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品牌名称 | 申报单位 |
21 | 嘉嘉家纺 | 山东魏桥嘉嘉家纺有限公司 |
22 | 高家三彩 | 洛阳九朝文物复制品有限公司 |
23 | 爱帝 | 武汉爱帝针织实业有限公司 |
24 | 稻花香 | 湖北稻花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
25 | 小胡鸭 | 湖北小胡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26 | 盐津铺子 |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27 | 智慧澳斯卡 | 海南澳斯卡国际粮油有限公司 |
28 | 德庄 | 重庆德庄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
29 | 玛格 | 玛格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30 | 徽记 | 四川徽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31 | 普润盈 | 成都普什制药有限公司 |
32 | 夏果妈妈 | 云南云澳达坚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33 | 美羚 | 陕西红星美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
34 | 黄关 | 陕西黄官酒业有限公司 |
35 | 桥畔 | 桥畔葡萄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6 | 祥宇 | 陇南市祥宇油橄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37 | 圣源 | 圣源地毯集团有限公司 |
38 | 西鸽酒庄 | 宁夏西鸽酒庄有限公司 |
39 | 绿洲果实 | 新疆绿洲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40 | 瑞缘 | 新疆凯瑞可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41 | 国菲 | 新疆瑞泰青林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42 | 伊帕尔汗 | 新疆伊帕尔汗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
1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节函〔2025]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24一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国发[2024]12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及《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8号),进一步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能效水平提升,现组织开展 2025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重点行业领域能效监察。按照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能效标准以及能效标杆水平、基准水平等要求,对钢铁、炼化、合成氨、水泥、电解铝、数据中心等行业领域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力争实现行业企业全覆盖。
(二)重点用能设备能效监察。按照产品设备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以及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等要求,对纳入重点行业领域能效监察的企业开展电机、变压器、风机、泵、空压机、工业锅炉等工业设备节能监察,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督促企业淘汰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限定值的低效设备。
(三)2024年度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监察。对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开展“回头看”。对未按照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执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进一步规范工业节能监察程序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强与本地区节能主管部门协调配合,健全跨部门联动的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机制,推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工业节能监察情况,依法公布违规企业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能力建设。利用好“全国工业节能监察培训”线上平台,组织本地区工业节能监察人员参加培训,持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水平。推广企业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工业节能监察结果在线填报等技术手段,确保工业节能监察精准高效。鼓励采用省市县联动执法、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支撑协助等方式,提升工业节能监察效能。
(三)强化结果应用。对工业节能监察中发现存在不合理用能行为、能源管理基础薄弱的企业,督促其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探索将工业节能监察结果应用于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管理,推动数据共享。统筹推进工业节能监察与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等工作,形成工业节能降碳合力。
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监察计划,明确任务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务求取得实效。请于2025年4月25日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报送2025年度工业节能监察任务,2025年12月15日前报送工业节能监察年度总结报告(监察任务和总结报告电子版均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green.miit.gov.cn 同步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视情对工业节能监察情况进行通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阳紫微010-68205354/5341(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25年度工业节能监察任务汇总表2.2025年度工业节能监察企业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5年4月3日
