)请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于2025年4月10日前将申报表及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其中纸质版材料请加盖公章寄送,电子版材料请通过邮箱报送。
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处方利翔
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王恒希
电话:0571-89761351、0571-58119571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218号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附件:1.浙江省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知识产权护航战略科技力量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重点服务对象申报表
3.重点服务对象推荐汇总表
4.各设区市联系人名单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2025年3月29日
附件1:知识产权护航战略科技力量行动实施方案.docx
附件2
重点服务对象申报表
单位名称 | 所在市县 | ||
单位地址 | 所属行业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单位类型 | 口重点实验室口技术创新中心口制造业创新中心口科技型高校口科技领军企业 口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口其他单位 | ||
知识产权 工作情况 口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 口参与组建知识产权联盟/专利池 | 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件、实用新型专利件 外观设计专利件、PCT专利件 国内外注册商标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件 | ||
数据知识产权件、专利及商标质押融资金额元 口获得中国专利奖/浙江省知识产权奖 | |||
知识产权 服务需求 | 口曾遭遇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口解读知识产权政策法律: 口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口强化知识产权协同创新: 口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 口提升知识产权运用实效: 口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 ||
本单位意见 | (公章) 年月日 | ||
市知识产权局 意见 | (可直接报送省知识产权局的单位不必填写) (公章) 年月日 | ||
省知识产权局 意见 | (公章) 年月日 |
附件3
重点服务对象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XX市知识产权局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型 | 所在市县 | 所属行业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附件4
各设区市联系人名单
设区市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杭州市 | 楼丹影 | 0571-89582707 |
宁波市 | 袁红存 | 0574-89189899 |
温州市 | 杨涛 | 0577-89661000 |
湖州市 | 孙超逸 | 0572-2523025 |
嘉兴市 | 张晨婷 | 0573-83689051 |
绍兴市 | 方庆 | 0575-88260326 |
金华市 | 王鹏 | 0579-82177827 |
衢州市 | 叶万列 | 0570-8878590 |
舟山市 | 祝茜 | 0580-2299973 |
台州市 | 潘建伟 | 0576-88517561 |
丽水市 | 项金晶 | 0578-2122391 |
项丽悦 | 0578-2127281 |
杭州市政策篇
1.关于开展杭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样本企业选树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经信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备案版)》的批复(工信厅企业[2023]79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杭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杭经信联产数〔2024]1号)等文件部署要求,引导更多企业“看样学样”,加快数字化转型发展,拟选树一批样本示范企业,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面向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及健康、通信设备制造三个试点行业实施数字化改造,并于2025 年5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的企业,围绕典型场景数字化改造、生产制造等关键环节数字化应用、数据贯通集成应用、产业链协同创新等维度进行评价,选改造成效(提质、增效、降本、减存、绿色、安全)明显、技术水平先进、创新能力突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或模式,“现场可看、绩效可信、样本可学”,对同行业同类型企业数字化转型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样本企业,并进行奖励。三个试点行业各选树5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认定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10家以上。
二、选树方式
企业自主申报,结合专家组评审(包括企业路演、实地考察等环节)、官网公示认定。
三、奖励标准
给予经认定的数字化转型样本企业20万元/家奖励,资金从杭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中央奖补资金中列支。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须为杭州市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及健康、通信设备制造三个试点行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具有良好社会信用。
(二)已完成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验收,且在制定数字化转型规划,实施基于统一标准的生产设备数字化改造升级和机联网建设,在关键业务领域深度应用数字化系统、打通生产经营全流程数据链,应用“人工智能 +\mathbf{\nabla}^{\ast} 、“底座 +\mathbf{\nabla}^{\mathfrak{N}} 等先进技术,形成数据驱动的业务优化和管理创新等方面工作突出,提升企业智能化制造、数字化管理水平明显。