1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 “百城千园行” 活动的通知
工信厅信管函〔2025】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通信管理局,相关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发挥工业园区产业集聚优势,推动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和规模化应用,促进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加速工业互联网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重要支撑,现组织开展 2025年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百城千园行”活动(以下简称“百城千园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拥抱人工智能加速工赋园区
二、活动内容
本次“百城千园行”活动包括政策进园区、设施进园区、技术进园区、标准进园区、应用进园区、企业进园区、服务进园区,包括但不限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各级园区,以及先进制造业集群、创新型产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活动应结合高标准数字园区、“人工智能 +^{,,,} 行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 5G+ 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试点城市、5G工厂“百千万”行动等相关工作,开展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规模化推广,加快园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一)政策进园区。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组织相关产业组织、研究机构、行业专家等对国家和本地工业互联网相关政策开展宣贯工作,推广普及政策体系,对“ 5G+ 工业互联网”512工程升级版、标识“贯通”行动计划、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等相关文件进行解读,引导园区企业了解财政资金、产业基金等对工业互联网的支持政策。推动各地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将工业互联网纳入新建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的建设要求。
(二)设施进园区。推动企业利用 5G、时间敏感网络、工业光网、IPv6等新型网络技术进行网络优化升级。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建设标识解析节点,引导园区企业普遍接入标识解析体系,通过标识深挖数据价值,促进企业间高效协同。鼓励园区结合产业特点和实际需求,推动园区工业设备和业务系统上云上平台。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引导园区企业接入国家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引导园区开展智算中心布局,加快工业智算基地建设,鼓励园区积极引入外部智算资源,深化端边云算力动态协同,满足各类业务算力需求。
(三)技术进园区。引导园区企业加快 5G/5G{-}A 、时间敏感网络、人工智能、区块链、工业光网、信息模型、开放自动化、边缘计算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工业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应用。加强关键技术产品攻关成果的推广普及,开展工业级5G产品、云化控制系统、工业软件、工业操作系统、安全设备、具身智能机器人等产品创新应用,同时鼓励园区、企业开展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促进人工智能与工业互联网的双向赋能,鼓励工业互联网企业、人工智能企业联合开展工业智能芯片、行业模型等领域研发,并在园区应用推广。
(四)标准进园区。开展工业互联网相关标准体系宣贯,引导园区企业实施工业互联网相关标准,加快工业互联网体系架构、数据互通、模型开发、行业应用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在园区的落地普及。鼓励园区企业、事业单位、研究机构、产业协会等参与园区数字化转型、智能园区、数字园区、绿色园区等标准研制工作,推动发布园区标准清单。
(五)应用进园区。开展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深度行活动,设置工业互联网专题,通过成果路演、现场实操、诊断评估以及线上线下结合等多种形式,推动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企业与园区内制造业企业供需精准对接。实施“链网协同”行动,组织编制实施钢铁、电子信息、工程机械、电力、船舶、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融合应用指南,梳理行业智能化典型应用场景、人工智能赋能重点行业产业链图谱、技术产品及解决方案清单等,强化专家、数据、模型、工具等资源供给。
(六)企业进园区。围绕园区产业定位与发展方向,引导工业企业、信息通信企业、人工智能企业等入驻园区,完善产业生态体系。鼓励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共享资源、开放场景,提供普惠性数字工具和标准化“小快轻准”产品,带动中小企业“链式”转型。鼓励规划咨询、设施建设、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各类智能化解决方案供应商企业进园区,为园区大中小企业提供一体化服务。坚持场景牵引、需求导向,鼓励园区搭建工业互联网供需资源池,围绕人工智能应用等发布供需目录清单。
(七)服务进园区。组织银行、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深入园区,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为园区企业提供专项贷款、融资租赁、产业基金投资、科技保险等多样化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各地出台相关政策,对园区开展“人工智能 ^+ 工业互联网”深度融合给予资金补贴或奖励。鼓励高校、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深化产教融合,共建工业互联网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工业互联网产业学院,开展学历教育、培训讲座、实践实训、技能认证等,联合打造园区人才服务体系。