(三)企业数字化转型方案,能充分体现行业特点和适用场景,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实效性和创新性,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五、选树流程
(一)企业申报
企业编写《杭州城市试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申报书》,对所报文件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8份纸质件和一份电子件于2025年6月6日前报送所在区、县(市)经信部门,区、县(市)经信部门会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无异议的,于2025年6月11日前汇总行文,将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以下简称:市经信局(市数字经济局)]产业数字化处。联系人:王梦婉,电话:85257095,手机号:13602019912,邮箱:[email protected]。逾期不再受理。
(二)评审公示
市经信局(市数字经济局)组织7名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路演答辩评审和实地考察,依据评审结果择优选定数字化转型样本企业、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于市经信局(市数字经济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行文予以确认。
(三)资金拨付
市经信局(市数字经济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行文,拨付每家数字化转型样本企业 20万元。
六、评审标准
杭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转型样本企业及“小灯塔”企业的评审按为100分制赋分,评审内容包括企业情况、数字化场景建设、新技术创新应用、数字化转型成效、转型示范效应5个一级指标,和企业经营能力、试点示范情况等11个二级指标,具体如下:
表:杭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转型样本企业及“小灯塔”企业评审评分标准
评审内容 | 评价指标 | 权重分数 | 评分细则 | 得分 |
企业情况 | 企业 经营能力 | 6 | 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近 三年营收年均增幅及税金情 |
①企业整体实力强、效益好 (5~6分);②企业基础、 效益一般(3~4分);③企 业基础、效益较差(1~2 分)。 | |||
数字 化试点示 范情况 | 4 | 获国家、省、市三级试 点示范评定奖励情况。 ①获得国家级试点示范(4 分);②省级试点示范(2 分); ③市级试点示范(1分)。 综合评价企业在研发设 | |
数字 化场景建 设 | 智能 化生产经 营 | 20 | 计、生产过程、产品生命周 期、产业链供应链、智能管 理决策等重点场景(环节) 数字化水平和能力。 ①优秀(16~20分);②良 好(11~15分);③较好(6~ 10分);④一般(1~5分)。 综合评价企业在细分行 |
N+X数 字化场景 建设 | 20 | 业共性需求场景和个性需求 场景“N+X”的数字化改造情 况。 ①优秀(16~20分);②良 好(11~15分);③较好(6~ |
系统 | 集成互通和数据治理开发应 | 10分);④一般(1~5分)。 综合评价企业主要系统 | |
集成及数 据应用 产业 链数字化 | 10 况。 10 | 用,实现现场数据可视化、 信息共享及优化管理情况。 ①优秀(9~10分);②良好 (7~8分);③较好(4~6 分);④一般(1~3分)。 综合评价企业参与产业 链供应链数字化协同改造情 ①优秀(9~10分);②良好 | |
新技 术创新应 用 | 先进 数字化技 术赋能 | 10 | (7~8分);③较好(4~6 分);④一般(1~3分)。 综合评价企业应用 5G、 工业大数据、人工智能、大 模型等新技术进行数字化改 造的情况。 ①优秀(9~10分);②良好 (7~8分);③较好(4~6 |
数字 化转型成 效 | 综合 效益 | 5 | 分);④一般(1~3分)。 围绕数改提质、增效、 降本、减存、绿色、安全六 大目标,综合评价企业数改 |
①优秀(5分);②良好 (4~3分);③较好(2分); | |||
成本 费用利润 率 | 4分);③6%~8%(不含8%, 3分);④4%~6%(不含6%, 2分);③<4%(不含4%,1 分)。 | ||
企业 转型示范 效应 | 数字 化改造可 复制推广 性 | 5 | 企业数字化改造场景的 可复制性、推广意义。 ①复制性强、推广意义大 (3~5分);②可复制性、 推广性一般(1~2分) 企业数字化改造对同行 |
数字 化改造示 范带动作 用 | 5 | 业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①标杆示范作用强(3~5 分);②标杆示范作用强一 般(1~2分) |
评审专家根据企业路演和实地考察情况按上述评分标准分别打分,其中,路演环节权重 60% ,实地考察权重 40% ,入选样本企业两个环节的综合得分原则上不低于70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每个细分行业得分前5名的申报企业推荐认定为数字化转型样本企业。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及健康两个行业分数排名前4位,通信设备制造行业分数排名前2位企业推荐认定为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
杭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样本企业申报书.docx
2.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加快重点发展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根据《杭州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杭科资[2023]44号)、《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杭科农〔2024]26号),现组织开展 2025 年度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计划
本次计划共发布产业发展领域、公益性领域两大类别8个专项共计105个项目指南(见附件1),其中产业发展类包括智能物联、高端装备、新材料、生成式人工智能、低空经济5个技术领域80个榜单,公益类包括农业科技、医疗卫生、低碳环保 3个技术领域 25个榜单。
二、实施方式
本次项目均实行公开竞争、揭榜攻关方式,鼓励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联合攻关。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申报主体为企业的,应具有相应的研发能力和研发投入,原则上应建有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上年度研究开发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 3% 以上。
2.申报主体为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高校和科研机构)以及其他具备研发能力的非企业单位,应建有科研必需的科研平台(实验室、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医学研究中心等)。