三、组织实施
(一)做好组织协调。活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组织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子产品可靠性与环境试验研究所、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等单位做好支撑实施,并以“百城千园行”作为相关部属单位工业互联网相关活动的统一冠名。
(二)做好服务保障。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中国石油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互联网协会等相关行业协会做好本行业、领域活动支撑工作。充分利用工业互联网大会、“ *5G^{+} 工业互联网”大会等系列产业活动,加强优秀经验交流互鉴。
(三)做好评估总结。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组织开展本地进园区活动,推动园区企业提升利用工业互联网加快数字化转型的意识、能力和成效。从10月起,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园区评价与发展成效评估工作,推广一批成效明显地区和典型园区案例,依托重点产业活动,宣传成效突出地区和园区。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5年4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郑乔露 010-68206116 李胡升13810768984传真 010-66024197)
15.两部门关于印发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的通知
工信部联科〔2025]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厅、委),有关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专业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加强智能制造标准化工作顶层设计,切实发挥标准对推动智能制造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我们组织编制了《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5年3月7日
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2024版)
目录
一、智能制造系统架构
二、总体要求
三、建设思路
(一)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结构(二)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框架
四、建设内容
(一)基础共性标准 9
(二)关键技术标准 11
(三)行业应用标准 26
五、组织实施 33
一、智能制造系统架构
智能制造是基于先进制造技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贯穿于设计、生产、物流、销售、服务等产品全生命周期,具有自感知、自决策、自执行、自适应、自学习等功能,旨在提高制造业质量和创新能力、效率效益和柔性的先进生产方式。
智能制造系统架构从生命周期、系统层级和智能特征等3个维度对智能制造所涉及的要素、装备、活动等内容进行描述,主要用于明确智能制造的标准化对象和范围。智能制造系统架构如图1所示。

1.生命周期
生命周期涵盖从产品原型研发到产品回收再制造的各个阶段,包括设计、生产、物流、销售、服务等一系列相互联系的价值创造活动。生命周期的各项活动可进行迭代优化,具有可持续性发展等特点,不同行业的生命周期构成和时间顺序不尽相同。
(1)设计是指根据企业的所有约束条件以及所选择的技术来对需求进行实现和优化的过程;(2)生产是指将物料进行加工、运送、装配、检验等活动创造产品的过程;(3)物流是指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4)销售是指产品或商品等从企业转移到客户手中的经营活动;(5)服务是指产品提供者与客户接触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系列活动的过程及其结果。
2.系统层级
系统层级是指与企业生产活动相关的组织结构的层级划分,包括设备层、单元层、车间层、企业层和协同层。
(1)设备层是指企业利用传感器、仪器仪表、机器、装置等,实现实际物理流程并感知和操控物理流程的层级;(2)单元层是指用于企业内处理信息、实现监测和控制物理流程的层级;
(3)车间层是实现面向工厂或车间的生产管理的层级;(4)企业层是实现面向企业经营管理的层级;(5)协同层是企业实现其内部和外部信息互联和共享,实现跨企业间业务协同的层级。
3.智能特征
智能特征是指制造活动具有的自感知、自决策、自执行、自学习、自适应之类功能的表征,包括资源要素、互联互通、融合共享、系统集成和新兴业态等5层智能化要求。
(1)资源要素是指企业从事生产时所需要使用的资源或工具及其数字化模型所在的层级;
(2)互联互通是指通过有线或无线网络、通信协议与接口,实现资源要素之间的数据传递与参数语义交换的层级:
(3)融合共享是指在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实现信息协同共享的层级;
(4)系统集成是指企业实现智能制造过程中的装备、生产单元、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之间,以及智能制造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功能互连的层级;
(5)新兴业态是指基于物理空间不同层级资源要素和数字空间集成与融合的数据、模型及系统,建立的涵盖认知、诊断、预测及决策等功能,且支持虚实选代优化的层级。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等部署要求,坚定不移实施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战略,强化标准支撑引领,统筹推进国内国际标准化工作,持续完善智能制造标准工作顶层设计,以高质量智能制造标准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
统筹规划,前瞻引领。加强“国家 ^+ 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加快基础共性、关键技术、行业应用等重点标准制修订,发布一批前瞻性、引领性标准。
需求牵引,应用拓展。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标准化需求,聚焦产品全生命周期、生产全过程、供应链全环节,构建典型场景标准群。以标准应用项目和贯标行动为工作抓手,释放智能制造标准应用效能,固化技术创新成果。
立足国情,开放合作。结合我国智能制造发展现状,紧跟国际技术和产业发展趋势,系统规划布局战略性、先进性国际标准。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分享成熟中国标准化方案,共同制定智能制造国际标准,不断提升我国智能制造标准国际化水平。
到2026年,制修订100项以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构建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加快制定智能检测、智能物流等智能装备标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工业软件标准,智能设计、智能管理等智能工厂标准,供应链建设、供应链运营等智慧供应链标准,数字李生装备、人工智能工业应用、工业数据流通等智能赋能技术标准,网络协同制造、产销一体化运营等智能制造新模式标准,工业无线网络、工业网络融合等工业网络标准,探索标准研制新方法,固化成功经验和创新成果,形成典型场景系统解决方案标准,引导企业应用标准指导实践,构建企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推动智能制造高质量发展。
三、建设思路
(一)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结构
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结构包括A基础共性、B关键技术、C行业应用等3个部分,主要反映标准体系各部分的组成关系。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结构图如图2所示。

具体而言,A基础共性标准包括通用、安全、可靠性、检测、评价、人员能力等6大类,位于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结构图的最底层,主要用于统一智能制造相关概念,解决智能制造基础共性关键问题,是B关键技术标准和C行业应用标准的支撑。B关键技术标准是智能制造系统架构智能特征维度在生命周期维度和系统层级维度所组成的制造平面的投影,主要解决企业智能制造推进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其中BA智能装备标准主要聚焦智能特征维度的资源要素,BB工业软件标准主要聚焦智能特征维度的系统集成,BC智能工厂标准主要聚焦智能特征维度的资源要素和系统集成,BD智慧供应链标准对应智能特征维度互联互通、融合共享和系统集成,BE智能赋能技术标准对应智能特征维度的资源要素、互联互通、融合共享、系统集成和新兴业态,BF智能制造新模式标准对应智能特征维度的新兴业态,BG工业网络标准对应智能特征维度的互联互通和融合共享。C行业应用标准位于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结构图的最顶层,面向行业具体需求,对A基础共性标准和B关键技术标准进行细化和落地,指导各行业推进智能制造。
(二)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框架
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框架图包含了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的基本组成单元,具体包括A基础共性、B关键技术、C行业应用等3个部分,如图3所示。

四、建设内容
(一)基础共性标准
主要包括通用、安全、可靠性、检测、评价、人员能力等6个部分,如图4所示。主要用于统一智能制造相关概念,解决智能制造基础共性关键问题。

1.通用标准
主要包括术语定义、参考模型、场景等3个部分。术语定义标准主要包括用于统一智能制造相关概念的术语、词汇、符号、代号等标准。参考模型标准主要包括用于帮助各方认识和理解智能制造标准化的对象、边界、各部分的层级关系和内在联系的参考模型、系统架构等标准。场景标准主要包括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建设的参考指引标准。
2.安全标准
主要包括功能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3个部分。功能安全标准主要包括智能制造中功能安全系统的设计、实施、测试等标准。网络安全标准指以确保智能制造中相关终端设备、控制系统、工业互联网平台、边缘计算、工业数据等可用性、机密性、完整性为目标的标准,重点包括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成熟度评估和密码应用等标准。数据安全标准主要包括工业数据质量管理、加密、脱敏及风险评估等标准。
3.可靠性标准
主要包括工程管理、技术方法等2个部分。工程管理标准主要包括智能制造系统可靠性要求、可靠性管理、综合保障管理、寿命周期成本管理等标准。技术方法标准主要包括可靠性仿真、可靠性设计、可靠性试验、可靠性分析、可靠性评价等标准。
4.检测标准
主要包括检测要求、检测方法、检测技术等3个部分。检测要求标准主要包括不同类型智能装备和系统的互操作性、互联互通、系统能效等测试要求标准。检测方法标准主要包括不同类型的智能装备和系统的试验内容、过程、分析、环境适应性和参数校准等标准。检测技术标准主要包括面向智能制造检测技术的判断性检测、信息性检测等标准。
5.评价标准
主要包括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解决方案等3个部分。指标体系标准主要包括制造企业实施智能制造的绩效评价指标、供应商提供的智能制造服务能力水平等标准。评价方法标准主要包括成熟度模型、评价过程、结果判定等标准。解决方案标准主要包括基于评价结果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提升方法、场景化解决方案通用要求等标准。
6.人员能力标准
主要包括智能制造人员能力要求、能力评价等2个部分。能力要求标准主要包括从业人员知识储备、技术能力和实践经验等要求标准。能力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不同职业从业人员评价、评估师评价等标准。
下一步建设重点 |
通用标准。推动场景建设参考指引等标准研制。 |
评价标准。推动精益制造、趋零库存等能力提升方法,场景化解决方案通用要求等 |
标准研制。 |
人员能力标准。推动智能制造评估师要求、从业人员能力要求等标准研制。 |
(二)关键技术标准
主要包括智能装备、工业软件、智能工厂、智慧供应链、智能赋能技术、智能制造新模式、工业网络等7个部分。
1.智能装备标准
主要包括智能感知与控制装备、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增材制造装备等5个部分,如图5所示。主要规定智能装备的信息模型、
数据字典、通信协议、数据接口、功能和性能测试等要求。

(1)智能感知与控制装备标准
主要包括智能传感器、仪器仪表等装备的数据感知、操作控制、人机交互等通用技术标准;信息模型、时钟同步、互联互通、协议一致性等接口与通信标准。
(2)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标准
主要包括数控机床和工业机器人的运动控制、安全要求、运行维护、性能测试等通用技术标准;信息模型、数据接口、通信协议等接口与通信标准。
(3)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标准
主要包括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的组成要素、参数配置、功能和性能要求等通用技术标准;数据接口、适配要求、集成规范等接口与通信标准。
(4)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标准
主要包括智能仓储、输送、分抹与拣选、装卸搬运、包装等装备的标识解析、业务协同等通用技术标准;数据接口、
通信协议等接口与通信标准。
(5)增材制造装备标准
主要包括增材制造装备的工艺知识库、模型数据质量、测试方法、检测指标、检测性能评估等通用技术标准;数据格式、数据接口等接口与通信标准。
下一步建设重点 |
智能感知与控制装备标准。推动智能传感器、仪器仪表等装备的多源异构数据采集规范、 智能化要求、管理壳、多CPU关联协调等标准研制。 |