(二)项目人员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将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2.团队核心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排名前3的人员)应具有与项目研发相适应的专业水平和履职经历。
3.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女性科技人才牵头承担实施项目。
(三)限项要求
1.同一企业原则上可牵头申报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1项。已承担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且未验收的项目单位,不予受理新的项目申报。
2.同一高校和科研机构,原则上可牵头申报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不超过2项,同时在研项目最多不超过5项。
3.承担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任务的项目单位,2023年至2024年新获批建设全省重点实验室、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的项目单位、主持完成科技成
果获国家和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项目单位,可增加申报数1项。
4.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在研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已完成并提交验收申请且具备验收条件的暂不在本限项范围内,若后续验收不通过,新申报项目将予以终止。
5.项目榜单如仅有1家单位申报,原则上不进入项目评审。
(四)资金要求
1.产业发展领域。支持企业为主体实施项目,原则上自筹经费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4倍。财政补助资金采用验收后补助方式,即立项项目验收通过后,按不超过实际投入额的 20% ,市本级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2.公益性领域。高校和科研机构等牵头联合企业实施的,自筹经费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财政补助资金采用验收后补助方式,按不超过该项目实际投入额的 20% ,市本级给予最高 200万元补助。高校和科研机构为主体独立实施的,自筹资金不作要求,财政补助资金采用分期补助方式,市本级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项目立项后首期拨付不低于补助总额的 50% ,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余款。企业为主体实施的,自筹经费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4倍,财政补助资金采用验收后补助方式,按不超过该项目实际投入额的 20% ,市本级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3.鼓励联合出资。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社会资本等共同投入、联合出资、协同攻关。
(五)科研诚信和伦理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记录。2.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本次申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国家、省和市等有关部门立项支持,未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3.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恪守职业规范和科学道德。
四、申报工作流程
(一)网络申报
申报单位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无政务服务网账号的请先注册)登录杭州科技大脑(https://ypt.kj.hangzhou.gov.cn/dn/),进入“办事大厅一2025年度重点科研计划项目”模块进行在线填报,并上传有关附件。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时间为2025年4月1日8:00至4月30日18:00。完成网上申报后,在线打印杭州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一式2份(A4 纸打印并装订整齐),提交至区、县(市)科技局和归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归口管理部门)。
(二)归口审核
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 2025年度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在线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8日18:00。归口审核推荐材料提交至市科技项目管理中心(杭州市黄姑山路40号506室)。
五、咨询方式
(一)申报系统咨询
项目管理中心:楼菁华、吕克斐,联系电话:87080230、87025452。
系统技术支持:王楠,联系电话:85151402。
(二)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重大处:沈吉英、刘军波,联系电话:85255663、85255633。
附件:1.2025年度杭州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指南(简表).wps2.2025年度杭州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wps9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pdf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3月27日
3.关于2025年杭州市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杭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杭市管〔2023]121号)要求,以及《杭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分配因素实施细则》规定要求,组织开展了2025年杭州市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验收工作,经现场答辩、专家审核,现将2025年杭州市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30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疑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在工作日内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需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反映问题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109号邮编310016