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标准。推动工业人形机器人、仿生灵巧手等通用技术要求标准研制,推动高档数控机床的信息模型、集成实施规范等标准研制。
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标准。推动智能检测装备的互联互通通用要求、智能装配装备的数据格式和接口等标准研制。
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标准。推动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的标识规范、与其他生产设备、制造系统的集成实施等标准研制。
增材制造装备标准。推动增材制造装备的工艺知识库建设指南、三维工艺模型数据质量要求等标准研制。
2.工业软件标准
主要包括研发设计软件、经营管理软件、生产制造软件、控制执行软件等4个部分,如图6所示。主要规定工业软件在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及企业运营过程中的集成规范和应用指南等内容。

(1)研发设计软件标准
主要包括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工程(CAE)、计算机辅助工艺规划(CAPP)、计算机辅助制造(CAM)、电子设计自动化(EDA)、产品数据管理(PDM)及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赋能技术的研发设计软件应用指南和集成实施标准。
(2)经营管理软件标准
主要包括企业资源计划(ERP)、供应链管理(SCM)、客户关系管理(CRM)、人力资源管理(HRM)、质量管理系统(QMS)、资产绩效管理系统(APM)、项目管理(PM)软件等经营管理软件应用指南和集成实施标准。
(3)生产制造软件标准
主要包括制造执行系统(MES)、高级计划排程系统(APS)、工厂物料运输管理系统(TMS)、能源管理系统
(EMS)、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软件(PHM)、运维综合保障管理(MRO)等生产制造软件应用指南和集成实施标准。
(4)控制执行软件标准
主要包括工业操作系统、工业控制软件、组态编程软件等控制执行软件的应用指南和集成实施标准。
下一步建设重点 |
研发设计软件标准。推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制造(CAM)、产 品数据管理(PDM)等软件的数据格式和接口规范标准研制。 |
经营管理软件标准。推动企业资源计划(ERP)、供应链管理(SCM)、客户关系 |
管理(CRM)等软件与其他软件集成实施类标准研制。 |
生产制造软件标准。推动制造执行系统(MES)、高级计划排程系统(APS)、工厂 物料运输管理系统(TMS)等软件与其他软件集成实施类标准研制。 |
3.智能工厂标准
主要包括智能工厂设计、智能工厂交付、智能设计、智能生产、智能管理、工厂智能物流、集成优化等7个部分,如图7所示。主要规定智能工厂设计与交付,智能工厂运营时的设计、生产、管理、物流、系统集成等内容。

(1)智能工厂设计标准
主要包括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设计要求、设计模型、设计验证、设计文件编制以及协同设计等总体规划标准;物理工厂数据采集、工厂布局,虚拟工厂参考架构、工艺流程及布局模型、生产过程模型和组织模型、生产设备全信息建模、仿真分析,实现物理工厂与虚拟工厂之间的信息交互等物理/虚拟工厂设计标准。
(2)智能工厂交付标准
主要包括设计、实施阶段数字化交付通用要求、交付信息模型、交付数据采集要求、交付系统要求、交付系统集成
要求、交付实施指南、基于交付模型的运行维护实施指南等数字化交付标准;智能工厂项目不同阶段峻工验收要求标准。
(3)智能设计标准
主要包括基于数据和知识驱动的参数化模块化设计、基于模型的系统工程(MBSE)设计、多CAD协同设计、基于多业务协同的动态优化设计与仿真等产品设计与仿真标准;基于制造资源数字化模型(MBD)工艺设计、柔性设计、质量要求以及验收要求等工艺设计与仿真标准;试验方法、试验数据与流程管理等试验设计与仿真标准。
(4)智能生产标准
主要包括计划建模与仿真、多级计划协同、可视化智能云排产、云边协同优化调度等计划调度标准;全流程多工序协同优化、生产工艺决策、生产过程管控与优化、异常管理及防呆防错机制等生产执行标准;智能在线质量监测、预警和优化控制、质量档案及质量追溯等质量管控标准;设备运行状态监控与优化、故障诊断与设备健康评估等设备运维标准。
(5)智能管理标准
主要包括原材料、辅料等质量检验分析、采购订单智能分析等采购管理标准;销售预测、全渠道营销管理、销售行为管理、客户服务管理等销售管理标准;设备管理、知识管理等资产管理标准;可视化能源监控、能效评估等能源管理标准;风险点实时监控、应急管理、危化品管理等安全管理标准;环保实时监测、预测预警等环保管理标准。
(6)工厂智能物流标准
主要包括工厂内物料与货物状态标识与信息跟踪、作业分派与设备管控及协同调度、收货拣货配货、仓储信息管理等智能仓储标准;波次管理、分拣任务动态调度、分货抹货配货、配送路径规划与管理、货物信息全流程收集管理等智能配送标准。
(7)集成优化标准
主要包括满足工厂内业务活动需求的装备/产线/车间各层级软硬件集成、企业业务能力集成互操作、系统解决方案集成服务等集成要求标准;数据/知识/模型驱动的全生命周期业务优化、决策与控制集成优化、用户需求与产品设计/生产制造闭环动态优化等优化要求标准。
下一步建设重点 |
智能设计标准。推动基于数据和知识驱动的产品参数化模块化设计、基于制造资源数 字化模型的工艺设计等标准研制。 智能生产标准。推动多级计划协同调度、全流程多工序协同优化的生产执行、在线质 量监测管理、基于知识的设备健康评估等标准研制。 智能管理标准。推动数字化精益管理、全渠道营销管理、可视化能源健康管理、安全 |
管理和环境管理等标准研制。 工厂智能物流标准。推动工厂内物料与货物状态标识与跟踪、物流配送路径规划与管 理、货物信息全流程管理等标准研制。 |
4.智慧供应链标准
主要包括供应链建设、供应链运营、供应链评估等3个部分,如图8所示。主要规范供应链建设管理,实现供应链上下游高效协同,提升供应链韧性。

(1)供应链建设标准
主要包括供应链控制塔及平台的平台架构与设计、接口与集成、维护与升级等平台建设与部署标准,人力、财务、信息、流程等资源整合与优化标准,供应链上下游之间的数据共享、保护、整合、协作等数据共享与协同标准。
(2)供应链运营标准
主要包括供应商准入、合作、绩效评价、废止等供应商管理标准;上下游相关主体间、主体内部业务活动等业务协同标准。
(3)供应链评估标准
主要包括供应链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预警与防范控制等风险评估标准;供应链韧性指标体系、测试与评估方法等性能评估标准。
下一步建设重点 |
供应链建设标准。推动供应链控制塔技术规范、平台架构与设计、数据共享技术要求、 数据协同处理等标准研制。 供应链运营标准。推动供应链供应商分级分类、供应商服务能力评价、供应链上下游 |
业务协同等标准研制。 |
供应链评估标准。推动供应链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预警与防范控制、供应链韧性指 |
5.智能赋能技术标准
主要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边缘计算、数字李生和区块链等6个部分,如图9所示。主要用于指导新技术向制造业领域融合应用,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

(1)人工智能标准
主要包括面向工业领域的大模型、机器学习、知识图谱的参考架构、系统要求、性能要求、测试方法、数据训练及生成内容评价等通用要求标准;面向工业领域重点行业及典型场景的模型、算法、知识及系统的集成、部署、应用、管理和运维等服务应用标准。
(2)大数据标准
主要包括面向工业领域数据的分类分级、命名规则、描述与表达、确权规则等元数据与数据字典标准;智能制造领域各类对象的标识规则、解析规范、异构标识互操作等标识
标准;平台建设的要求、运维和检测评估等数据平台标准;
数据采集、分析、可视化、访问、管理等数据处理标准。
(3)云计算标准
主要包括工业云参考架构、工业云操作系统等通用要求标准;面向工业云服务的服务协议、能力要求、计量指标、效果评价等服务质量标准;面向数据管理、知识库接入、资源配置等资源共享标准。
(4)边缘计算标准
主要包括应用于工业领域的边缘计算架构、边缘数据、测试与评价等通用要求标准;边缘计算节点、边缘计算平台、边缘操作系统等计算能力标准;边缘计算接口、边云协同等互联互通标准。
(5)数字李生标准
主要包括工业领域数字李生参考架构、功能和信息安全等通用要求标准,数字实体构建与运行管理、数据分类与表达、数据存储与处理等数字实体标准,测量感知、反馈控制等李生互动标准,面向行业及典型场景的预测仿真、优化控制、可视化交互等服务应用标准。
(6)区块链标准
主要包括工业领域区块链参考架构、标识体系、目录寻址、系统要求等通用要求标准;基于区块链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架构、工业数据存证等平台管理标准,面向行业及典型场
景的供应链管理、生产溯源、质量可信管理等服务应用标准。
下一步建设重点 |
人工智能标准。推动工业领域大模型预训练、微调、推理、集成、部署等环节技术 要求,大模型性能测试与评估要求,生成内容评价与管理要求等工业大模型标准研制。 大数据标准。推动智能制造过程中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数据描述与表达、权限分配、 |
分类分级等元数据与数据字典标准研制;工业数据分析、可视化、访问、资源管理等数 |
据处理标准研制。 |
边缘计算标准。推动边缘计算测试与评价、数据管理要求、应用指南等标准研制。 数字李生标准。推动性能评估及符合性测试等通用要求标准研制;面向行业及典型 |
6.智能制造新模式标准
主要包括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智能运维服务、网络协同制造、产销一体化运营及其他等5个部分,如图10所示。主要用于实现产品与服务的融合、分散化制造资源的有机整合和各自核心竞争力的高度协同,解决了综合利用企业内部和外部的各类资源,提供各类规范、可靠的新兴模式问题。

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标准主要包括通用要求、需求交互要求、设计要求、生产要求等标准;智能运维服务标准主要包括通用要求、数据接口、状态监测、故障诊断、寿命预测、运维决策等标准;网络协同制造标准主要包括平台技术要求、资源模型要求、协同经营管理、网络协同设计、网络协同生产等标准;产销一体化运营主要包括运营总体架构、平台技术要求、数据分类规范等标准;其他主要包括上述四类以外的智能制造新模式的通用要求和服务交付等标准。
下一步建设重点 |
智能运维服务标准。推动状态检测、寿命预测、运维决策等标准研制。 |
网络协同制造标准。推动平台技术要求、网络协同生产等标准研制。 |
产销一体化运营标准。推动运营总体架构、平台技术要求等标准研制。 |
7.工业网络标准
主要包括工业无线网络、工业有线网络、工业网络融合和工业网络资源管理等4个部分,如图11所示。主要用于满足智能制造环境中低时延、高可靠等网络需求,实现工业网络架构下不同层级和异构网络之间的组网,规范网络地址、服务质量、无线电频率等资源使用技术要求及网络运行管理,涉及无线电频率使用的,还应当符合相关频率使用规划和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无线电发射设备射频技术指标等要求。

工业无线网络标准主要包括无线局域网(WLAN)、无线可寻址远程传感器高速通道(WirelessHART)、用于工厂自动化/过程自动化的工业无线网络(WIA-FA/PA)、窄带物联网(NB-IoT)、5G应用、北斗应用等标准。工业有线网络标准主要包括现场总线、工业以太网、工业无源光纤网络(xPON)、工业综合布线、单对线以太网等标准。工业网络融合标准主要包括确定性网络(DetNet)、时间敏感网络(TSN)、信息技术/运营技术(IT/OT)融合、异构网络间互通、 {IPv}6+ 、高可靠组网等标准。工业网络资源管理标准主要包括网络地址管理、网络频谱管理、网络智能运维等标准。
下一步建设重点 |
工业无线网络标准。推动5G应用、北斗应用等标准研制。 |
工业网络融合标准。推动IT/OT融合、异构网络间互通等标准研制。 |
工业网络资源管理标准。推动网络智能运维标准研制。 |
(三)行业应用标准
主要包括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汽车、电力装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轻工、纺织、电子信息及其他等14个部分,如图12所示。发挥国家标准体系指导作用,结合行业特色,聚焦行业近3年函待解决的问题,分析国家基础共性、关键技术标准适用性,在选取适用基础共性、关键技术等国家标准基础上,确保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的协调配套,提出细分行业拟制定标准的重点研制方向,加快推动细分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

1.钢铁
针对钢铁行业流程长、工序界面多、生产体系复杂、单/多基地管控模式多样等特点,围绕铁钢轧大工序边侧智能工厂、单基地及企业多基地协同管控等,制定质量、物流、能源环保、安全、设备等分层集成优化管控等规范或规程类标准;围绕上料、生产、下料等环节,制定铁钢轧各工序的生产过程智能化控制、辅助工序智能化、数字李生及工序衔接等规范或规程类标准;围绕质量缺陷检测、性能检验及工序界面转运等场景,制定智能检测装备、工业机器人及无人运输装备等智能装备类规范/规程/指南类标准;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制定工业大数据平台、数据治理、检测方法、评价模型、网络安全等规范/规程/指南类标准;制定面向行业的智能工厂评价、能力评估等实施指南标准。
2.有色金属
针对有色金属行业金属品种多、原料品质差异大、生产工艺复杂、安全要求高、物流调度频繁等特点,围绕有色金属行业采选领域的本质安全与资源集约、冶炼领域的清洁环保与节能降耗、加工领域的质量稳定与柔性生产等对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的实际需求,制定有色金属行业标识及数据编码规范标准;制定智能控制及智能设备设施技术要求或规范标准;制定数字化平台应用相关的数据采集、数据治理、数据安全、大数据平台、工业网络、数字李生、机理模型及数据模型规范标准;制定面向行业的智能工厂评价、能力评估等实施指南标准。
3.石化
针对石化行业安全风险高、实控要求高、能源消耗大、环保要求高等特点,围绕智能工厂总体建设,制定智能工厂信息模型、参考架构等工厂设计规范标准;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制定人工智能、数字李生等新技术应用规范或规程标准;围绕智能工厂核心业务,制定智能工厂运行、优化控制、安全环保、仓储物流、设备管理、现场人员定位等规范或规程标准;制定面向行业的智能工厂评价、能力评估等实施指南标准。
4.化工