受理电话:0571-89582672
联系人:知识产权处夏志鹏
附件:2025年杭州市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验收表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3月24日
附件:
2025年杭州市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验收表
序 号 | 项目承担单位 | 项目名称 | 验收意见 | 所属区县 |
1 |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 司 | 钢制车轮轻量化专利导航 | 验收通过 | 富阳区 |
2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 限公司 | PROTAC 药物专利导航 | 验收通过 | 拱墅区 |
3 | 浙江诺尔康神经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植入式智能人工耳蜗系统专利导航 | 验收通过 | 余杭区 |
4 | 杭州科有装特过滤器材 | 高性能中空纤维脱气膜制备及应用 | 验收通过 | 萧山区 |
5 | 浙江邦盛科技股份有 | 时序计算在流批处理中的关键技术 | 验收通过 | 滨江区 |
6 | 浙江国窗自机器人技术 | 仓储物流机器人智能抹选技术专利 | 验收通过 | 滨江区 |
7 | 杭州趣链科技有限公 司 | 区块链隐私保护技术专利导航 | 验收通过 | 滨江区 |
8 | 杭州特种纸业有限公 司 | 水质检测试纸技术专利导航 | 验收通过 | 富阳区 |
9 | 先临三维科技股份有 | 面向先进制造的高精度三维视觉专 | 验收通过 | 萧山区 |
10 | 杭州九源基因工程股 | 重组人透明质尊及其制剂技术专 | 验收通过 | 钱塘区 |
11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 | 半导体先进封装用BT 载板材料专 | 验收通过 | 余杭区 |
12 | 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 有限公司 | 基于流道板的热管理集成技术专利 导航 | 验收通过 | 钱塘区 |
13 | 杭州行芯科技有限公 | EDA 工具寄生参数提取技术专利导 | 验收通过 | 滨江区 |
14 | 杭州启明医疗器械股 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心脏病治疗器械专利导航 | 验收通过 | 滨江区 |
4.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2024年杭州市概念验证中心创建单位的通知
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畅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最初一公里”,扎实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建设,根据《杭州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经自主申报、区县推荐、专家评审、行政决策等程序,现将“杭州市东长院未来能源装备与技术概念验证中心(创建)”等7家列入杭州市概念验证中心创建名单(附件)。
请各概念验证中心创建单位进一步完善创建方案、明确功能定位、优化服务模式,持续开展科技成果概念验证的探索与实践,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请各区、县(市)科技局大力支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和措施,为概念验证中心发展提供积极服务与有力保障。
附件:2024年杭州市概念验证中心创建单位名单.wps10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2024年杭州市概念验证中心创建单位的通知.pdf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3月27日
5.杭州市经信局(市数字经济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算力券兑付申报的通知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经发科技局):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3]55号)和《支持人工智能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杭政办函〔2024]4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 年算力券兑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已获批算力券申领额度的企业(算力券额度申领全年常态化开放受理)。
二、申报材料
1.线上填写《算力券兑付申报表》,提交成功后,打印纸质件并盖章;
2.算力服务结算凭证(发票原件等)以及发票清单(详见线上模板);
3.2024年度企业审计报告(一季度如尚未出具,可提供2023年度报告;无法出具2024年度年报的新注册企业可提供全体研发人员在杭社保缴纳证明);
4.财政扶持情况说明(详见线上模板);
5.项目承诺书(详见线上模板)。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要求。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方式。网上申报登录杭州市企事通直报平台(网址http: //szjx. jxj. hangzhou. gov. cn: 8771/platform/hzQR/huiqi. htm?~s~i~t~e=6~ ),连同对应算力券申领材料一并装订并盖骑缝章,提交所属区、县(市)经信部门。
(二)工作要求。各区、县(市)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做好线上、线下审核,加强项目内容确认、申报资料形式审查、佐证材料核实和项目推荐等,确保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线上审核请登录市工信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
( http: //szjx. jxj. hangzhou. gov. cn: 9001/support-1ibrary-platform/#/1ogin),对初审通过的须在审核意见上盖章,并汇总填写《2025年杭州市算力券兑付审核汇总表》(附件),会同申报材料一式2份,正式行文上报市经信局。
(三)申报时间。一季度兑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日,各地经信部门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日。后续,各地经信部门可在每月5日前报送兑付申请,市经信局将根据申报情况每季度开展2-3次兑付。
联系人:技术创新处,电话:85257052,85257071。
附件:2025年杭州市算力券兑付审核汇总表.docx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