针对化工行业生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行业细分领域多、企业集中入园等特点,围绕基础化学原料、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学品等细分领域,制定优化控制、安全环保、质量管控、能源管理、仓储物流、设备管理等规范标准;围绕企业数字基础设施、数据流通应用,制定工程数字化交付、新型工业控制网络等技术应用规范标准;围绕产品定制、流程模拟、操作优化等产品研发及工艺设计,制定产品知识图谱、物料属性数据等规程标准;围绕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制定公用工程智慧监测管理、安全环保监测预警等管理规范标准;制定面向行业的智能工厂建设、智能工厂评价、能力评估等实施指南标准。
5.建材
针对建材行业细分领域多、工艺差别明显等特点,围绕水泥、玻璃、陶瓷等领域,制定工艺仿真、优化控制、质量管控、能源管理、设备管理、仓储物流管理等规范标准;围绕石灰石矿山、砂石骨料等非金属矿领域,制定智能矿山、无人驾驶矿卡等规范标准;围绕无机纤维、混凝土及水泥制品、墙体材料、防水材料等领域,制定智能工厂通用技术规范标准;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制定基于人工智能的缺陷检测、基于工业云的供应链协同等指南标准;制定面向行业的智能工厂评价、能力评估等实施指南标准。
6.汽车
针对汽车产业技术密集性强、零部件众多、产业链长、细分车型种类较多、生产工艺过程复杂等特点,围绕智能赋能技术在汽车设计研发、生产制造、物流供应链、营销、出行服务及评价等方面,突出汽车冲压、涂装、焊装、总装四大工艺特点,兼顾企业级和协同级内外智能制造应用场景,制定基于数字李生的汽车产品研发设计、试验验证、产线制造及集成等规范标准;制定面向工厂规划仿真、工厂协同设计、工程施工模拟、产线调试、工厂交付的生产制造相关的技术要求及应用指南标准;制定用于产品及工厂评价的成熟度诊断评估、智能工厂评价、供应链协同能力评估等实施指南标准。
7.电力装备
针对电力装备行业产品种类多、个性化定制以及运维需求大等显著特点,围绕智能电网用户端及电动机等领域,制定智能工厂建设指南标准和系统集成规范;制定制造过程数字化仿真(加工过程、生产规划及布局、物流仿真)、资源数字化加工、数字化过程控制、数字化协同制造、设备远程运维、个性化定制、智能制造能力评估等实施指南标准。
8.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
针对船舶制造智能化的内涵、描述和指标体系等不统一,智能制造装备集成应用不规范,协同管控精细化程度不高,数字化工厂建设目标不明确,新兴技术应用缓慢等问题,突破船舶行业智能制造关键共性技术,加强智能装备研发、船厂生产协同管控、数字化示范船厂建设以及5G等新兴技术在船舶制造中的集成创新应用,形成船舶制造能力评价模型、智能装备、智能工厂、供应链协同和远程检验等技术规范标准。
9.轨道交通装备
针对轨道交通装备行业多品种、小批量、新造与运维并重、个性化定制等特点,围绕焊接、打磨、装配调试、物流等典型业务场景智能工厂建设,制定智能装备检测认证、三维模型应用规范、工业机器人接口及工艺技术要求等关键技术标准;制定智能制造项目实施指南、高速动车组远程运维等应用标准。
10.航空航天
针对航空航天行业多品种、小批量、基于模型的研制模式、设计制造多方协同等特点,围绕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或升级改造,制定基于模型的数字化设计、基于云的协同设计平台、适用于复杂工艺的生产线虚拟仿真和环境监测方面的规范标准;制定基于工业大数据的生产过程状态预知与优化应用规范标准。
11.轻工
针对轻工行业细分领域多、工艺流程差别大、面向消费者需求差异大等特点,围绕食品加工机械、皮革机械、缝制机械、日用化工机械、造纸机械等轻工专用装备领域,制定轻工机械互联互通、远程运维、能效状态检测与校准等规范或指南类标准;围绕家电、家具、皮革、造纸、五金制品、塑料制品、照明、食品等重点领域生产端,制定智能工厂设计与运维、智能生产管控、质量在线检测与追溯等技术标准;围绕家电、家具、钟表、照明电器等重点领域消费端,制定智能家居、智能感知与交互、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和服务、智能产品运维服务等产品和技术标准。
12.纺织
针对纺织行业总体离散型、局部流程型制造的特点,围绕纺纱、化纤、织造、非织造、印染、服装及家纺等领域,制定专用装备的互联互通、信息模型、远程运维技术要求等规范或指南标准;制定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建设过程中的数据、物流仓储、系统集成等规范或规程标准;制定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等新模式应用规范或指南标准。
13.电子信息
针对电子信息制造行业技术复杂性高、产品迭代快、多品种小批量特征明显、产品个性化和定制化需求增长快等特点,围绕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电子器件、信息通信产品和系统、智能消费设备、锂电池等领域的生产和加工,制定专用智能装备和系统的信息模型、互联互通要求等标准规范;制定柔性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建设指南、系统集成、智能生产管控、质量在线检测与追溯等标准;制定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供应链协同等应用指南标准。
14.其他
食品行业重点面向乳品饮料、酿酒、冷冻食品、罐藏食品等领域,制定智能工厂设计、酿造灌装、工艺决策、远程运维、标识解析等标准。农业机械、工程机械行业重点制定大规模个性化设计、智能运维服务监测等标准。印刷行业重点制定印刷柔性化工艺流程设计、系统间信息交互等标准。民爆行业重点制定关键工艺装备状态监控、运维要求等标准。光伏行业重点制定数据通信、信息安全、信息标识及智能工厂、智慧供应链等标准。
五、组织实施
加强统筹协调。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化协调推进组、专家咨询组和总体组的作用,加强智能制造标准体系顶层规划与智能工厂培育、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等工作的协同,推动优秀实践成果的标准化沉淀。
加快标准研制。充分利用多部门协调、多标准化技术组织协作等机制,统筹产学研用各方力量,探索标准攻关新方法,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基于实践提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标准项目,加强关键技术和行业应用标准预研和试验验证能力,加快早期重点标准修订,减少标准交叉重复,提升标准有效供给。
加强标准应用。持续开展智能制造标准应用典型案例逆选,培育一批标准实践行业标杆,加大优秀成果的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发挥地方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作用,开展面向行业、地方的贯标行动,加强标准的宣贯和培训,构建面向典型应用场景标准群,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中小企业开展对标行动,提升企业标准应用能力。
实施动态更新。建立标准研制与应用反馈机制,挖掘智能制造技术和产业发展标准化需求,解决智能制造发展新问题,做好智能制造标准体系规划建设,适时修订《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推动更多行业开展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研究,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支撑引领作用。
加强国际合作。定期举办智能制造标准化国际论坛,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等组织的国际标准化活动,积极贡献中国方案。深化中德、中法、金砖、“一带一路”等多双边合作机制,加强智能制造领域的国际标准合作。
16.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目录(工业领域2025版)推荐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安全函〔2025】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部属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24]53号)关于“实施本质安全水平提升行动”“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装备”等重点任务部署,为推广一批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在工业领域具有显著应用成效的安全应急装备,加快推动安全应急装备企业创新发展,现组织开展2025年工业领域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目录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重点围绕《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目录(工业领域2024版)》(以下称2024年目录,见附件1)列出的安全应急监测预警装备、安全应急智能化装备、工业消防系统与装备、先进个体防护装备等四大类100项装备开展本次推荐工作,遂选发布满足要求的先进安全应急装备及参考供应商名单。同时,对属于上述四大类但未纳入100项装备范围内,关键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的安全应急装备,可补充推荐。
二、推荐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主体经营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符合安全环保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二)申报主体所申报的装备产品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工业领域具有较强推广应用前景。其中,申报装备属于2024年目录100项装备范围内的,相关材料需包含2024年目录列出的全部关键指标项,且至少1条指标不低于2024年目录要求,同时需高于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三)申报材料要求客观、真实。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申报装备产品关键技术指标的佐证材料,无法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的关键技术指标项可通过用户证明进行补充。申报装备不在2024年目录100项装备范围内的,需补充提交专家鉴定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第三方检测报告。由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者其授权部门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或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有明确结论,且结论为合格。
2.用户证明。由申报装备的权威用户单位出具的证明,应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3.专家鉴定报告。由省级(含)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专家鉴定报告,且鉴定报告结论应至少为“关键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四)申报材料不涉密。
三、组织实施
(一)企业申报
申报单位登录“安全应急装备产业申报系统”(https://safetybigdata.miit.gov.cn/sibdp-web/),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书(附件2),按照属地或归口管理原则提交推荐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需对所提供全部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起始时间为 2025年5月12日,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二)初审推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推荐工作,有关中央企业、有关部属单位负责组织本系统推荐工作。推荐单位应对申报单位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登录安全应急装备产业申报系统进行推荐,填写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于7月 31日前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
四、其他事项
(一)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审核把关,做好信息核实和甄别,确保推荐工作严肃公正。
(二)纳入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目录(工业领域2025版)的单位应承担起社会责任,把好装备质量关、生产安全关,持续推动装备创新升级。
咨询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 010-68205587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010-62303139
附件:1.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目录(工业领域2024版)2.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目录(工业领域2025版)申报书3.推荐信息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5年4月22日
17.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实施方案(2025一2030年)》的通知
工信部联消费〔2025]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卫生健康、医保、数据、中医药、药监主管部门:
现将《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实施方案(2025—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数据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
2025年4月3日